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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该由谁来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7:51 21世纪经济报道

  谁来监督院士?

  中国工程院设有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在1998年4月制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学部于1997年10月成立了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2001年学部主席团积极支持广大院士自觉制订《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这个被媒体称为“中国院士的十条戒律”的自律准则包括:坚持真理、反对弄虚作假;坚持严肃、严格、严密
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作风;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积极发扬学术民主,充分尊重学术领域中的不同意见,警惕和反对学霸作风等10条内容,颁布时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

  “院士的一切活动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行为应该符合职位对他的要求。”胡启恒院士说。

  2003年,作为中国唯一受理学术腐败的机构,道德建设委员会首次公布了对院士投诉信的审查情况,21封投诉信,涉及院士18人。然而,以学术打假而闻名的新语丝网站这样评论:“处理结果——犹抱琵琶半遮面”。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国舫坦言,几十封投诉信涉及院士候选人的学术道德、个人问题甚至经济问题等方面,学术道德成为投诉焦点,突出的是个人工作在集体工作中所占的比重的评估。

  院士道德委员会负责对已有院士的监督,而院士大会和学部办公室负责处理对院士候选人的投诉。按照以往的惯例,中国工程院依靠“院士提名”、“归口部委、省市遴选”与“中国科协遴选”是3条平行的申报候选人的途径选拔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则通过院士推荐和归口初选部门推荐两种途径产生。按照规定,经过两轮评审,院士在认真审阅每一位候选人的推荐书、简表以及有代表性的主要论文著作的基础上,集体进行评审,获得通过者最终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而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获得规定票数并符合一定条件者进行投票选举;各学部的选举结果经学部常委会审查,报请学部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备案并向院士书面通报认定,最终入选者当选为两院院士。

  可能的漏洞到底在哪里?记者了解到,有些院士候选人经部委评审未通过被淘汰后,就立即去找几位院士提名再次进入选举流程。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规定:对连续被提名3次的有效候选人,将停止一次候选人资格。按照这个规定,凡1999年、2001年、2003年已连续3次被提名的工程院有效候选人,2005年停止一次候选人资格。

  何祚庥认为院士增选时有两种干扰存在:一是推荐院士时,对某些院士候选人是否够格学者们看法不一;二是参评的院士往往会收到一大堆反对某院士候选人的匿名信,一些匿名材料往往不属实。

  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分析:“候选人的资料,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及后附备查的论文,一般由学部委员会提前公布,如发现不属实就会取消候选资格,这个环节不存在暗箱操作。可以操作的,就是候选名单的申报、确定和选举大会前拉票这两个阶段。有些候选人水平不够却被选上了,就是做了幕后活动。有些单位或地方在这方面是非常活跃的。”

  

复旦大学教授曹树基教授则认为道德建设委员会的操作过程是暗箱操作:“道德建设委员会没有尽到公布具体处理结果的义务,对外是封闭的,‘学官’们在内部受到‘保护’,这个过程非常巧妙。”

  事实上,中国院士制度建立至今,只有中国科学院有两个被劝退的院士,分别因经济或政治问题,从来没有院士因为科学道德而被除名。“美国处理学术腐败、学术不轨行为比较严格,就算你是大学校长又是院士,如果出现学术腐败,仍要引咎辞职,是否取消院士称号则要靠院士会议投票决定。我们国家有若干教授当了校长、出现学术不轨行为,还可以继续升官、甚至参选院士。”何祚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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