“清廉过节”正成为当下中国官场的新常态,新华社近日发文盘点2014年中秋节热词时,更将“清廉中秋”放在第一位。然而一些人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甚至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有党报就此发评论认为:反腐不应该反职工正常福利。这个声音引发了舆论强烈共鸣,公众普遍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反的是官场腐败,并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不应缩减服务于基层职工、低收入者的各种正常福利。
我在基层与一些单位职工交流的时候,早听过他们有过这样的抱怨,反腐走过了头,连普通职工本应有的正常福利都不发了,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妇女节的福利,都没有了。正常福利被以反腐之名缩减,职工们甚至都不敢提、不敢抱怨,担心背上“阻碍反腐败”的罪名,被戴上“抗拒中央规定”的大帽子。现在党报批评了,这个话题脱敏了,职工们才敢公开抱怨。
为什么本是约束公权力和反三公消费,在一些地方却反到了职工头上、殃及无权无势没有腐败资格的普通职工头上呢?这显然不是误伤,也不是“基层对规定理解有误”或“一刀切执行过头”那么简单,其后暴露出很多根深蒂固的官僚病。
其一,运动式反腐之病。一些地方并没有把反腐当成一次刮骨疗伤的制度革命,努力从体制上去约束权力,通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去端正党风官风,而是习惯性地当成了一场自上而下的运动——短时间内用非常规手段去实现非常态目标。上面不允许公款吃喝,不允许公款发月饼,不允许发购物卡,下面为了让上面的领导满意,迅速让上面自己的重视程度以及“反腐政绩”,就会在短时间内动员一切力量和动用一切资源去执行上级规定。宁可执行过头过度了,也不能让人感觉“执行不到位”;宁可得罪普通员工,也要在领导面前表现出“雷厉风行”。
这种一惊一乍的运动式反腐下,很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从过去没有原则的“松”,到现在不讲法律地“严”。运动走到极致,就是从过去的“什么都发”,走到今天的“什么都不发”,甚至员工应得的福利都不发。运动式执法思维下,他们并没有权力边界和职工权利的意识,总想以“执行得过度一些”去取悦领导。
其二,情绪化反腐之病。一些地方的官员,显然是对八项规定充满抵触情绪,嘴被管住了,手被管住了,过去肥得流油的隐性福利大大缩水。他们虽然很不甘心,但中央严管干部的决心很坚定,也得到了舆论的支持,他们不敢公然去抵制八项规定,便带着“把事情搞砸”、“刻意误解规定”的情绪去执行。连普通职工的正常福利都不发,便是情绪化执行的一种表现:不是不让发福利吗?连正常福利都不发了,看这样的规定还能不能执行下去。
以反腐之名缩减员工的福利,实际是在以“乱作为乱执行”为八项规定制造矛盾和阻力。员工正常福利没了,就会抱怨,员工一抱怨,执行者就会说:你看,执行遭遇巨大的阻力,基层职工都在抱怨,规定在现实中行不通。自身不敢去反对八项规定,想通过乱作为的方式把事情搞砸,然后名正言顺地说八项规定的风凉话。
其三,欺民式反腐之病。贪官生病,百姓吃药,这是我们的体制语境中常发生的变异,垄断着话语权和资源分配权的掌权者,总能通过玩弄权术偷梁换柱而将义务转嫁到普通公众身上。腐败是需要资格的,手中无权无势之人,想腐败,却真正是无能腐败?对这些人进行廉政教育有什么用呢?地铁上大力宣传廉政,可有几个贪官是坐地铁的?廉政教育进小学课堂,可小学生哪有腐败可能?普通职工手中没有可交换的资源,哪有腐败可能?他们的福利属辛苦劳动应得,跟官员的灰色收入完全没有关系。可是,八项规定这个开给官员的药,却让普通职工吃了。
“反腐误伤员工福利”的变异是一个提醒,并不是越严越好,关键是有没有严到应管的对象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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