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工:强制发微博并无不妥

2013年11月20日08:16  北京晨报

  长清区启动“校长上微博”的活动,毫无疑问是符合社会潮流的,是符合教育发展实际的,加强了校方和家长、学生在网络上的沟通,这是大好事。

  如今,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再仅限于传统媒体,上微博、微信已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为了与时俱进,济南长清区120名校长现在也被要求每天发微博,不发微博的话,还将被问责。

  新闻一出,立即引起一片议论,其中反对之声尤为强烈,主要理由一是认为此举机械教条,二是认为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不妥,有懒政、官僚之嫌。

  首先,毫无争议的一点是,在当今社会,作为互动及传播性极快的工具,微博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大众常用的社交方式,而对于企事业机关、单位等而言,微博的使用起着上传下达、增进理解与交流的重要作用。既然如此,长清区启动“校长上微博”的活动,毫无疑问是符合社会潮流的,是符合教育发展实际的,加强了校方和家长、学生在网络上的沟通,这是大好事。

  既然是一件好事儿,以行政命令推行,也是必要的,因为人家要推行的是官方微博,是公事而不涉及隐私,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强制推行,谁能防止这些校长们视这一先进交流工具而不见呢?

  不禁想起了前几日的一条新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信箱非常火爆,一跃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原因在于农大校长勤于回应,让网友们颇为推崇,同时,更多的网友则纷纷质疑自己大学的校长信箱形同虚设,每每去信,却每每石沉大海。仅仅因为和学子有所互动,农大校长就感动了诸多网民,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强制举措,更多的学校领导们恐怕不会过于专注与网民、学子的互动,即使拥有便捷的沟通平台。这么一想,强制举措也就相当有必要了吧?

  其实,对于济南长清的这一举措,我们更为关心的是如下两点,一则,为什么这次“校长上微博”活动是“从本月起至明年6月”?过了明年6月就凯旋收兵?二则,虽说达不到要问责,可究竟是怎么个问责法并无说明。如果在这俩问题上含糊其辞不动真格,那才是真正的不妥呢!里工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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