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的错案追究不能这样虎头蛇尾

2015年07月21日09:42  新闻专栏  作者:朱达志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为儿子上坟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为儿子上坟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朱达志

  昨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微博上披露:备受关注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两名当年的一审法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制晚报记者随后从呼市人大常委会和呼市中级法院求证上述消息,获得证实。

  关于呼格案,新华社曾做过一个简单的梳理: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一结果公布后,内蒙古政法机关迅速启动了责任追究程序。仅仅两天后,原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时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即被检方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当即获得舆论的普遍赞赏。而15日当天,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案的错案责任追究问题,表示将从即日起对法院系统造成错案错判负有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展开调查。

  但此后,有关呼格案的消息似乎再没人关心,围绕该案的错案追究,也再没了下文。没想到半年后,人们却发现,当年的呼格案一审法官,竟然升官了!

  并不是说办过错案的法官,就永远不得提拔;但是,说好的错案追究还没个结果,怎么就稀里糊涂放他们一马,不追究反升职了呢?呼市中院纪检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业务职称,并不是行政职务”,这个说法别提有多荒谬。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庭长和资深审判员组成,它与合议庭的关系是领导与监督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审委会委员可是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怎么可能是业务职称。想淡化两名法官的不降反升,也不能如此信口雌黄啊!

  呼格案真相大白后,原公安方面的专案组组长被撤职并被逮捕了;但检察院和法院方面,岂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轻松过关。特别是法院,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呼格案的最终处理,可谓殊为关键,对呼格吉勒图的被冤杀,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如果发现有关司法人员确实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况,是必须视情节对其进行纪律处分,降职、免职等处分的;如涉及犯罪情节,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冯志明虽然已被立案侦查半年有余,但该案究竟办到什么程度了,至今没个正式的结果;反倒是今年4月29日,呼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当日有关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于上周被“双开”的消息不实。如今,又传来呼格案的两名一审法官荣升呼市中院审委会委员的消息。对该案的错案追究工作来说,这样“虎头蛇尾”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法官 呼格吉勒图 冯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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