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巫昌祯心理学家周正聊性骚扰立法(实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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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7:06 新浪网 |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 心理学专家、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周正 巫昌祯(左)和周正 《郑州晚报》、新浪网“性骚扰调查问卷”显示,在21989位被调查者中就有16745遭遇过性骚扰占76.15%,而没有的仅为3502人占15.93%。今日下午13时,《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与国内新锐资深实证心理学专家、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周正座客新浪网新闻聊天室。就性骚扰立法问题与广大网友交流。以下是聊天 主持人小超:各位新浪网友你们好,今天我们聊的话题是关于性骚扰立法。不知道在线的网友有多少经历过性骚扰。我们这里有一个调查数据,在21989名被调查者当中,共有16745人遭遇过性骚扰,占到了76.15%的比重。今天新浪网联合《郑州晚报》特意邀请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专家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教授。 巫昌祯:大家好。 主持人小超:另外一位是国内新锐资深实证心理学专家、河南财经学院教授周正教授,非常欢迎您来到新浪。 周正:大家好。 主持人小超:我们今天聊性骚扰话题,首先我想请两位给一个性骚扰的定义或者界定。 巫昌祯:我是想先说一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是全面修改,包括很多内容,特别是有几大亮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到保障法,这是一个。另外男女比例、劳动就业关系都做了规定。 性骚扰是妇女人身权利其中之一,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骚扰,现在也有对男性骚扰,我们讲性骚扰是指妇女,现在性骚扰在理论上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在探讨之中。 “性骚扰”这个词是国际用语,是外来的,不是我们国内用的。通常老百姓说,流氓行为,耍流氓,调戏妇女。法律上用“猥亵”,猥亵也是一种性骚扰,除强奸以外有关性方面的骚扰。什么叫性骚扰?我是这么理解的,行为人为了满足他个人性欲的要求,做一些关于性的色彩比较浓厚的一些隐讳行为。行为的特点有几个方面,第一感觉上触摸或者搂抱,还有亲吻,这是行动上的。还有听觉上的,使用下流的语言、表情来挑逗对方。还有一种是视觉上的,暴露自己身体上的隐私部位来挑逗对方,总的目的是损害,他是满足他的需要,但是对方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而且性的羞耻心感到很痛苦,很愤怒,这种行为就叫性骚扰。而且性骚扰的特点是不留什么痕迹,界定比较难,取证比较难,这个特点过去我们中国也有,往往在公共场所男对女的骚扰,或者老师对学生的骚扰,原来工作场所不太突出,现在工作场所比较突出,现在多元化,私营的、民营的、乡镇企业等等都出现,老板素质不一样,差异比较大,他也有权,他有用人权,我可以聘用你,也可以不聘用你,特殊情况下招来一些下属或者同级,发生性骚扰可能性更大一些,客观上提供可能性,男女接触比较多,比较广泛,比较开放,比较自由,人们就理解,开放了,我可以随便一点,做一点出格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这样的事情比较多。刚才调查数据出来那么大,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当然女性比较居多的,秘书之类的,年轻的,长得比较不错的,因为长得不怎么样的不招,招的是容貌端正,看起来舒服,丑八怪是不要的,很可能见色起意,客观上比较突出,也发生几件案件,到法院起诉。我们电视节目也演过这样的剧,《女人不能沉默》反映这样的现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当中把这个问题作为人身权益一部分提出来,希望在法律层面上做一些反映,所以规定了这个草案。 主持人小超:周教授对于性骚扰的界定是不是有不同的看法? 周正:我现在很多事情都提倡与国际接轨,我比较赞成与国际接轨。性骚扰定义我觉得应该这样来定,应该是在不平等的权利的状态下,男人对女人强行的,违背女人意愿的,像拥抱、接吻、抚摸这些行为都可以列为性骚扰的范围。 这里面倡导了几个概念,第一,一般在职业场所,刚才巫教授也谈到了;第二,主要是男人对女人。女人对男人是个别的,而且从两性的关系上来说,似乎男性更乐意接受一些。 第三是否违背对方的意愿,如果对方愿意。有些女孩子巴不得被骚扰,可能这有个位置,他骚扰我,我这个位置能拿到。这个主演,一骚扰我,我拿到了。违背意愿必须是核心,不违背意愿不能算是骚扰,因为还有很多双方一拍即合,很默契的。 主持人小超:您说的是这方面的。现在我看到很多网友都在说。 网友:公车上的那种抚摸或者身体上接触,这样也算是性骚扰吗? 巫昌祯:算。 主持人小超:比如公车上男的看女生一眼,算吗? 巫昌祯:不算。公共场所往往指那种在后面顶你,用他不合适的部位顶你,一般骚扰都有一个表现。眼神,你自己感觉好像是有问题,别人感觉没有问题呢?他看很多人,很难界定。 周正:我赞成巫教授的观点,立法尽量立的严谨一些,不要太宽泛。而道德和人类行为应该宽容一些,假如男人盯着女人的眼神都被列为性骚扰,那么男人们不敢上街了。因为立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惩罚这个男人,很麻烦。所以眼神不管怎么盯,当然了他盯着女人一直在看,是他文化素养、道德、心理素质的问题,这个不能定在法律范围之内。 巫昌祯:我们说下流的语言,讲脏话对女方来说是一个侮辱。所谓你怎么着,比如“你的乳房很漂亮”等等,这算的,还有表情、动作都是有的。基本上突出性的要求的,飞吻有些动作表示出来了,那才可以算。你看我一眼,眼神不一样,你感觉看着不舒服,他感觉很舒服。 刚才周同志讲的,强弱不同,一方有权利,这是没有问题。至于说对方有什么,受骚扰者必须是违反他意愿的,感到很痛苦的,感到受侮辱的。自己愿意的那是另外一回事,或者大家开玩笑在一起互相群体型的,在一块说,说完滚蛋。眼神不算,有时候表情和眼神不一样,你不看我你怎么知道我看你。有的人眼神长的就让人感觉有点不一样,不能那么严。我们将来要对性骚扰有法律上的概念,到现在为止,据我所知我们法学辞典上还没有这个概念,以后会有,家庭暴力一样,婚姻法出现以后马上就司法解决了。什么叫家庭暴力?我们讲家庭暴力和国际上讲的还有一些差距,解释一下我们这个概念,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承认禁止家庭暴力,这是肯定的,大方向是对的,但什么是家庭暴力范围还是不同的。暴力的确跟国外是不一样的,国际接轨同时我们也要保留我们的特色。 主持人小超:一直在我们印象以来性骚扰的取向都是单向,男性对女性称作性骚扰。但是刚才周教授也提到,而且在聊天室里很多朋友都在说。 网友:女的骚扰男的算不算? 周正: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很多事情,我们讲科学的三要素,三要素就是要有普遍性,没有普遍性,偶尔的,我觉得有些男性他可能现在心理不平衡,立法保护妇女,我们男人怎么样,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没有普遍意义。 巫昌祯:我说的男性受骚扰不能否定这个,性骚扰的概念男女都实用的,妇女法当然解释妇女问题。女老板对男下属有时候有骚扰,男方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愿意的,不叫做骚扰,他觉得男性有一种错误的观点,有一种误区,我对你好一点,对我还是不吃亏,占便宜了。 周正:因为我们普遍有一种伦理观念,男方是占便宜的,女方是怎么样的。 巫昌祯:女的叫失身。 周正:文化伦理上都不存在这个普遍意义。 巫昌祯:男性受侵害的很少,特别在公共场所也很少男性受侵害。 网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么就说女性对男性的骚扰就不算? 巫昌祯:没有说不算,算。 周正:人人平等也有人的特点,比如女人的产假。女人的三八妇女节,有的时候不能机械性的平等。 巫昌祯:绝大多数是女性受害者,中国从伦理道德,过去女性被视为玩物,男的就没有。 周正:我们定了妇女、儿童保护法,就是指妇女、儿童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弱势状态,男性在体力上、职业上、地位上都属于优势状态。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优势的群体要去爱护弱势的群体。 巫昌祯:关注弱势群体,妇女生理上有很多特殊性,不可否认,这是事实存在。所以有些工种为什么男的能做,女的不能做,地下、煤矿男同志做,这考虑体力问题。对女同志是有害的,繁重的工种不让女同志做。 周正:真正平等是让女人像女人那样子,让男人像男人那样子,各受其类,不能器械的平等。 主持人小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机械的平等。 巫昌祯:法律上有这样的原则,对一般的平等男女共享的权利是一样的,妇女有特殊原则,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是总的原则,但保护妇女特殊权利。 周正:特殊性特殊一点强调,我们一统的东西多,个性化的东西少。 巫昌祯:对小孩有特殊保护,不能和大人一样对待,有特殊性。老人有老人的特殊性。 周正:世界上没有说男人权益保护法。 巫昌祯:男女性别平等法,性别平等,男女都一样,到这里面体现了妇女保护。挪威参政男女各占40%,不一样,20%流动,男多或女少,男女基本保证他的地位。议会里面有男女性别平等委员会,有些问题不平等找他反映可以处理。也有人建议我们法是不是从性别平等制定?现在我们初步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因为这是一系列的,公民的具体权益保障还有具体体现,这也是人权保护一个方面,妇女有特殊性就是有特殊性,生理有特殊性,对社会贡献也有特殊性,男的不能生孩子,我们说母亲是最伟大的。 主持人小超:我有一个问题问一下在线各位网友,如果你们遇到性骚扰的时候你们反映是什么? 咱们先从公车上说起,想问一下网友,公车上如果碰到对你有性骚扰的人你会怎么做?可能很多人反应,算了吧,我要说,没有人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巫昌祯:回避他,躲开他,这是一种人,保持沉默。另外一种人叫,引起大家重视,“你怎么回事”,这是比较典型,抓住事情,抓不着也不行,谈了半天怎么回事,没事不好说。公共场所希望受到骚扰还是要呼救,还是提出来。 主持人小超:周教授能不能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一下他们的不同反应? 周正:心理学上现在这个学科特别强调叫合理归因。在一个公交车上,我还是拿这个举例子,比如女孩子遭受到一个男人的骚扰,表面上看起来是这两个人的问题,这个人要向这个人提出异议。但是从归因上来讲,他们俩在一起的问题并不是他们两个问题,这只是一种现象。我觉得公交车上骚扰就在于这两个人怎么能不靠在一起,这么挤的公交车。我原来有关公交车的问题做过专门的讨论,公交车带来几大问题,一是性骚扰,二是盗窃,现在反扒窃主要在公交车上。第三是SARS,传染病,第四是大公交车速度慢、转弯慢导致交通阻塞。因此我建议不要搞大公交车,像南方那样搞小公交车,保证每个人都有座位,两个人不会相碰,没有机会,没有条件。我们制定一些法律和规定,应该是减少犯罪的条件和机率。 像西方曾经有一条河流,河流出现了寄生虫,鱼很多东西都受害,有两种办法,马上就起有效作用的就是杀虫剂,把寄生虫给杀了,但是杀虫剂可能会危害到鱼不能吃了,河水会被污染,整条河完了,有些人说应该用环境保护,把寄生虫的生存环境给消灭掉,他们改变水的流速、流量以及增加一些漩涡,后来水流改变了,自然这种寄生虫的生长环境没有了。公交车也是这样,我们公交车应该都人人有位。这个女孩子长得的丰乳肥臀的,挤来挤去,男人没有心也有反应。真正把这个问题解决,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没有犯罪可能性的生活,这才是问题。公交车的问题应该说改善条件,90%的情况下应该是属于这样一个问题,它是经济发展问题。 像我看到的资料,在美国的性骚扰90%在职场,没有公交车,公共场所问题。我们改变基础设施,消除隐患环境。 主持人小超:巫教授,刚才周教授从公交车不要给大家制造这种环境上去谈了。您觉得除了立法还有改变这个环境来讲,还有什么其它的手段可以防止性骚扰? 巫昌祯:这次修改专门突出了用人单位,职场问题。用人单位应该采取预防措施,具体小单位,每个小单位做一些规定,可以预防,甚至可以减少。预防我想到几点,在会议里面听来的,也不一定正确,采取各种措施,单位里面有制度,单位职工应该遵守什么条件,互相应该友好相处,尊重对方,从正面引导,提高道德水平等等,如果违反的话,怎么处理你,有警戒。还有一些设施,比如办公室,领导的办公室都是玻璃门,透明,职工也不是老在里面,可以露出脑袋来看得见,他想干坏事就有所顾虑,有的骚扰,别人看见了作为证据,设备上可以做这种。 定期的检查,定期的评估对他有督促作用。总之利用制度来保证个人的安全,使大家男同志、女同志在办公室工作都比较安全。骚扰不敢那么狂妄,不计后果,公开进行不行,稍微有点收敛,不敢做大,这样可以防止一些,从制度上明确提出来,纪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设想是怎么设想的,职场是最多,是重灾区,现在职场上很多年轻女同志有这种可能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