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时报:河南濮阳孤残儿童寄养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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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1:18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河南省濮阳市由于没有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被分散到当地一些家庭里寄养,这些孩子的处填令人忧虑—— 本报特稿/李万卿 一个寄养户死30多个孤儿
张文选是濮阳市的一个孤残儿童寄养大户,从1997年开始接收民政部门送来的孤残儿童。如今,陆续有多少孤残儿童在他家寄养,他自己也只能说出个大概数字。“民政局每年都往我这里送孩子,80%以上都是脑瘫,不会行走,不会自己吃饭,有的还不会张嘴,只好用针管往嘴里输奶。7年多了,有送走的,有走失的,有死亡的,估计有100位左右。” 张文选说,他夫妇俩当年开始代养这些残疾孤儿,还有另外几家也承担了这一任务。民政局按每个孤儿每月300元的标准将补贴发放给这些寄养家庭,孩子的衣食住行包括基本医疗费全由这些家庭负责。 现在,在张文选家寄养的还有9个孩子,他们都不会行走,整日躺在床上。“好一点的孩子都被市民政局给抱走了,听说市里要建福利院。”张文选说。 “7年多,死了30多个。由于这些孩子都是重度残疾,有些送来时已经奄奄一息。” 由于没有钱,加上当地的医疗条件有限,不少严重残疾的弃婴送到这里不久,就夭折了。 把沙土炒热给孤儿取暖 2005年1月4日傍晚,记者带了两箱礼品,去濮阳县精神病医院看望孤残儿童。 张文选的妻子李秀阁正在铁锅里炒沙土,她将一个个残疾严重的孤儿光着的下半身垫在炒热的沙土上,年龄小的用热土埋住下半身,然后用布包裹起来,这就起到了尿布的作用。由于房间里没有暖气,蜂窝炉就成了张文选家唯一的取暖工具。 张文选说,他夫妻俩都生在黄河岸边,从记事起,都是铺炒热的沙土取暖。“这个土炒热以后,孩子能得到很好的温暖,身体不受损失。再一个,热了又把菌杀掉了。” 至今,张文选夫妇仍沿用这种当地农村的土办法,把一口大铁锅架在蜂窝煤炉上,然后,再把买来的沙子倒入锅中翻炒,炒热后,用布裹着当尿布,来应付9个年幼的和不能下床运动的孤儿。 濮阳市是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市,人口350万。建市以来,濮阳市先后摘取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多项桂冠,并荣获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范例奖”和“国际花园城市”铜牌奖。 濮阳之大,怎么竟然呵护不好这些幼弱的生命? 爱心和利益并存? 另一个寄养大户,是濮阳市清丰县柳格乡大寨村女青年李瑞淑,她先后收养了35名被父母遗弃的残疾儿童。 1998年10月7日,李瑞淑瞒着家人一下子从民政局领回3个孩子,住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从此她就踏上了坎坷的苦旅。 李瑞淑领养的3个残疾儿童,大的5岁,痴呆,下身瘫痪;小的只有1岁,脑手均不管用,因患小儿麻痹症下身全无知觉;中间的一个4岁,四肢残疾,常流口水。 李瑞淑按年龄大小,给3个孩子依次取名为:濮民凤、濮民康和濮民航。 一个姑娘家收养了3名残疾儿童,周围许多人对她这一举动都视为“反常”。 几年来,李瑞淑先后共收养过35名残疾儿童。 2005年1月5日上午,记者驱车赶往清丰县柳格乡李瑞淑家,村民们说,她早就不养孤儿了。2004年春天,李瑞淑把寄养的孩子全部交给了濮阳市民政局,自己到清丰县城做起了生意。 据大寨村群众说,李瑞淑收养孤儿,有爱心,也有利益。因为,她大伯是濮阳市民政局的领导,每个孩子每月有几百元,还有很多人来献爱心。 对寄养户没法监督 林伏生是濮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他的同事们说他是老民政,是“专家”。林伏生说,濮阳市搞家庭寄养是有背景的,濮阳建市晚,社会福利设施滞后。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性的进行家庭寄养,最起码给被遗弃的孤残儿童找到一个暂时的家。 濮阳市民政局另一位官员透露,濮阳市财政目前维持在吃饭财政的水平,每年的财政收入大约八九个亿,全市350万人,市下辖县中,范县、台前县是国家级重点扶贫县,濮阳县是省级重点扶贫县。在这样的财政状况下,濮阳不仅没有儿童福利院,市里也没有老人院,清丰县光荣院是建市前就有的,流浪人员救助站刚刚成立。 在这样的条件下,只能采取这种家庭寄养的办法。这样,民政部门遇到遗弃的婴儿,就有了一个寄送的地方。 林伏生说,濮阳市第一个被寄养的孩子,被送到了濮阳县精神病院。因为,当时这家医院的病源不足,民政部门也考虑到医院为孩子们看病方便,正好起到互补作用。第一个孩子送去后,精神病人和孩子互相哭闹,就只好另想办法。正好,该医院会计的哥哥张文选是个农村人,有时间照顾孩子们,就把寄养的孩子送给了张文选。 “从此,家庭寄养不管规范不规范,成功不成功,就这样办了下去。当时,市民政局给每个孩子每月300元的寄养费用,大病另外解决。”林伏生说。 后来,还在其他地方也找了几个寄养家庭,有清丰县的李瑞淑,濮阳市区的王路臣,华龙区岳村乡的郭可锋等。1997年以来,有120个孩子进行过家庭寄养。 这些孩子大多重度残疾,生命极度脆弱,死亡率很高。 林伏生说,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生活,从2003年12月份开始,每个寄养孩子提高到每月350元,但寄养户真正花到孩子身上多少钱,是没法监督的。 对寄养家庭的挑选标准,林伏生坦承“是自己掌握的”:一是寄养家庭要有富余劳动力,有专人对孩子进行养育;二是寄养家庭要有爱心;三是寄养家庭的经济条件不能太差,另外,交通要方便,便于领导看望。“当时还没有考虑到寄养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林伏生说。 据林伏生介绍,2004年6月22日,濮阳市民政局已经把所有的寄养孩子收了回来,有29个安排在正筹建的福利院抚养,有专业的保育员。但福利院的机构没批,牌子没挂。 濮阳家庭寄养有迷局 《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是民政部于2003年10月24日出台的,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中规定,寄养年满10周岁以上儿童的,应当征得被寄养儿童的同意。每个寄养家庭的被寄养儿童不能超过3名。寄养期间,被寄养儿童原来的法定监护人和户籍不变更;寄养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费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需要长期依靠技术性照料的重度残疾儿童,不宜安排家庭寄养。而濮阳的家庭寄养情况是,张文选一家就寄养了9名儿童,而且都是重度残疾。 按照《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样的家庭符合寄养家庭条件呢?首先,要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其次,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第三,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第四,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此外,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濮阳张文选的情况是,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本人小学还没毕业。 濮阳市民政局一位调研员曾对媒体承认:濮阳市的家庭寄养与现行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有些不规范的地方。 “在濮阳,如果按照规定去办,这些重度残疾的儿童根本很难找到合适的寄养家庭。”像寄养在张文选家中的9名孤残儿童,就靠张文选每次从卫生室里买回的药品维持着生命,而这9名儿童里,全部长年卧床,他们需要的是医生护士专门的治疗和照顾,而不单是村口赤脚医生开出的简易药方。 另外,如果能够生存下来,孤残儿童的教育也是个大问题。《办法》中规定,“按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并配合学校做好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是寄养家庭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在张文选代养的这些孩子中,就没有一个能够上学的。 在濮阳采访期间,令记者欣慰的是,濮阳孤残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引起了该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5年1月4日,濮阳市委书记吴灵臣到该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市救助管理站看望慰问残疾儿童表示:对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残障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动工兴建社会福利院并于年内完成。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