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富家子弟西部去何以两头不讨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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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4:1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作者:吴焰 社会学者陆学艺近段时间一定很郁闷。9月17日,一些媒体刊登了他在一个论坛上的发言,“建议民政部、团中央多组织这些富家子弟到农村去、到西部地区去”,“做义工缓和社会矛盾”。此语一出,热评不少,几乎是一边倒地“骂”,还有媒体批评陆先生是“对着骨折用按摩方法治疗——开错了药方”
看来,陆学艺开的这剂“向善补药”,并没有达到“缓和矛盾”之预期。 陆先生为什么两头不讨好?因为他既高估了一些“富家”的责任感,更低估了对缩小贫富差距的实质需求。 贫富差距是每一个社会、每一个阶段都无法避免的。之所以现在成为我们的一大心病,一是差距扩大渐逼“警戒线”,二是差距扩大的非正常原因。人们对缩小贫富差距的渴望,绝非一个“均贫富”或是简单的“杀富济贫”,正如一种观点认为:“我不憎恨有亿万家财的比尔·盖茨,因为他是正当赚钱。但我憎恨有几十万家财的‘村长’,因为他是无耻敛财。”——人们期冀创富的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这才是问题之根本。 可惜的是,中国式的比尔·盖茨虽然不断涌现,但“村长们”似乎更多。他可能表现为握有行政垄断地位而获得巨大利润的行业,也可能是把国有资产转到自己腰包的“企业家”;他可能表现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下的“寻租者”,也可能是明目张胆巧取豪夺、或背地里偷税漏税的违法致富者。正是这些人及其“致富温床”的存在,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我不知道,对这样富起来的一群人,怎么指望他们怀揣仁义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就算有,这种“赎罪式的良心发现”抑或“伪慈善”,又能粉饰掉什么? 最近,有一则关于房地产业的新闻。在2004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上,前200人中有64人来自房地产行业;前20名中,11位涉足房地产行业。《每日经济新闻》援引一种简单算术,即以几个主要大城市房地产增长利润总额除以全年天数计算,得出这样的速度:在有的大都市,产生一个亿万富翁的时间不到两三天。如此“神话”,显然已经无法用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来解释。而国家税务部门近日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 “国家税收支柱”与“房产企业税收侏儒”,房地产“富豪神话”与困难群众的“望房兴叹”,这些反差强烈的画面交错,暴露出的恰恰是导致非正常扩大贫富差距的各个漏洞:不均等的发展机会,不公平的致富方式,不道德的市场竞争,不完善的监管体系。政策和机制出现遗漏,还可以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来调节分配的不公,而被一些人视为“杀富济贫”的这些手段,事实上还很软弱乃至失效。 说到“杀富济贫”,《瞭望东方周刊》的一篇《“十一五”期间我国不会杀富济贫》文章,也引起不小的反响。文中援引一些学者的看法,认为“十一五”期间,“国家会兼顾公平与效率,仍然会大力促进经济增长,鼓励创造和拥有财富,并为之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不存在一些人所担心的,因为要‘拉平差距’而杀富济贫”。 不知道这个表述是否准确表达了原意,如果是,我倒觉得有必要质疑。因为,十六大提出的“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明确指的是正当的创富机制;我们需要“鼓励创造和拥有”乃至“保障”的财富,也与当下那些“村长们”的财富性质完全不同——对后一种不正当的财富积累,我以为不仅该通过税收来“杀富”,更得通过重拳出击、依法整顿经济环境,让他们“时时担心”,心存畏罪。否则,这类“财富”的存在,将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极大的杀伤力。 倘若这些基本的矛盾不解决,陆先生提议的“富家子弟做义工”,恐怕只能是“天真臆想”。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