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个人逐利不能危及公众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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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5:4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刘文宁 被老百姓称为“三步倒”的毒鼠强成了国家九个相关部门合力清缴的目标。据10月31日《深圳商报》报道,截至目前,各地共收缴各类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105吨,基本查清和摧毁了河南长葛、安徽利辛、湖北仙桃三大毒鼠强集散地,这三个地方通过邮寄方式形成覆盖全国的毒鼠强批发、零售网络,其销售量占全国总量的95%以上。 自1991年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利用毒鼠强投毒案件,造成多起群众中毒身亡的惨剧,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一段时间以来,人们甚至谈毒鼠强色变。因为它的毒性极大,相当于砒霜的300倍,约5毫克的毒鼠强即可致人死亡,很容易为居心叵测者利用。近年来,利用毒鼠强投毒事件已占到投毒案的65%。因而,数月前,农业部、公安部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出通告,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收缴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端窝打点,堵源截流”。 据公安部门透露,剧毒化学品毒鼠强生产技术源头已查清,是三个科技工作者从国外文献上翻译过来的。而其制售之所以在短时间内成泛滥之势,暴利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成本不到1000元的一公斤原药制成的鼠药可以卖到10多万元”。而对毒鼠强等毒药的管理又处于多头管理的“真空”状态。 仅仅是“三个科技工作者从国外文献上翻译过来”的配方,仅仅是出于“成本不到1000元的一公斤原药制成的鼠药可以卖到10多万元”的利润,毒鼠强竟成为随时可能夺人性命、却在很多地方的农贸市场和街头巷尾上随处可见、甚至与水果蔬菜摆放在一起的东西。那么我们要问:社会之中,个人逐利的动力及空间到底有多大?这种动力及空间如果失去了必要的限制,没有了法规的震慑,没有了道德、良心的制约,以至于可以无所顾忌,那么其贪欲势必会无限膨胀。若再加上科技成分的“推波助澜”,则极可能导致恶行的一发难收。 任何失去约束的个人逐利行为,都可能将巨额的负面成本转嫁给社会,严重危及公众利益。制售毒鼠强造成的恶果不仅包括导致人身伤亡,还包括导致了灭鼠药品市场的混乱。这一切,迫使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领导九个部门,付出联合清缴的大量人力物力、付出销毁剧毒化学品的环境成本等等。无疑,这笔社会成本是巨大的。而类似的个人牟利最终却由社会支付高昂成本的现象并不少见。比如,少数官员热衷于兴建“形象工程”,从而“政绩累累”及“一路高升”,而导致的地方经济虚热、财政巨额亏空以及政府形象的受损,则留给了当地社会。再如央视近日报道的南方某地用有毒原料制作“保鲜”竹笋的事件,其中,得利的自然是不法制售者,而消费者健康则受到严重威胁、当地市场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个人逐利行为不能危及公众利益,这是一个不容突破的底线。守住这条底线,自然不能靠某些人的自觉,只能靠相关法律法规的到位监控和足够的威慑。再往深一层说,在依法打击非法逐利者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应该着力为更多的人提供更为宽松的合法致富途径,保护所有合法致富者的权益,这一点同样不可忽视。因为,当一个社会合法致富的成本远远低于非法牟利的风险时,铤而走险者自然会相对减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