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岚:监管责任,威立雅不能“威力哑”

2014年04月14日15:08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2009年兰州水价上涨的时候,“威立雅”就曾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有媒体报道说外资水务公司涉嫌推高一些城市的水价,而威立雅则用“成本论”否定了相关说法,表示自来水涨价是因为其为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管网建设成本,而且提高了供水品质。    

  干净的水、无污染的环境关乎每个人的健康乃至生命。如果威立雅真能像其所宣称的那样,用先进的国际经验服务于中国大众,那么适当涨价、让其多赚点钱我们也就认了。但问题在于,不晓得他们是骨子里就不太靠谱,还是因为“南橘北枳”,我们所目睹的纰漏已经不止一次。

  例如据《中国环境报》报道,2013年5月,威立雅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曾被查到出水粪大肠菌群数超标,海口市环保局于2013年11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再比如2012年9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威立雅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威立雅焚烧炉废气多种元素超标,该项违规最终在2013年8月迎来环保部的公开处罚。对此,有学者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如果一家公司有一两次因为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不能说明问题,但是其在全国各地的项目都相继出现污染问题,就有一定警示意义了,这很可能与公司管理、运营有关。

  这一次,尽管兰州水污染事件的来龙去脉尚未完全明晰,但事故隐患早已存在却未采取有力措施,事故发生后没有在第一时间警告公众,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例如据本报报道,贾家堡是一个多年来被化工厂包围的村落,蔬菜在这个村子里不好好生长,很多村民也因为环境问题而患病。可就是这样一个村落,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一厂到二厂之间的自流沟竟然穿村而过。如果自流沟周边地下存在大量含油污水的情况,兰州威立雅压根儿不知情,那么所谓的国际先进经验也就成了笑谈;如果其知情却并未采取有力措施,那么也就涉嫌玩忽职守,说明威立雅没有把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当回事。

  兰州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于“洋水务”的质疑再度集中显现。但问题在于,石化双雄并非外资,可是从中石油大连石化N连烧到青岛管道爆炸,再到这次的兰州水污染,其责任同样不可小觑。纵观“中氏企业”的某些行为,也未必就比洋品牌靠谱。

  这样的情况说明,牟利是企业的天性,无论它们“姓甚名谁”,都需要在严格的监管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之下运行,尤其是涉及公众健康、安全,涉及民生的企业,就更要强化监管责任。如果相关部门的监管“威力哑”,那么就难保好孩子不会变坏,坏孩子不会变得更坏。

  我们总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如果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还应该赋予群众更大的力量。比如说两高应该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大力支持涉及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如果事故发生后等待责任企业的是天价索赔,那么这些企业就会更有责任心,就会想尽一切办法防范事故的发生。

(原标题:监管责任:威立雅不能“威力哑”)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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