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喜羊羊暴力之争,分级制亟待提上议程

2013年12月19日03:40  南方都市报

  今年4月发生的连云港10岁男童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烤全羊”的情节,将同村4岁、7岁两名小伙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一案近日宣判,《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被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判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3.9万多元。

  法院认为,传播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在制作传播相关影像制品时,制作方除了应遵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还应受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应该主动严格审查不宜未成年人的情节和画面,并负有提示风险、警示模仿的注意义务。诚然,制作方应当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考虑受众,但是,“未成年人”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4岁的未成年人和14岁的未成年人在判断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上都完全不是一个群体,那么,在我国对动画与其他影视作品均没有清晰的内容规制的情况下,制作方究竟应该以几岁未成年人的接受程度为判断标准对内容进行筛选?

  按照动画播出到孩子观看的过程来看,如果要追究制作方的责任,审查方和监护人同样应承担责任。而这两个群体或许会感觉比制作方更委屈和无力,要知道,动画片甚至连“家长指引”都没有。

  今年10月,《喜羊羊》和《熊出没》因涉及暴力、危险情节、不文明语言等因素被责令整改,两部动画遭到前所未有的惩罚,一时禁播之声四起。央视曾点评“时下国内动画片除了三分之一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外,剩下的三分之二全部是充满了血腥与暴力的动画片,实在不适合小孩子观看”,但实际上,很多动画的目标受众根本就不是小孩子,例如当年被央视重金引进大幅删减却仍因投诉而停播的《EVA》(新世纪福音战士)。少年儿童从来不是动画产业的唯一消费者,在国际上甚至早已不是主要消费者,国内亦如是。一刀切的禁播和斩脚趾避沙虫是一个思路,就像因为儿童不应接触血腥暴力色情的内容,所以任何涉及这一类内容的经典电影或名著小说都应被禁消失一样荒谬。

  纯粹通过审查无法有效地对动画内容进行筛选,而禁播等同于剥夺少年儿童观看其年龄适当观赏内容动画的权利。最根本的方法,在于建立分级制度。根据动画或影片内容来规定和划分适当观赏年龄,是国际通用并被证明有实际效果的做法。在各国有不同的分级方式,一般分为所有年龄均可观看,家长陪同观看,12/13岁以下、15岁以下、17/18岁以下禁止观看等。以美国的4K ids制作的配音动画为例,在引进日本动画时秉承“不见血、不杀人、不抽烟、不喝酒”的原则,虽然将枪改为弹弓和手指、把刀和香烟去掉等改动被评价为“丧心病狂”,但也同时表现了在动画分级和对儿童保护方面的谨慎。模仿《喜羊羊》烤小伙伴的儿童只有9岁,想模仿《熊出没》买真电锯的孩子只有4岁,这些本不应是他们接触的动画内容,分级制度的缺失实际上是没有尽到对儿童保护的责任。至于被媒体称为太暴力不应让未成年人接触的动画《进击的巨人》,在其出产地日本本身就是深夜档成人类动画,就连在国内被认定为可让儿童观看的超人奥特曼,在日本也属于一定年龄方可观看的特摄片类。

  任何年龄层次的受众都希望也有权利观赏到内容更丰富且适合自身年龄层的作品,这一原则对动画与其他影视作品均适用。近年来,国家欲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却一筹莫展,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众的对口模糊而导致创意受限和优秀作品夭折。儿童模仿动画施行暴力,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制作方身上,分级制度的缺失是儿童保护的严重漏洞,也是阻碍动画及影视作品发展的一大障碍。禁播和单纯的审核都无法解决问题,分级制度的建立亟待提上议程。

(原标题:[社论]喜羊羊“暴力”之争:分级制亟待提上议程)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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