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同情副市长受贿济贫的理性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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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9:48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朱四倍 湖南临湘市副市长的余斌,将受贿的15万多元用于“济贫”和解决下属乡镇、学校一些实际问题,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法院对余斌的判决,很快在社会和网络上引发争论,有人认为量刑过轻;有人认为余斌不构成受贿罪,他的行为实属无奈之举;甚至还有人认为“真需要更多的余斌站出来,用“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来评价之…… 当前,公众对贪官的厌恶之情是不必多言的,但是面对这么多人对余斌的“理解”,相信感到困惑的绝不仅仅是笔者,或许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助理冯刚的思维逻辑能给我们一点启发,冯刚直言不讳地说:“余斌何罪之有?”“现在被查办的那些贪官,个个有车、有别墅、有情妇,余斌有什么?” 用没有车、没有别墅、没有情妇来作为余斌无罪的证明,恐怕不是冯刚一个人的逻辑,也是许多网友发言时的逻辑,更何况余斌将受贿的15万多元用于解决下属乡镇学校等实际问题。受贿和没有车、没有别墅、没有情妇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甚至没有丝毫的联系。不过,不少人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在笔者看来,这是官员群体在公众心目中道德形象坍塌的必然结果,也是官员在公众心目中整体评价降低和公信力缺失的后遗症。网民和冯刚对余斌的褒扬折射的是对其他官员的贬低乃至排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对余斌同情乃至辩护背后的理性与非理性,都应当引起重视。 当有人用“他的另类受贿导致了他的另类悲情”来评价余斌时,笔者看到的,是整个官员群体自证清白勇气的虚无,看到的是官员这个本应该在公众心目中享有高度威望和权威的群体形象的二律背反现象,这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所在。只有官员有自证清白的勇气,公众才不会把受贿和没有车、没有别墅、没有情妇当作是相同的概念。官员不能自证清白,就会导致对个别官员的怀疑扩大成对整个官员群体的怀疑,进而大大降低这一群体的公信力,影响官员的形象和政府的形象。甚至会发生对官员群体的误读,如本则新闻中把受贿的贪官当作是一种“另类的壮士”,进而得出了如此受贿要比那些为车、为别墅、为情妇的贪墨“好”的结论。 其实,即使余斌的出发点是为民,也不足以解释贪污的合理性,因为贪污腐败本身就是社会的毒瘤,是与政治文明和法律原则不相容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应该有丝毫的动摇。如果一直强调贪官即使贪污了,只要把钱“用之于民”,就比其他官员强的思维逻辑,并且把这种贪污归咎于体制,只能说明我们的无知和社会的悲哀。体制绝不是贪污的借口,更不是我们容忍贪污的理由。 "余斌困境"凸显腐败认定底线在下沉 党纪国法以正式规则的形式为腐败行为设置了底线,但是在官员和普通百姓的内心,同样存在一条"默会"的底线,余斌一案令人忧虑之处在于,他使我们看到了当下在官员和百姓内心里,那条底线正逐步下沉到正式规则确定的底线之下。 从人们对余斌"受贿济贫"的同情和认同中,那条不断下调的心理底线一目了然:官员可以腐败,但一不能贪得太多---根据官员的级别高低,这个"太多"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二不能贪了之后还祸害百姓---人们已经不敢奢望官员"公、忠、勤、廉、能"俱全了。 官员和公众对于腐败行为的心理底线不断下沉,乃是"腐败民俗学"蔓延扩散的典型体现,这种病态社会文化现象对于社会发展的破坏力非常之大,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之一。这条心理底线下沉的原因十分复杂,其根源在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局部政治生态严重恶化:一是淘汰清官的"逆向选择"机制造就一种"逼良为娼"的病态官场文化,使洁身自好的官员不但晋升无望、四面楚歌而且举步维艰、事事难成,最后只能选择和光同尘;二是监督乏力,惩防腐败效果不彰,腐败官员得不到有力的惩处,老百姓信心逐渐淡然,最后只得退而求其次,不断"调整心态"。结果,"受贿济贫"俨然成了善行。(毛飞 ) 相关专题:湖南临湘市副市长受贿款扶贫引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