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京实行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03:4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孔祥宏) 记者昨日从南京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去年粮油、汽油、液化气等物价上涨的压力,该市提出在全市实行2005年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确定了2005年全市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 20余个部门要立责任状
价格调控目标为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5%。治乱减负目标为收费管理规定及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和省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无乱收费行为。价格调控责任部门为市商贸局、市粮食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旅游局和市园林局。会上要求这7个部门,围绕全市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制定落实本部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价格调控和监管措施,确保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建立价格诚信体系,价格行为规范,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发生。 治乱减负责任部门为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人防办、市建工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和市农林局共17个部门。 要求这17个部门围绕全市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制定落实本部门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和省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落实涉及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使用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准确无误。 落实“一费制”和“一价清” 会上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围绕全市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制定落实本地区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价格调控和监管措施,确保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建立价格诚信体系,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本地区经营者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发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和省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执行到位,无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落实涉及促进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对象的各项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教育“一费制”,公办高中,“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执行率达100%。监督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申报率、审价率均达100%;普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全面实行“一价清”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管理监督网络并正常开展工作;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达到“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的要求。本地区各收费单位均建立收费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公示规范、醒目,公示率、准确率均达100%;收费票据使用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准确无误。 有三种情形之一为不达标 目标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工作由市物价局、市计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等次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因价格或乱收费问题,引发群众聚集、群访等恶性事件的;对价格违法行为或乱收费问题未能及时予以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因重大价格违法行为或乱收费问题被举报并查实的。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