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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子骏:依法更新标准制度比炮轰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8: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江子骏(北京 记者)

  10月12日,甘肃省消协公开致函国家民航总局、兰州铁路局、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向退票费这一“霸王条款”开炮,要求改变有关不合理的退票费收取办法,并要求三大运输部门在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10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然而,让人颇为不满的是,目前公路、铁路、民航各部门在退票手续费方面的规定,依然存在着一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我行我素。更让人不满的是,这些年来,不少部门或行业的制度标准,但凡是需要相关方面履行义务、增加责任的,相关的规章制度似乎总是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修改。即使对消费者稍有一些补偿性质的规定,也要经过长期的讨价还价;而但凡是那些需要社会民众承担义务、增加责任的,相关标准制度的修改总是无比的迅速、及时,比如最新修订、正在送审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就又对乘客的权利作出了诸多新的惩罚性限制性规定,其中赫然包括旅客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否则将会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应该说,这种情况之所以长期、普遍性存在,其中一个关键性因素无疑就在于这其中缺乏必要的公民立法参与和监督机制,在于那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部门利益至上的立法模式依然在起支配性作用。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要想更为有效地减少和遏制这类有着诸多消极作用的现象,就不仅需要像报道当中甘肃省消协主动向“
霸王条款
”开炮的外在作为,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声讨,更需要从根本上引进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尽快建立完善一种主动的标准更新和修订机制,从而在日常生活当中及时、主动地对各种问题标准制度进行合理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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