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财政要义不容辞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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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8:06 新京报 | |
作者:蔡红东 据12月11日新华网广东频道消息,广东省财政从今年起在5年内安排20亿元,重点扶持发展四类民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向型民营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就业的民营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的民营企业。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开辟财源上存在认识误区,偏爱为国有大型企业、骨干财源锦上添花,而对民营企业这个群体财源扶持不够,任其自生自灭。从而导致大量的民营企业歇业甚至倒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财政经济的振兴。可见,广东省财政投入巨资扶持发展民营经济,的确是明智之举!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既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也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增加就业岗位、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增强经济活力、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三财”之道,生财为本。做大经济“蛋糕”,壮大财政实力,同样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 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财政收入取之于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广大公众,财政支出用之于公益,服务于为各种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公共物品的公共经济活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也是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 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关键在落实国民待遇,为民营经济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打破财政资金分配上的传统思想束缚,坚持效率优先,平等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尽力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还要做好宣传,抓好规范。做好宣传,就是要加强有关财税政策和具体措施的宣传,为民营企业享受有关财税优惠政策、获得资金支持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抓好规范,就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组织好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帮助其建账建制,规范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为民营经济奠定规范健康的发展基础。 民营经济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翻两番”目标的实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更新观念,真抓实干,切实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推进民营经济的快发展和大发展。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