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热线:女大学生遭报复 个人资料竟上色情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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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0:10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近日,一个即将毕业的的女大学生高卉给本报影视中心12·4热线打来电话,说她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有的时候,她还会收到一些短信。内容大致是:请问你是高小姐吗?有生意做吗?你现在有空吗?能做个朋友吗? 当事人高卉:这一阵子生活真的很乱,生活很压抑。可能好些日子都笑不起来,就觉得日子过得很不舒服。
在毕业前找工作这样紧张而忙乱的日子里,高卉的生活被打乱了。起初她一直以为这只是朋友的恶作剧。 当事人高卉:没有想到,结果就是后来几天就是成批成批的不同的电话打过来,包括江苏那一带的外地电话。 类似的电话每天都有,这让高小姐感到十分苦恼。莫名其妙的话语更让高小姐感到愤怒。他们是从哪里得知的手机号码呢? 当事人高卉:原来是有人把我的手机号码发到网上,一听就是那种龌里龌龊的网站的论坛。 高小姐很快进入了那个论坛,一条很显眼的标题让她一下子明白了这些天电话不断的根源。 当事人高卉:我就看到有个标题是,上海美女附联系方式,可做。看到“可做”两个字我差点没抽筋。 就在这个时候,高卉看到了在论坛上发帖人的地址。 当事人高卉:一看我就傻掉了,这个人我认得!没想到为什么会是他,他是我一个朋友的男朋友,以前关系还比较好的。 发帖子的人叫闫然,是高小姐的一个朋友。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记者接通了闫然的电话。 电话采访当事人闫然: 记者:闫然吗?我是高卉的一个朋友。我想问一下 最近你是不是做了一些比较伤害她的事情? 闫然:对。 记者:请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闫然:其实这个事情说起来真的很惭愧,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怎么想的。 记者:那你有没有感到后悔 闫然:很后悔,当然很后悔。 当事人高卉:我跟那个女生,因为一些事情有一些小摩擦。第二天正好遇到她男朋友在线,然后她男朋友也不听我解释就说我骂了他女友。 一次简单的误会竟然导致了这样的报复。现在帖子虽然删除了,但事情仿佛并没有结束。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高小姐仍然接到类似的电话骚扰。 也许闫然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曾给高卉发来这样一条短信: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要把我送进派出所我也一句怨言都没有。可是闫然这样的态度却让高小姐为难了,她不知道闫然的行为算不算违法。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波:我认为作为侵权人闫然对高卉的名誉权已经构成了侵害。那么具体来说作为高卉来说,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是高卉行使她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 作为高卉来讲,可以选择侵害人闫然交涉,要求他赔礼道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闫然根据民法通则来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说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就本案来讲,我认为还没有构成犯罪。作为这个网站来讲,和闫然构成了共同侵权人。高卉可以把网站和闫然作为共同侵权人同时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这起案件,我想忠告一下像闫然这样的年轻朋友,当和他人出现矛盾出现摩擦以后,应当通过正当的方式解决,或者说是合法的方式解决。行使自己权益的时候不能侵害别人的利益。 124热线提示: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决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性因素。 网站和闫某的行为,在侵害高某权益的过程中缺一不可,构成共同侵权。高某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提出赔偿要求。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