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的开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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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7:49 外滩画报 | ||||||||
流浪儿本不应该交给警方处理,而应该交给社会工作者 新之助/编译 捆住双脚脚踝,抽脚底板,这是埃及流浪小孩经常遭到的来自警察的虐待。10岁的小侯赛因倚着墙壁手倒立说:“ 这就是他们干的好事。”社会和人权工作者指责埃及警察在
警察视乞儿如贼寇 孤儿和遗弃儿童住在桥底和门口,任凭警察的摆布。他们经常把流浪儿和罪犯一起进行拷打和拘留,使他们进一步受 到暴力和性侵犯。 侯赛因说:“有时他们在街头打我们,有时在没人看得见的地牢里揍我们。相比在牢里情况更糟,我无法理解他们为 什么要折磨我们,也许他们把这当作一种乐趣。” 内政部官员称,在埃及,警方滥用私刑、虐待折磨人并不是一个普遍问题,那些被当场逮住的警察会遭到法庭起诉。 一名警官说,这里的政策就是把街头的孩子送回家,被指控虐待的警察则会受到调查和检举。 美国纽约的某人权组织在2003年一份报告中指控埃及警方在街头用警棍、皮鞭、橡皮管和皮带对小孩进行抽打和 性虐待。报告称:“有时候这种虐待太过激了,简直就是酷刑,应该遭到惩罚。” 开罗市郊纳斯尔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主管穆罕默德·塔格·埃尔丁说,在该城1700万人口中,流浪儿的人数在一 万到九万不等。 社会工作者称法律规定了流浪儿应该怎样处置,但却和联合国儿童权益大会的精神相悖。埃及在1989年认可了大 会的条款,但却让警察把流浪儿当作罪犯一样处理。 全国母子理事会(NCCM)的秘书长摩西拉·哈塔布说:“流浪儿本不应该交给警方处理,而应该交给社会工作者 。”该理事会曾帮助埃及起草现行的儿童法,哈塔布说他们正在起草一部新的法律,要限制警方处理流浪儿的权利。 一项棘手的社会问题 警察对流浪儿报告的反应一如大多数人们所想像的那样。16岁的默哈迈德靠在尼罗河岸边卖花谋生,他说:“有路 人告诉警察我骚扰了他们,警察就会过来把我捉到警车里暴打一顿,没人看得见。” 而在路边居住的女孩除了会遭到警察毒打以外,还可能遭到性侵犯。17岁的单身母亲阿布代尔·哈米德说:“有4 个男孩想对我进行性攻击,我的脸被他们用剃须刀片划了。”她和6个月大的女儿就睡在桥底下。 专门处理流浪儿事件的托福基金会主任西哈姆·伊卜拉辛说:“社会在变革,大家庭越来越少,三口、四口之家的小 家庭越来越多,离婚和分居的情况就多起来。” 许多小孩说继父继母经常告诉他们,小孩对家庭收入没有贡献,开销却挺大。阿布代尔·哈米德的父母离婚重新组建 了自己的家庭后,两边都不想要她。 伊卜拉辛说,继父母并不是惟一不想要孩子的人,有些亲生父母甚至会用残忍的手段来除掉自己的骨肉。她说:“有 个男人把自己7岁的儿子扔在铁轨上。虽然男孩侥幸活了下来,但双腿却被轧断了。” 埃及官员想解决流浪儿的问题,但却对他们的情况不甚了解。哈塔布说他们手头没有可靠的流浪儿数据,而且作调查 又会吓着孩子。他们害怕官员,经常换地方,调查成了一项棘手的工作。 有一点社会工作者们一致同意,那就是必须改变认识,不能把流浪儿作为罪犯处理。 哈塔布说:“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改变社会对流浪儿的认识,现在人们都把流浪儿当作罪犯看待,认为是对社会的威 胁。”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