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二:到底是谁逼“鼠标少年”退学

2013年11月19日08:20  青年时报
杨某才16岁,还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 杨某才16岁,还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

  【青年时评】  

  一些地方领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权力必须关进笼子里依法行政,绝不能是公民行为已然上路,许多领导的思维还停留在“土皇帝”阶段

  □陈小二

  “把书包收拾了,跟我走”,昨天早上,正在教室上早自习的杨某被校领导领出了校门。该校领导告知杨某,他被退学了。杨某的微博认证为杨辉,曾经作为“初中生发帖被拘”新闻事件当事人备受关注。

  按理说,杨某才16岁,还处于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此时,学校没有权利将其撵出校门,否则,这就是违反《未成年保护法》与《义务教育法》。

  这样做,学校可能也有苦衷,诚如该校一位副校长所称,“上面给的压力太大”,他们实在顶不住了。现在,有必要知道,到底是谁在向学校施加压力?又是在谁的授意下,一定要将一个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撵出校门?做出这个决定的领导是否想过,这样做,很可能会毁掉一个孩子的未来,将一个尚未接受完教育,对当地司法部门、当地政府心怀愤怒的孩子推向街头,结果不难想象。

  杨某之所以被撵出校门,从其家人最近的表现似乎能够找到答案:11月10日,杨某获释一个半月后,他发微博称,9月17日,他被警察从学校带到县公安局后,在审讯开始前,约四五名警察对其进行了殴打。继而在11月14日下午,杨某向张家川县公安局申请刑事赔偿,要求川县公安局象征性赔偿7元。当天,杨父与代理律师游飞翥前往张家川县检察院,对涉嫌刑讯逼供的警方人员提出控告。11月15日。律师游飞翥又就行政拘留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杨家人一系列的举动,可以说触怒了当地某些人,他们认为这是在给张家川抹黑。可是,公民对行政处罚有异议,认为公安部门在对其审讯中使用了暴力、进行了刑讯逼供,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针对自己被刑拘一事,杨某与其父亲,可以说一直在法律框架内行动,他们按照法律规定请律师、提出诉讼请求,既没有胡搅蛮缠也没有到有关部门缠访、闹访,可谓有理有节、遵纪守法。

  这件事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行政权力对教育的过多干涉。如果教育不能挺直腰杆,那只能教育出唯唯诺诺者,而不是敢对粗暴行政权力大声说“不”的校长、副校长,只能任由权力之手伸向校园,摧坏一个孩子的未来与希望,摧毁一所学校的声誉与权威。

  自媒体时代,网络如此发达,一些地方领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权力必须关进笼子里依法行政,绝不能是公民行为已然上路,许多领导的思维还停留在“土皇帝”阶段。

(编辑: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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