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收年费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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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2:39 观察与思考 | ||||||||
观察记者 黄俊英 2月28日,工、农、中、建浙江省分行采取统一行动,在其遍布省内城乡的上万个营业网点一起贴出有关收费公告:对每张借记卡收取10元的年费。公告称,从3月18日起,银行将对2005年起新开办的借记卡收费;对于2005年1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借记卡,各行将从5月底开始收费,在公告期内销卡的客户,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借记卡是先储蓄后消费且不能透支的银行卡。目前浙江省共有20家发卡银行(机构),其中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发卡量占总量的80%。然而,此次四大银行“抱团”出手的收费之举,还是让外界大跌跟镜。 借记卡收费为什么? “银行这样做实在太霸道了,当初说不收费的是他们,现在突然收费的还是他们,根本没有考虑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感受”,“我清楚地记得以前来办卡的时候,明确表示借记卡无有效期,不用收年费,现在说收就收了,岂不是对持卡人权益的损害?”“未经储户同意,单方面收费难道不是霸王条款?”“银行已经用储户的钱去贷款赚取利差,为何还要收年费?”各式各样的问题最后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请给我一个收费的理由。 对于借记卡收年费,银行方面的解释是:银行是商业性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既然提供了服务,就要收取服务费,这符合国内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国际惯例。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收费的依据是中国银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省份都已按这一《办法》对借记卡实行收费,浙江从现在起开始收费实属赶“末班车”。 工行浙江分行牡丹卡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现在银行卡的功能已不再局限于存取款,它还附加了转账、购买基金、炒股等诸多理财功能。再加上银行还铺设了大量的ATM机(自动取款机)和POS机(刷卡消费终端),即使在不考虑人力成本的前提下,每张卡的维护成本也大于10元。“最重要的一点,服务收费可以清除一些“睡眠”卡和无效卡、低效卡。这些卡由于需要备份数据,占据了银行系统的大量资源,影响了银行对有效客户的服务。” 尽管听起来,银行要为维持卡业务的运做投入不菲的资金,但消费者并不为此买银行的帐。“当初各家银行不计成本地大量发放借记卡抢占市场,本来就是他们的一种竞争行为,是为了拉客户、拉存款,现在却要收费,先礼后兵,真有些不够意思。” 而且,对于采用收年费的方法来消除“睡眠卡”用户是否合理,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借记卡收费说白了就是为了那十几亿的潜在收入。”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敏直言不讳地说。“2005中国信用卡发展论坛”表明,中国银行卡的发卡量目前已经达到了8亿张,信用卡发卡量为1000万张。目前四大银行占据着将近三分之二的发卡市场,除去信用卡发卡量的1000万张,那么四大银行的发卡量则达5亿2千万张,每张卡收取年费10元,则四大银行就有52亿元的收入,平均每家至少有10亿元,而具体到浙江市场,则四大银行也可以增加几千万的收入。这样的便宜,谁不想占? 虽然银行界人士不断表示,这些收入只是每年维护消费者顺畅用卡的成本,但可以肯定的是,以往要从别的赢利收入中拿出来的资金不用再拿,账面上还是会多出十几亿的“真金白银”。 但在与银行的接触中,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毫不避违的承认,银行目前是商业性银行,同样需要盈利,收取年费是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但是,如果是没有给客户带来任何好处的收费,可能只是银行方面的单赢。 对老卡收费不合理 去年,当北京的农业银行率先对借记卡收取年费时,中消协和有关法律界人士曾发表过这样的看法:对现有持卡人收取年费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侵犯现有持卡人的权益,是银行的“霸王条款”。 对此,工行浙江分行牡丹卡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2000年3月出台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的第11条就规定,牡丹灵通卡持卡人须按年缴纳手续费,每卡每年10元。四年前出于让银行卡更多替代柜台服务的市场策略,工行一直没有收这10元的年费,但该条款也表明,银行卡收年费与“霸王条款”无关。”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说,银行的这一理由似乎有些牵强,主管部门早就赋予银行这项权利,但在客户办借记卡时,银行没有行使,从而已放弃了这项权利。此时银行要让消费者承担自己当初的决策失误,这是没有道理的。银行对借记卡收费,对新的办卡人而言是合法的。但是对原借记卡持有人而言,当初办卡时银行并没有表示要收费,甚至明确表示不收费,现在在没有征求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对客户增加收费,是增加了持卡人的义务,违反《合同法》。 “从免费到收费,并非不可理解。但是银行收取卡费的程序和方式,却实在让人难以理喻。虽说银行早已改制成企业,成为商业性银行,可他们的收费方式依然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李有星说,“作为一个商业机构,银行要为过去所作的承诺负责,尊重协议、尊重客户,才是真正的商业信用。”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敏也认为,银行对老卡收费确实是不合理的,因为银行和持卡人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银行仅仅贴个告示,就开始对银行卡收费,显然就是在不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已生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借记卡服务合同进行单方变更,这种变更是无效的。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企业,其诚信品质尤其重要。他希望整个金融行业能够充分自律,从法律上规范经营模式。 浙江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叶元春则表示,目前浙江消协还没有收到类似的投诉,她认为银行有收费的权利,对新开办的借记卡在事先公告后再收费还是合理的。银行对老卡收费是否合理,要看当初银行与持卡人订立的合同有没有关于收取年费的相关说明或使用年限的规定。如果没有,那么银行对老卡收取年费就是不合理的。 据记者了解,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于2002年7月16日公布的《金穗借记卡章程》,其中第四条则赫然写着“金穗借记卡无有效期,不收年费”。 而“按国际惯例”一说,似乎也有些牵强。据资料显示,国外银行向存款没有达到一定额度的账户收账户管理费,但向借记卡收年费的并不多见。在花旗银行,借记卡中只是存款人提取现金的一个工具,不涉及账户管理和产品选择,因此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在汇丰银行,借记卡也不收年费,而且汇丰银行特别鼓励客户用卡在ATM机上办业务,如果在柜台取款,大部分情况是不收费的。 其实,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人们最常听到的词语就是“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 但某些中国企业却隔三差五地就向消费者抛出一个“国际惯例”,其目的颇有点为了给自己的一些不得人心的举措打气壮胆之嫌。说句不好听的,这些泛泛而谈“国际惯例”的人,又有谁能讲清楚他们所谓的“国际惯例”到底出自哪个组织、哪条规章,他们显然是在“以国际惯例之名,行行业保护之实”,是利用国际规则的信息不对称故意欺骗消费者。 链接 发达国家借记卡收年费吗? 美国:最低余额限制 美国大银行多数对借记卡账户实现“最低存款余额限制”制度,要求储户账户余额不低于1500至2000美元。如果达到这一要求,银行一般不收取借记卡月费或年费,有些甚至不收取交易费。有些小银行要求更低,只要账户余额有几百美元,就可以免月费或年费。而像花旗和大通等大银行,在储户账户余额达到一定标准后,不仅免收月费和年费,还可以提供其他各种优惠服务。但如果账户内存款余额低于银行的要求,少数银行会加收1美元至十几美元的月费或年费。 瑞士:不收任何费用 虽然瑞士的金融业高度发达,但各大银行对信用卡还是照例收年费的,而对于储蓄卡,瑞士的银行不但不收年费,甚至连卡的成本费都不收。但相应的,这种卡的功能自然有所减少,只能作存取之用。如果想要了解自己的交易情况,银行可有偿提供对账单,一个月的对账单的费用在9瑞士法郎左右。 日本:只收交易费 日本各银行对其发行的银行卡不收取任何的工本费和管理费,而是在用户每次使用自动取款机(ATM)进行交易时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收费标准根据时间段的不同而不尽相同。 德国:要收管理费 德国银行卡发行一种名为“EC”卡的现金卡,类似于我国的借记卡,以用户在银行流动资金账户内存入的现金为基础,只要账户上有钱,持卡人就可以用其消费或提取现金。通常情况下,客户要支付一年几十欧元不等的管理费,但也有银行为了吸引客户,规定储户只要在账户中存入不低于一定金额的数目便可以免付管理费。 英国:一般不收费 英国的政府金融监管和平等竞争监督部门对于各家银行发卡是否收费没有限制和规定,为了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一般银行都不愿为收取一点管理费而“因小失大”。英国各家银行向个人发放较为普遍的卡是信用卡、借记卡和储蓄卡,一般都不收费。但对一些带有特殊服务和优惠的卡,则收取一定的年费。例如,对带有特殊优惠如旅游保险的信用卡每年最多收取30英镑的费用。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