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青岛崂山非法土地批租案:掌权者借地生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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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1:09 瞭望东方周刊 | ||||||||
作为国土资源部首批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之一,此案的查处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决心 岁末年初,一场集中审理风暴将青岛市崂山区土地违法批租窝案相关责任人相继推上审判席。
2004年末,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原青岛市市长助理王雁、原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等人先后被带上审判庭。 2005年1月1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雁因受贿496万余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王雁对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上诉。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志光、于志军两案尚未一审判决。 这场较为集中的法庭审理风暴,使刚刚沉寂下来的崂山非法土地批租案再次引起社会关注,至此,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崂山土地大案终于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眉目。 “借地生财”的掌权者 上世纪90年代末,青岛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崂山区内,依山傍海,被当地人称为“黄金海岸”,自然受到开发商青睐。大批房地产开发商把攻关的主要目标锁定手握大权的区委领导王雁,规划、国土等涉土部门也成为他们逐利路上的必克目标。 《瞭望东方周刊》在采访中听到一种说法:随着各项生产资料的市场化,政府手里能够说了算的资源只有土地了。王雁等人深谙这个道理。他们把掌握的土地审批权、规划权变成了供自己发财的“摇钱树”。 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统计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用通知单的形式批准征用集体土地3928.11亩,其中耕地2345.47亩;被占用土地1453.85亩,其中耕地1408.7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达2474.26亩,其中耕地936.72亩。这些数字背后伴随着巨额的权钱交易,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 2003年10月15日,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此后,于志军先后揭发了王雁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崂山土地犯罪窝案终于打开了突破口。 从已经提起公诉的3起案件来看,王雁等人受贿数额都相当巨大。除王雁受贿496万余元以外,检察机关指控,张志光受贿900余万元,于志军非法索取及收受贿赂539万余元。而且,3人所受贿赂的绝大部分都与土地审批及规划有关,是一起典型的土地批租窝案。 财富积累史 据知情人透露,1999年10月,一名新加坡外商在青岛高科园买下一块地,王雁承诺为其协调解决开发小区配套设施问题,收受其所送1万美元。后来外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土地一直闲置,按照相关规定,土地闲置超过2年,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后来在王雁的亲自协调下,这块土地协议出让给了另一家与王雁关系非同一般的开发公司。 2001年10月,这名外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王雁收受贿赂、为部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低价出让土地并提供帮助的行为。 据检察机关查实,王雁所受贿赂的绝大部分是为他人谋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利益而获取的。王雁采取批条子、打招呼,开协调会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据法院查明,王雁为青岛一家置业有限公司谋取购买厂房、旧村改造等方面的利益,先后5次收取美元5万元、人民币4万元、电脑等物品共计折合47万余元。 1999年春节前一天,这家置业公司老板周某某为到崂山区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送给王雁2万元。第二年夏天,周某某看中了崂山区的一块土地,为取得土地使用权,送给王雁电脑一台。后来,周为参加崂山区某办事处的露天改造工程送王雁2万元、笔记本电脑一台。2001年12月,周为参加崂山区一个办事处旧村改造工程又送给王雁打印机一台。2002年春节后,周为表示感谢,送给王雁5万美元。 青岛一家房地产公司实力不强,看中了崂山区一块土地。总经理李某某多次找王雁做工作,后来终于达成土地出让协议。在办理手续过程中,王雁明知他的公司没有缴纳土地产权出让金的资金实力,仍然利用区委书记的职权,安排国土资源局为其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并为其办理了减免1.6亿元的手续,将土地出让风险转嫁给国家。李某某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获取了巨额利益,而王雁和于志军也分别得到了12万元和2万元的报酬。 王雁甚至收受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高达300多万元。据检察机关查实,2000年8月,青岛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为解决开发小区用地问题先后3次送给王雁3万元、美元39.9万余元,折合人民币334万余元。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