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金饰片回归祖国好消息让人不是滋味

2015年07月22日09:15  新闻专栏  作者:田东江  
春秋时期秦人金饰片 春秋时期秦人金饰片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田东江

  7月20日,曾经收藏于法国国立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的32片春秋时期秦人金饰片,在甘肃省博物馆完成了交接。值此,流失海外20余年的这批大堡子山文物终于回归了祖国、回归了故乡。这是我国第一次向外国主动追索文物并取得成功,自然意义非比寻常。

  这样的好消息如果仔细琢磨,让人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的。因为这些秦人金饰片不像圆明园里的那些兽首,被人家当年凭借坚船利炮给强抢去的,而是我们的不肖子孙为了一己之利而偷偷贩卖出去的。就像余秋雨先生《道士塔》中的王圆箓,因为“口袋里有了一些沉甸甸的银元,这是平常化缘时很难得到的”,便把敦煌藏经洞中的那些珍贵卷子形同拱手相送。从报道中我们知道,这些秦人金饰片之所以能追讨成功,“中法两国政府和友好人士通力合作”是其中一个方面,重要的另一个方面还在于它们本身具有相当的特殊性,甚至是唯一性。也就是说,在大堡子山遗址被盗之前并未有类似文物面世,而在该遗址被系统发掘之后也未在国内外其他遗址出过。这样的话,由于一些金饰片依然带有出土时的土壤,有的还有残留的朱砂,以及金饰片工艺的高度相似性,中法两边一比对:同宗同源。

  然而,证据链没有这么完整的呢?说句丧气的话,多数恐怕都没有这么完整。据一项不完全统计,我国王侯级墓葬的被盗率达90%以上。而据一项确切统计,在全球47个国家的218个博物馆中,中国文物有163万件,这个数字还仅仅是全世界所有私人收藏量的十分之一。而在中国的所有流失文物中,盗墓的获得比例接近百分之百。以目前已知的大堡子山流失文物而言,有线索的即有81件,发现确认的国家有英国、比利时、日本等,还有很多在私人收藏家手里,文物回家之路依然漫长。因此,我们在下大气力对流失文物进行“追”的同时,还要下更大的气力对盗墓行为进行“打”,对文物流出国门进行“堵”。当然,我国打击盗掘、贩卖文物犯罪行为的力度都在不断加大,但是从文物流失的状况来逆推,力度显然还不足够大。如今的盗墓行为更趋隐蔽,作案手段更趋专业化、链条化。那些有实力的盗墓团伙,会在需要时动用卫星定位仪和雷达;有的甚至会在墓地上方砌起高墙,建座烟囱,伪装成工厂的模样。相应的打击,也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行。

  盗墓的危害性不只造成文物流失,正如业界人士所指出的,利欲熏心的盗墓贼拿着探铲到处打洞,就像拿着一根针在人的身体上扎来扎去一样,一个探铲下去,往往不仅对一个墓穴,而是对整个遗址都会造成严重破坏。他们钻探之后并不回填,一旦下雨或者农民灌溉,渗进去的水还会对地下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造成二次破坏。这意味着,鲜活的历史虽然通过埋藏记录了下来,但是盗墓贼轻而易举地就删除了那些记录。大堡子山这些金饰片便失去了相关的历史信息,他们究竟出自哪一墓葬的哪个方位,现在都难以判断。怎样加大打击的力度呢?唐朝的法律已经规定:“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现行《文物法》第六十四条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只说了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对“盗掘古墓葬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是否威慑的成分偏弱了些?

  文物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人类文明的载体,是凝固的历史,但凡被盗墓分子所觊觎、所掠夺的文物,往往都具有极高的科研、艺术和欣赏价值。从源头上对盗墓进行“打”对文物进行“堵”诚然很难,但是较之长而艰辛且未必屡屡奏效的流失文物追索,也许还是要容易得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秦人金饰片 文物 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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