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约21时28分,从南京驶往重庆的“东方之星”号客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出事船舶乘员共447人,包括游客397人、旅行社随行工作人员5人、船员45人。截至十一时,现场仅救起11人,其中包括该游轮的船长和轮机长。
习近平对事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国务院派出救援组前往现场,要求全力做好人员搜救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李克强批示交通运输部等有关方面迅速调集一切可以调集的力量,争分夺秒抓紧搜救,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及时救治获救人员。随后,李克强率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湖北监利县,现场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目前,湖北省和重庆市的主要领导也已前往出事地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沉船事故发生后,中央和地方领导高度重视救援工作,令我们欣慰。而从现有的报道看,尽管有关方面已经协调了几十艘公务舱和过往船只帮助救援,但救援工作的进展仍较较慢,效果也不是很理想。由于目前能获得的信息尤其是细节相当有限,我们没法对该事件做出准确的定性和评论,然后从已经披露的消息看,有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们仍然需要发问:
1,截至6月2日凌晨4时,过去24小时,轮船倾覆地湖北监利县降水量达150.6mm。消息说,该客轮“行驶到长江水域监利段大马洲水域时,突遇龙卷风发生侧翻,船上400多人全部落水”。既然6月1日凌晨就开始大面积降雨——按照常识,江河湖泊地区,一旦天降大雨,就很难消停下来,何况又时值凌晨;而按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突遇龙卷风”的情况,不可能没有预见。那么,遇到这样恶劣的天气,以及可预见的天气变化发展及其后果,为什么还要夜航?为什么不在发现情况不妙后迅速开往避风港?另外,一会说是龙卷风,一会又称是12级大风,究竟有没有个科学的说法?这里面,船舶公司和气象部门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有多大的责任?
2,尽管有龙卷风和12级大风的说法,但是内陆河道毕竟不是海洋,长江里豪华游轮倾覆,无论如何有些说不过去。游艇的安全性究竟有没有重大缺陷和隐患?有没有配备足够的安全保护设施?事故发生后,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不能自救、无法救援?为什么最先被救起的十来人中,竟包括船长和轮机长?
此事发生后,很多人都在第一时间想到了去年4月16日在韩国海域沉没的“岁月”号客轮。该轮船载有476人,仅有172人获救,造成包括4名中国乘客在内的近300人遇难。“岁月”号事故发生后,共有包括船长、船员、海警、船务公司、安检机构有关人员等在内的399人被立案调查,其中154人被逮捕。
我们当然希望谁都没事。但是如此重大的事故发生,一定要有人要为之承担责任。希望有关方面及时全面公布信息,迅速查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不护短不护犊,不避重就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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