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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源流考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22:59 新周刊

  作为一种文化行为的恶搞,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史记》,但在经历了“道德化”和“政治化”的漫长演化之后,恶搞终于在日益戏谑化的道路上娱乐至死。

  文/张生

  公元前494年,57岁的孔子到达卫国。之前的孔子,带着一大帮学生周游列国,多次断
粮,还被人误认而非法拘留了数日。不得已,孔子接受了卫灵公授予的官职,俸粟6万。

  卫灵公的太太南子,是孔子的“粉丝”,要求见一面。按现代政治学的基本要求,孔子该见一下,但南子是那个时代的猛女,“有淫声”。于是,一件中国思想史和娱乐史上的大事发生了。

  恶搞前史

  这说的是“子见南子”。

  《论语·雍也》记载:“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见之。夫人在 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佩玉声 然。孔子曰:‘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孔子矢之。”

  孔子该不该见南子这桩公案,当然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我们纳闷的是,《论语》里23个字的一个故事为什么到了《史记》中就成这么一段绘声绘色的标准版绯闻,而且故事的复杂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史记》流行之前,司马迁和孔子名气的差距大概相当于胡戈与陈凯歌吧,所以,我想,仅就形式而言,司马迁是中国历史上的“恶搞”鼻祖。出于对太史公的尊重,我们当然可以把那时的“恶搞”理解为一种黑色幽默,但考虑到诸葛亮那么严肃的人不是也曾拿女人短裤羞辱司马懿激其出战吗?“恶搞”至少在发生学的意义上,也就获得了合法的历史身份。

  “恶搞”的道德化

  “恶搞”的黑色幽默特质后来在“馒头”中得到充分体现,但胡戈绝对想不到,当黑色幽默过头了以后,历史会呈现出血淋淋的底色,而“恶搞”本身所彰显出来的“道德遮羞布”功能,却拓展了这一行为的社会疆域。

  北宋宣和二年,金攻占汴梁,立张邦昌为主,张邦昌没有太多显赫的经历,此前不过为河北路割地使,一时篡登大宝,自然无法服众。秦桧都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论辞进言金朝当局,他在谴责了张邦昌诸多劣迹之后,有句话很有“正义感”:“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非特大宋蒙福,亦大金万世利也。” 秦桧出面阻止张邦昌当汉奸,够“恶搞”吧。但声震屋瓦的狂笑以后,应当是痛彻肺腑的沉思。

  秦桧之后,“恶搞”有所变化,厚重的历史陈述中貌似不经意的闲笔,把历史血腥和仓惶抉择的苦痛如冰凌般刺入人心。《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都是些豆腐块式的“小”文章:明末名士龚鼎孳在清军破城之前与美妾相约殉国,南京城破,龚果然下水,但立马又匆忙上岸,人问其故,答曰:“水凉刺骨。”1646年,另一江南名士钱谦益以礼部侍郎充明史馆副总裁。临行前,他穿着小领大袖的衣服游览虎丘,人问其衣服之奥妙,钱答:“小领示我尊重当朝之制,大袖则是不忘前朝之意。”时人刺之:“大人确为两朝‘领袖’!” 钱谦益后来致仕还乡,日日丹石,求壮其阳,其妾柳如是有妙评曰“大而无当!”——“恶搞”到如此地步,映衬出时下的“段子”特别没文化,但除了无行文人,实在无可置评。

  “恶搞”的政治化

  古人之“恶搞”,有其时代背景,可以莞尔宽容之,也可以蔑视之、鄙薄之,视情况而定——或奉之为古典文学之范本,或为家国巨变折射人心之不可思议。而“恶搞”本身成为一种政治,则大抵始于近代。

  有蒋某人年轻时声名不著,就像他的日记写到的,每到上海,免不了寻芳猎艳,他在给朋友写信言及此事也比较坦率,曾在给张静江的信中提到:“同志每言弟为好色。”可后来成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头了,不好意思于年轻时的孟浪,出版文集时把上文改成“同志每言弟脾气暴躁”。也许正像《陈洁如回忆录》所说的,某人好色时确实脾气暴躁,但这么一“恶搞”式的改编,是想达到塑造道德超人的政治目的吧。

  汪精卫年轻时慷慨激昂,谋刺摄政王,事泄被捕,自度必死,乃作诗曰: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气魄!后来当了汉奸,举国唾骂,他自知不好自圆其说,只好“恶搞”。1939年3月30日,他发表《复华侨某君书》,“如今日本已将和平条件提出来,这些和平条件,既然不能说是亡国条件,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言和平?我的老朋友陈嘉庚说:‘言和平就是汉奸。’为什么言和平就是汉奸?如此说来,宪法上规定国家有讲和的大权,是规定国家有做汉奸的大权了!”这种强词夺理的“恶搞”,水平未免差了些,时人只好为之捉刀,改诗为:曾经慷慨歌燕市,难得从容作楚囚;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这大概是代表“恶搞”最高层面的春秋笔法吧。

  “恶搞”不都是馒头式的轻松搞笑。世人所熟悉的姚文元的那种大批判文体,便是“文革”时期极“左”政治和阴谋文艺联姻投生的怪胎,但其以“恶搞”式文评来达到其政治目的的伎俩也的确有过人之处,要不人们也不会封他个“文痞”的名号。姚文元以为他的笔法属于独得之秘,何曾料想 “不到台湾不知道‘文革’没结束” 的今天,陈水扁因为马英九出生在香港就“恶搞”他为“香港脚”。

  “恶搞”的戏谑化

  至于非政治性的“恶搞”,其实在胡戈之前中外颇有人在,只不过当时没有人用这个词。无论是“五四”一辈反讽“吃人”的旧传统和揭露数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还是王朔一代拿崇高开涮,虽不乏“搞”的成分,但其实都是对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积极回应,都有一种坚实的价值寄托和深长的人文关怀蕴涵其中,即使是周星星式的无厘头搞笑,也渗透着对小人物命运的悲天悯人的普世情怀。

  但这些本来尚无可厚非的“讽刺与幽默”如今却正在变质,轻者,变成轻薄的调皮,比如《武林外传》,在没有质感的嬉闹中娱乐时间;重者,变成变味的亵渎,如《鸟笼山剿匪记》以及对雷锋、《红色娘子军》的“恶搞”。这一点,先是借台港电视综艺节目的催谷而萌生,后因网络普及而大兴,渐成潮流。如今,“恶搞”本身正在进入一个螺旋下降的漩涡里——那是一个没有标准、没有底线、没有追求的世界。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恶搞”是一种对“他者”的蹂躏。因为心理上的距离,“恶搞”者具有任意挥洒的巨大空间,“恶搞”产品的所谓洞察力和酷,由此而生。但也因为如此,“恶搞”者很难理解当事人的感受与心路历程,快意中不免亵渎。

  以《红色娘子军》的背景为例,1927年,冯白驹领导革命,1930年,在当时中共左倾领导人的要求下,冯率10万农民包围海口,被

国民党军击败,回到山中,只剩下3个人,为防止被搜山队发现,又分开活动,最后只剩1人。当这种坚忍成为“恶搞”的对象时,你不能否认别人愤怒的权利——这已经和任何经典的叙述文本无关。

  从文化学的角度看,“恶搞”是一种文化切割,一种针对过分正经和宏观叙事的切割。没有人说已经遗留下来的文化全是珍宝,但过分的愤激或过度的戏谑对主流文化脊椎、胸腔和耻骨的切割,可能造成明末式的无调与委靡。主流文化以政策、规定等刚性手段对此进行的纠正,其实是文化流变中常见的反弹和修补。

  事实上,任何文化中“恶搞”的空间都是有限的。在美国,有人发现美军在硫磺岛竖起国旗的照片是摆拍的,于是肆无忌惮地闹将起来。但美国社会很快以巨大的鄙夷制止了哄笑,因为照片可能是假的,但硫磺岛2万余名年轻生命的损失却不是供后人调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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