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司法何时不再“吃地方的嘴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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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5:2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高立学 司法改革这么多年了,国庆节前,我们迎来一则实质性的好消息。据9月28日《新京报》载,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人民检察院的业务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分别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的制度。这也就是说,在未来的3年时间里,各地检察院的经费将逐步脱离地
不着急议论,我想先跟大家共同回顾一下前一段时间在央视黄金时段热播的连续剧《国家诉讼》,由女检察长叶子菁(斯琴高娃饰)领导的“长山”市检察院在处理一起公职人员受贿、渎职而造成156人焚亡的重大腐败案件时,来自省、市领导的压力让她难以支撑,不仅常务副省长王长恭召开会议时当众羞辱她,市长林永强也处处掣肘。先不说副省长是否有权“指示”地方检察院如何开展工作,在法理上,从业务上根本没有资格干预“两院”(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林永强市长却也对叶子菁指手画脚。林市长何以如此“不识实务”?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检察院是由地方政府“养活”着的!我们还看到,“长山”市检察院早已立项的新办公楼一直不能开建,也是因为女检察长的刚正不阿得罪了地方“财神”。 在“高于生活”的电视剧里,叶子菁顶住了压力,林市长拿她“没辙”,但在现实生活中,各地的“林市长”们会那么“软弱”吗?我们的检察长们恐怕不唯市长的马首是瞻,就算是好的了,怎么可能敢像叶检查长那样不听市长的“招呼”?我想,也正是因为这样严峻的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才印发了《意见》! 要想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比经费脱离地方财政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人事权的独立,此外,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三者间必须处理好地位与关系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但我们必须看到,《意见》的出台毕竟是检察机关向司法独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也是必须迈的一步。如《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地方各级检察院通过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制度,实行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的制度。很显然,如果检察院仍被地方财政“养活”,这项工作很难保证不受地方干扰。 诚然,要想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与检察机关一样应该脱离地方财政的是人民法院,只是,这是后话了。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