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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大接访”上访队伍的壮观景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10:01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吴金鹏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亲历了大接访的全过程。

  上访队伍的壮观景象

  2006年5月,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南省法院“大接访”拉开序幕。在“人人受到接待,件件依法处理”的大幅标语 下,上访人洪峰般涌过来,排成几百米的“长龙阵”,手拿上访材料的男男女女,神情各异地候着、等着、期盼着。

  头晚下班,机关外已经聚集起一片黑压压人群,穿过南侧人行道边上访人或躺或睡、横七竖八的间隙,我不由自主地 感慨,为了赶早他们竟睡在这里,真是不容易。第二天,接访引导员早晨7时30分已开始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在法警 引导下填过表的人经由南门安检缓缓进入接访区。设在审判大厅前广场的接访区,百余张桌子一字排开,形成大大的“U”字 ,在接访标识牌桌后,院长李道民带领河南省高院全体党组成员及所有部门正副职、各市中院主管立案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及 法官们坐镇接访。

  人流涌入后,大接访现场变成了法官的大考场,面对发问,翻看递来的材料,必须在较短时间内,依法答疑,有需要 督办的案件,法官们还要当场开出督办函批转,限期上报审理结果。一件件案件摆上来,一个个故事抖开来。

  “谁不想回来解决问题,长年在外奔走,上访的路多难,有个倾诉的地方,好好给你们反映反映,那怕当场不能解决 ,我们也能理解。”一位年愈古稀的大娘在接访桌前向我诉说。

  接访空档,翻检记录,深感案件情况复杂,有的属中院和基层法院管辖,有的根本就不是法院管辖的事,都来了,那 么多超出我们职能范围的案件,真是无能为力。面对来访者的眼泪和怨气,更多的是端给他们一杯水,耐心解释法律规定,以 普法方式缓解他们的激动难平的情绪。从早晨坐下来,直到午饭时间,平均一二十分钟接待一位当事人,没有片刻休息。接访 空隙,近桌的法官说:“我这人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今天一上午可把我一年的话都说完了!”另一名法官说:“与当事人零距 离接触,真跟打仗一样!” “上午,安检门检出几十把小刀,真悬呀!”“是吗?平时立案庭的人给我讲‘宁上一次战场, 也不接一次上访’,我认为是矫情,今天看来还真是那么回事。”

  临近中午,骄阳似火,高温天气下,围墙外仍有人执拗地排着队。该吃午饭了!值勤法警在劝说。怕重新排队的人群 都不愿离开,为不出意外,法警总队临时决定分发小纸条,以排号方式疏散不吃饭的人群。很快五百多张“小纸片”分发下去 ,接访区外的人群少了,里面仍很多,服务中心又在动员大家分班轮流吃午饭。抬起头,只见在太阳下,民事、行政、执行、 赔偿各接访席都有不少人围着,院长、庭长们也没走,我只好和当事人一起头顶烈日,继续接受阳光的考验。当被换下时,我 已经整整坐了五个多小时,没去一次厕所,生怕耽误事。

  “只要有说法,院长咋办都行”

  第三次大接访我又被派上场。这天上午,刚送走一位,引导人员就领过来几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坐到我面前递上一大 叠材料后,他们就候在那里,老人彬彬有礼、举止得体地盯着我看材料。当我抬起头时,其中一位老人才说话:“这是一起冤 假错案,1986年出狱以来,我们一直反映,总没有结果。各基层单位和省里的领导,包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们找过, 也在省法院、公安机关、省长那里进行过信访、上访,有回复的,也有没回复的,就是答复的也是转有关机关解决,并没有明 确的指向单位,再后来就泥牛入海没有了音信,省法院立案庭复查过,说找不到我们的案件。也去过最高院、最高检、全国人 大、党中央等地,还是没结果呀。”老人感慨万千。我随手翻开这起“文革”时期旧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见包括几位老人在内 的十余人均因现行反革命被定罪判刑。

  “听说省法院大接访,就结伴从洛阳赶来了,七十五岁了,只想死前有个说法,等不及的老伙计就走了,不在人世了 ,活着的就这么个念想,你一定帮忙,我们想见主抓刑事的院长。”老人们眼里流露出期盼。看着几位老人哆嗦的嘴唇,我在 批转函上慎重写下意见后,就引他们来到院长处。

  听完他们的倾诉,田院长又与他们拉起家常。说起为案子他们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老人们哽咽了。在老人们动情 之时,田院长向他们介绍了我国目前对此类政策性很强的反革命案件处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此次大接访省法院主要重点解决 的七类问题。最后田院长答应让省高院立案庭负责审核答疑,“会给你们说法的!”院长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诚心诚意的讲解, 深深打动了几位激动的老人。临走时,他们拉住田院长的手摇了又摇说:“我们相信法院,只要有说法,院长说咋办都行。”

  “一落千丈”与“第三款”

  随后来访的是一位女性,衣衫单薄,四十七八岁的样子,拿着一把破伞,拎一旧挎包,一双大雨靴,气喘吁吁地站在 审判大厅前,导引员一指我的桌子,她就哐哐地走过来,一下子把她的雨具放到我面前。

  她见我整理被溅湿的笔记本和笔,立马说:“你是院长吗?我今天要找院长接待。”

  “你上访的刑事案,我接待是一样的。”我抬头这样回答。

  “那行,我孩(子)被害了,惨呀,法院咋判那么轻,我就问问你,底下的法官咋都是些贪官污吏,不给老百姓做主 呢?枉法裁决呀,你看看这些材料,冤不冤,你今天给我摆摆这个理,纠纠这个偏!”她说得理直气壮,指指点点地逼近我, 飞溅的口水让我发蹙。

  我尽量把身子向椅子后靠靠说:“先别骂法院,也别草率否定原判决,看完材料,然后咱们再说行吗?”

  材料递给我后,她的嘴却停不下来,连珠炮似的逼问道:“你是临时的还是正式法官? ”

  “正式法官。”我指指胸前的国徽。

  “那你是基层法院的呢还是省院的? ”

  “我是省法院刑一庭的一级法官。”我耐心应答。

  “办了多少年的刑事案件了?”

  “十多年了。”我依旧诚恳地回应。

  “你办过冤案、假案、错案、混账案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我抬头盯住她逼近的脸。

  “什么意思?连傻瓜都能看出这案有名堂,那几张判决书有啥值得瞎掰制的,我孩(子)的案不冤我来这里干啥?我 就问你:这里有一本书,呶,你们法官按不按这法律办,为啥就有法不依呢?”

  什么书,这么厚?我伸手翻看了一下书的封面,是一本《刑法疑难问题理解与适用》。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来访人之子在外打工期间因打饭与人纠纷,在饭堂就撕打开来,被那人一刀捅死,被告人因投 案自首,又系未成年人犯罪,一审判处凶手有期徒刑15年,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随后,当 事人就一直申诉要求判被告人死刑。

  “年龄是假的,也不查,还认定是故意伤害,除了那一刀,鉴定书上明明写有这处伤,你看看:在脖颈处有一落千丈 2.13CM伤痕。这不就是书上写的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吗?这不是故意杀人,仅认定一处刀伤,定故意伤害罪,法 院这是替罪犯开脱呀,黑呀!他们家有钱,不知法官收了多少赃钱!”

  接过她手中的公安鉴定书仔细翻看后,我肯定地回答,这是电脑笔误,鉴定书上“一落千丈”的“落千丈”肯定是电 脑上的词组跳上去没删除掉,应属笔误。

  “跳上去的笔误!?你,你也配坐在这说这风凉话,这可是盖着大章的‘鉴定书’!你孩没死,你才会这样说,要知 道老天在上,官官相护是要遭报应的。”

  “我孩死了,这么惨,就是故意杀人,什么狗屁法院?什么狗屁法官?大家都来看这个狗屁判决,引用的法律条文都 错了,这公正吗?”她竟撒起泼来。

  “哪个法律条文引用错了?”我制止住她。

  “这里,我给你念念《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 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案判决应该引哪一条?”

  “引用这条没错呀?”我一头雾水地看着她激动的眼神。

  “他该引这条第三款,根据这条,凶手就该判死刑!”

  我笑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没第三款,引第二款就包括你所说全部内容。”

  “胡扯,你这是有法不依,你看这书就有第三款,明明白白的。”她又举起那本《刑法疑难问题理解与适用》。

  “这本理解与适用是专家写的书,我们只做办案参考,不会引用。”

  “什么?真瞎掰,这可是最高院法官、最高检检察官写的。”

  “我说你坏了良心,没有好报,我要找院长去。”她一把抢去我的《法律汇编》就跑下大厅的阶梯。

  “我的书,还我!”突兀的情况,让我措手不及。

  见我追过来,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大叫:“老天爷,睁睁眼,老百姓没法活。”执勤法警围过来,上访的群众也 围观过来。

  为了消除负面影响,我安排执勤法警引导着她见了接访的院长,书也没要回来。

  灰溜溜地回到接访岗位,一旁坐着的同事吃吃地笑道:“怎么样?最有耐心的接访法官也没辙了吧?书可能是要不回 来喽。”

  几句调侃让我警觉起来,不行,书真的这样被她抢走,怪怪地,她会不会得寸进尺,怎么想都有点不对头。

  我径直找到执勤的法警总队政委跟前,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很严肃地要求执勤法警履行职责,要回我被抢走的书。

  法警总队政委随即派了一名执勤法警守在了那名女当事人身后,我则继续我的接访。

  接访间隙,时不时我会向田院长那边瞟上一眼,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个当事人一直滔滔不绝,田院长则专注地倾听竟 没吭一声。终于,执勤法警把田院长接待过的她又领到我面前。

  她仍然比我气盛:“我压根就没想要你的书,就是觉得你不配要回这本书。”

  她丢下书,愤愤不平地转身往外走,仍时不时回头盯我,半道她又折了回来,对我一笑:“你会遭报应的,谢谢。”

  面对无端的诅咒,我的血往头上涌,突地站起想跟她理论,胳膊却被身边的同事拉住。在同事劝说下,我坐回接访岗 位,只见邻桌的上访人正把接访桌拍得“啪啪”响,嘴里吆喝着也是不干不净地,看来今天的大接访,“笑脸挨骂”是我们法 官必经的苦楚!

  上访在“逃亡中”

  随后,我又接待了一位姓安的七旬老人。一坐下,他就哭开了:“我这是逃亡途中的上访啊!省院法官可得帮帮我。 ”我的心提了起来,这么大的年龄,难道会是一起刑案在逃的当事人?

  见我疑惑,老人身边站着的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上前忙解释说:“他是来反映自已子女赡养问题的,一直想抓他回去 的是他的孩子们,都想控制住他不跟我来往,所以我俩有家不能回,在郑州逃亡。那一回他孩子把他弄到一个地方看管几天, 公安介入调解后不见效。我们去法院了,可立案庭的说,无证据,不给立案。他的孩子赖得狠,当地没有人敢管,老人到郑州 后就不敢回了,我们现在住一起,整天担心受怕,工资都不敢领,不是个事呀,真难哪!”

  妇女倾诉到伤心处,一边的老人竟咧嘴哭开来,从他哭诉着打开的话匣子里,我渐渐听明白:老人原来的老伴去世早 ,含辛茹苦地拉扯大一女三男,不光教会他们技术,帮他们找工作,还帮他们都成家立业。现在都是有子女的人了,他们却合 起伙来干预老人的婚姻生活,逼老人与这个四十多岁的后来的老伴离婚不说,还找个荒地把老人圈养起来。平时他们各忙各的 挺自在,老人吃不好睡不着也不管,老人就去找离婚老伴,孩子们却翻了天,把他老伴看成眼中钉肉中刺,多次拦截还把她打 成轻微伤。居委会出面了,孩子们表面客客气气,人一走就翻脸。老人被他们控制着,饿就饿个晕,渴就渴个死,年龄大了, 少气无力地,真怕就这样被他们折磨死,把存款家产全都分给了他们,想回家也不让,单位那点退休金他们也不让领。

  “我们做错了什么,遭这么大罪,是我作了孽,还是他们在作孽?外地还有个孩(子)也不管,家里还有个大女儿也 不同意我见老伴,都干预我,千方百计打散我们,就是逃到郑州住到一起我们现在也不敢复婚,怕呀。躲在租房处,过一天算 一天,勉强过到了2006年节后,现在人也老了,耳聋眼花,行动不便,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顿饭,真是伤心,今天大接访, 来到法院,求你们管管这事,虽然我们的家事不好管,不求判他们的刑,只求调解调解,他们不再干涉我们,不再过流亡日子 就行了。”

  老人唠唠叨叨地把事叙述完,我的心被刺痛了。面对捶胸顿足,泣不成声的二位,我说:“此案虽然不属省院管辖, 我仍收下你们的材料,并建议登封市法院对此起自诉案件立案调解。”接访完毕,两行浑浊的泪沿着老人饱经沧桑的脸流淌, 我亦感到心在滴血。起身帮情绪激动的老人擦去泪水后,又亲自送走年逾古稀逃亡中上访的老人,我想,下一步,我会主动关 注此案,力促老人尽早结束他们的逃亡生活。

  5月22日,星期一,省院决定接访延期半天。中午12点30分,我接待完最后一名上访者,收拾桌椅时,立案庭 的同志笑着说:“这次大接访共接待了群众六七千人,院长已表示,对于群众反映上来的案件和问题,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 ,限期完成,并将按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扫尾工作没完,下一步院里还要登门大走访、带案下访以及预约接访,任务有的是 ,你们等着吧!”

  (本文作者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7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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