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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新农村建设中的四大误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7:40 《决策》杂志

  在当前红红火火的新农村建设中,各种方案、措施和政策呈百花齐放之势,但是,在全面推进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避免陷入几个常见的误区。笔者将以江西省S县所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例,来谈谈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误区。

  S县在2005年9月开始在全县选了11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试点。由于相关资源特别是资金的限制,S县所选的11个点,只有县长所挂点的罗村按计划全面开展了,并成为该县唯
一的样板村,其他村基本上都流于形式了。

  主体误区

  新农村建设的开篇之作,一般由下级政府按上级文件和领导的意见和重要讲话,例如依照“XXX实施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来确定本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操作方案,各村也只是依葫芦画瓢来实施执行。这种由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是否是我们农村、农民朋友真正想要的新农村建设?这种以“做给领导看”的新农村建设是否也是农民想要看的?

  从S县的试点情况看,整个试点过程都是由政府作主,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却在这场关切自身利益的建设中作为一个整体失语了。又有谁能真正保证在农民失语的情况下,政府能很好地代替好农民,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受益者?这种农民整体失语,任由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会不会把新农村建设引向一个纯粹是为了做政绩工程的政治游戏中去呢?

  我们认为,农民建设农村的热情若是没得到激发,农民对于新农村建设的自身利益要是得不到表达,新农村建设最终可能仅仅会给农村留下几个大而无当的广场,或一批无用的社区,而农民生活依旧,耗费巨大的社会财富只留下一些没有发挥作用的设施而已。

  示范误区

  我们政府在推行一项新的改革之前,无不抢先找几个有代表性的地方先做一个试点工作。同样,S县在新农村建设的还未开篇之机,提早半年,找了11个村先做试点。这11个村一直由县领导挂点跟踪,以便在试点中积累经验,找出问题,从而推出优秀的做法,在全县正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其实,这样存在着严重的误区,在全县推广这些典型村的做法实有不妥之处。

  由于这些村是由县领导直接挂村跟踪,其建设新农村的资源(尤其是外来资源)的获取不是该村本身所具有的能力,而是由于挂村领导的影响。

  在试点村中,以搞得最好的罗村为例。该村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在村委旁建了一个广场和活动中心。添置了许多体育健身活设施:新建了一个篮球场和羽毛球场;新添了几个

台球桌和
乒乓球
桌;组建了一个腰鼓队;硬化了一条村级道路;80%的人家安装了自来水,78%的人家安装了有线电视;少数几个农户用上了液化气。这些建设成果是怎么样来的呢?

  正如这个县的工作汇报中所示,主要是由各个职能门“通力合作的结果”。S县县长亲自挂点罗村,各机关单位的支援自然紧跟而来。据了解,罗村的体育健身设备是由教育局的文体办送的;在通水工程中,自来水公司对罗村每户村民只收取了200元的安装费用,而正常要收取500元一户,其他300元就由自来水公司赞助;有线电视正常收取400元一户,该村每户只收取180元,剩下的其广播电视中心援助(尽管如此优惠,还有不少村民舍不得安装);广场的修建与村道的硬化由财政局与交通局出资。

  正是由于这些有钱单位的扶持,使得罗村的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县的一面红旗。各乡镇纷纷派人去取经。结果回来的人却说无经可取,说:“只要县长挂我村,我村同样会有为么好。”

  对于这样的示范工程,在无法保证全县各村都可以获取同样建设资源的情况下,实在没有推广的价值与必要。但是,有些地方在作决定时,其决策背景往往是这些表面看上去红红火火的示范村,而没有全面考虑作为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与资源条件。

  需求误区

  建设新农村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把“二十字方针”具体量化为一些看得见的工程,像道路、广场和社区等一些显绩工程,但忽视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生产发展和文化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的所有方案设计中,无一不是建设一些基本的能让人看得见的东西,以显示新农村的新气象。但这是国家或政府视角下的新农村建设,作为农村的主人——农民是否也是这样认为呢?

  以笔者观察的某镇为例:该镇地处井冈山老区,交通很不发达,仍有3个村未通公路。由于地处山区,乡村的房屋很不集中,零星地散落在山沟里,而村民年人均收入约为1000元,基本只实现温饱。像这样的贫困山区乡镇,国家每年转移支付的资金与财政补贴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乡村两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乡镇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申请专项的扶贫资金。这样的乡镇,其首要的需求不是追求村容村貌的规划,也没有条件与资源实现新乡村建设中的其他目标,而是想办法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增加乡镇与村民收入,从而使乡镇干部的工资与福利有所保障,使当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从根本上改变农民贫困的生活状态,并在此基础上重建农民的文化生活,构筑幸福安康、人际和谐、人心安宁的村庄氛围。

  但是,该镇为了响应上级新农村建设的号召,还是要想方设法到别的项目上挤点资金,选择公路旁的一个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示点村。对于这个示点村的额外投入,使得原本就投入不足的其他项目更加困难,同时增加了乡镇的财政负担。而示点村在村容村貌上的投入却只取得一时的检查效果。没有长期的经济发展的支持,粉饰一新的村容村貌维持不了多久就会恢复旧的容貌。

  同样,不加强乡村两级自身“造血功能”,只依靠上级“输血”来建设新的农村犹如建在沙滩上的大厦,维持不了多久就会倒塌。

  评价误区

  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之际,新农村建设无疑作为2006年各基层政府工作的重头戏。上级政府对此的考核肯定排在重要位置。如S县所示,新农村建设被纳入“目标管理”:将各乡镇组织开展情况和县直相关部门帮扶情况以较大分值列入各乡镇和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并作为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

  这种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上的做法,可能会严重扭曲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从而成为“领导喜欢的新农村建设”而非“农民喜欢的新农村建设”。于是,将会出现只重外在,不重实际;只重表面好看的政绩,不重实际效果的“新农村建设大跃进”。比如,在S县试点村的竞争中,只看你的广场、设区建设得有多气派,村容村貌搞得是否干净;数一下有多少个腰鼓队,多少个活动中心,多少种活动设备,硬化了多少条乡村道路等等。而不是看这些是否是真的成为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还是只是在上级有人来参观考察时的“临时表演”。考核期一过,所有粉饰过的地方又将呈现以往乡村生活中的常态。

  另外,来评价与考核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农民自己。这就又陷入了主体错位的误区。从而容易使新农村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像其他一些工程一样,成为各级政府相互竞争、相互攀比的政绩工程。

  正如S县的罗村所示,罗村试点的成功,最大受益的是S县的主要领导,增加了该县两位主要领导升迁的资本。而罗村村民实际所受到的益处就在安装有线电视与自来水时便宜几百元钱。村里的其他活动设施只是做给别人看,因为要是真的成为了公共用品,用不了多久就会用坏,坏了就不会再有单位主动并免费地送来。罗村著名的腰鼓队,也只在上级领导参观、考察时,以每个成员30元一天的补助,才能召集起来表演。硬化了村级公路,由于投入资金的有限,只修了3米宽,根本无法避车。这说明,罗村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并没有成为该村村民的生活常态,没有成为农民生活的一部分,也没有服务村庄长期的利益。

  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受益者应该是村庄与村庄中的农民,而不是外表富丽堂皇的政绩工程。新农村建设中的所有项目,不管有多少,有多好,只要农民不喜欢,不认同就是失败的。在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之际,我们要视各地的条件与资源而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搞“大跃进”。

  另外,在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之前,我们是否要先认真考虑一下这么一些简简单单的问题:这是谁的新农村建设?由谁来建设?为谁建设?如何建设?是什么样的农村建设?这些问题思考后,可能会避免陷入于以上的一些误区。-/ 欧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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