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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余才:别让历史的遗址消失殆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0:02 红网

  据洛阳市文物和国土部门官员介绍,10年来侵食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区的有:一、大单位:如洛阳师范学院,1990年占地为225亩,2005年则为1100亩。二、商业区:隋唐洛阳城遗址洛龙路两边10年中形成了商业区,已看不到空地。三、农村居民点:10年来,农村住宅由过去的平房改建为四五层楼房,而深挖地基对遗址造成破坏。(9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当看到这个消息后,笔者不由得感到十分痛心!这究竟是为什么?相信每个热爱祖国历史和文明的人,都会有同感。人们一想到洛阳,总会自然而然的想到洛阳的历史文化。洛阳素称“九朝古都”,建城史4000多年,在我国八大古都中建都最早,历时最长,朝代最多。灿烂的古代文化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丰厚的文化积淀留下了大量的珍贵文物。早在1988年,河南洛阳“隋唐洛阳城遗址”作为隋唐两代东都都城遗址,就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在1300年后,洛阳再也没有了“昏见南楼,晓观西山”的闲逸情趣。就是那供后人凭吊追忆的遗址,如今也将随着洛阳城市化的推进而消失。

  这个和西安齐名的历史名城,这个一提起来就让人想到中华文明的灿烂和辉煌的城市,却在今天城市化的推进下走向一种危险的境地。难道让我们的后代到洛阳后,满目看到的是现代气息的建筑,而无远古文明痕迹了么?那么,古都洛阳的称号与存在和一些现代化的城市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就指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然而,洛阳的一些单位和建设显然违背了国家的相关条例。你看,洛阳师范学院的扩建,还有华以高尔夫球场占地1400余亩,这些明显建在古遗址之内的建筑是否就通过了有关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否就尊重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了呢?显然是没有。早在1995年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就明确:“应在城市发展中心保留22平方公里的大遗址保护区,都城遗址不作为

城市建设用地。”然而,今天在古遗址上大建特建,实际上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单位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置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的进行不遗余力破坏的结果。

  有人要问:或许是土地的不够用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吧?其实不然。洛阳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古遗址上大搞破坏一面的同时,另一方面洛阳闲置土地数字却不小。据该市国土局2005年调查资料显示,全市闲置土地31宗66.5056万平方米;空闲土地24宗31.0868万平方米;低效使用土地55宗73.28万平方米。造成这些闲置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过这些面积加起来已经远远超过了隋唐洛阳城遗址南部那22平方公里的面积。如此看来,与土地少无关,而真正有关的还是其背后的经济热。隋唐洛阳城皇宫遗址在西工区内,该区政府2006年5月提出“工业强区,商贸兴区”,要在5年内再造一个新西工,对80%的城区进行改造,使之成为洛阳市中心商贸区,并把西工区主要路段打造成“上海的南京路,北京的王府井”。大兴土木之时,就是古遗址惨遭破坏之日。为了一个“工业强区,商贸兴区”,就不惜以破坏古遗址为代价,这个代价是否太大?

  由于不可再生性,不少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遗产,就在一些经济建设中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洛阳,以古都而著称,以古老的文化遗产和文明而蜚声海外。但就在我们的一些部门在肆意的破坏之后,这一切还将能存在多久?或者几十年以后,我们除了能看到一个充满着现代气息的都市以外,还能看到什么?如果洛阳的古遗址还如此继续破坏下去,恐怕今天的我们在看完龙门石窟之后,就只能扫兴而归了。更不要提我们的后代子孙了,恐怕会是更加的失望。洛阳这座城市,假如和其他的城市没有什么区别,那么看它又有什么意义?不仅如此,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都需要载体。而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特别是建立于我们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几百年的甚至几千年的文化遗产就被如此破坏殆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还有什么依据去自称古都古城,还有什么引以为豪的呢?

  洛阳的古文明和历史不仅仅是属于洛阳的,还是属于我们国家和整个民族的。如果洛阳古老文化消失殆尽,同样也将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巨大损失。难道工业发达了,就能意味着一切?工业发达的同时,就是我们必须要远离我们的古文化遗产,就是我们必须要告别我们祖先曾留下的灿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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