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机会平等成就权利平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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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1:58 京华时报 | |
作者:潘凤亮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患有“先天性矮小症”、身高一米二五的“袖珍女孩”蒋聪伶,积极勇敢地面对生活,不断求索上进,近日被正式录用为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节目主持人。她的人生从此翻开新的一页。 “只有残疾的人,没有残疾的心。”袖珍女孩的人生态度给人启迪。她从心里已经消除了“残疾”,把自己作为一个健全人来平等看待。但是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还他们一个平等机会和竞争舞台,却不是只靠他们自己就能实现的。个人歧视是一种心灵的残疾,以制度等形式剥夺竞争机会则是一种社会的残疾。这两种残疾都是我们应该致力消除的。 其实,所谓“残疾”只是一种相对概念,是一个以某种标准为参照的结果。人,本来就是千差万别的,永远不可能都符合一个标准。从这个角度看,残疾人也是正常人。更重要的是,人生来是平等的,无论他的身体如何,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与自由。因此,作为一般的肢体健全人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将残疾人当正常人来对待,消除对他们的歧视。 然而,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差。比如这位袖珍女孩,从小就没少被人歧视和欺负,到了中考体检时,竟然被认为不能上正常的高中。这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她的继续受教育权。残疾人不能上普通高中,这依据的是什么制度,这合理合法吗?与那些招考招聘中的不合理制度相比,教育阶段的这些歧视性规定危害更大,因为工作可以有很多选择,但一个人一旦被变相剥夺了受教育权,其人生道路还能有什么选择? 这种社会歧视可能危及一个人的权利、前途和命运,也在实质上引发和加剧对特殊人群的个人歧视。消除社会歧视不能总是就事论事,而应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规范和避免。残疾人的身心已然遭到了巨大戕害,如果社会不能依靠法制给予他们更多实质性的机会和关爱,而总是通过种种歧视性规定造成他们权利的残缺,那么他们面临的打击将是双重的。 最终上了残疾人职业高中,对袖珍女孩蒋聪伶来说也许是合适的,但她本应有更多的选择权。学历不高、个子不高的她能够和别人同台竞技,并战胜对手成为央视主持人,就在于歧视的消除。消除歧视是真正平等竞争的开始。 人的差异性是一个客观前提,但是社会应该能够给予不同人群以机会的平等,千万不要让差异性成为人为制造的恶果,这才是真正的不平等。机会的平等成就的是权利的平等,从这个普遍意义上说,蒋聪伶的成功走出了消除“社会残疾”的一大步。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