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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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7:15 观察与思考 | |||||||||
-徐迅雷 “中国在减免贫困方面成绩显著,但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差距仍然巨大。”这是世界银行行长沃尔夫威茨日前向新闻界发表了他的“中国之行”考察感受。沃尔夫威茨此行,是为了了解中国在大规模减贫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而用联合国界定的每人每天收入在1美元以下的标准看,中国目前还有1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占世界贫困
此间,宏观的消息是:以人为本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稿发布,其中有许多内容振奋人心: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而微观的消息更多了,“两极”的都有。比如“富有”的一极:央视广告招标有“标王”,杭州地块招标则有“地王”—杭州西湖附近的“浙大湖滨校区地块”出让,经过102轮的竞价,以24.6亿元的“宇宙价”成交!获胜者是嘉里建设杭州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获胜后开心地大喊:“OK!这是市场价!”(10月22日 《都市快报》) 然而,我的思维却跳得很远:在各种各样“天价”、“宇宙价”地块上建房子的,大多是农民工;而“居大厦”的,是“十指不粘泥”者—这我没有什么大的意见,可是,农民工不要连工钱都难以及时拿到啊!“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他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新华社不久前一个长篇报道的这个开头,让人记忆犹新。 社会不公必将导致人心不平,人心不平必将导致社情不稳。根据中国社科院发表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报告》,从1993年到2003年的10年间,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1986年以来,治安案件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有经济学家如是说:“一个富人越来越富、穷人仍然很穷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可持续的社会。只要穷人还抱有他们将分有新财富这一现实希望,他们就会忍受贫困并为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努力工作。但是,他们会接受一代又一代人之持续的贫困吗?”这个问号的后头,应该是社会学家的阐释了:不接受持续的贫困、不接受持续的不公,但如果社会还持续将这样的贫困与不公加之于身,那么他们会有怎样的抗争? 要消除贫困,要让另一部分人也富起来,关键的关键是在制度选择、制度安排上,努力消弭不公。沃尔夫威茨分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他认为“首先是教育、医疗保障、其他资产和机会分配的不公平,以及信息获取的不公平,才导致收入差距的增大”。确实,“不公平”是拱起在贫与富之间的分水岭。富者之富,是在制度庇护下先天性地、不公平地占有了种种社会资源,很简单的例子就是,房地产领域的暴富者,多为低价征用了农民的土地资源,从而让能挣大钱的“嶙嶙大厦”有了基础。 消弭种种社会性、制度性的不公,目前最需要国家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立法、监督、执行和引导,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美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吃过经济大萧条的苦之后,以1935年制定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着力于系统地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另一部分人也富起来的起跑线。而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种“社会保障体系”是广义的,比如,保障建筑工地上辛苦工作的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钱,就是其中的应有之义。 如果一个社会,总是有民工拿着刺刀去老板那里讨工钱,总是有拆迁户为保护居住权而以死抗争,总是有父母为付不起孩子读书的费用而上吊自杀,那就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和会,而社会为此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也太大。从先富到共同富裕,是社会的必然选择。只有共同富裕,人心才能平和,社会才能安宁。“穷人经济学”并不复杂,一言以蔽之,就是让穷人也富起来! -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