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我们从来不缺好制度,缺的就是严格的执行和良好的监督
本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第12条和第17条规定,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标准执行。记者发现,这份“标准表”在多地财政厅官网上“露脸”:省部级干部住宿费限额标准统一为800元每人每天。对此,网友产生了诸多质疑。
提及官员的差旅费,无数纳税人就会不自觉地生出“心疼”的感觉来。客观而言,任何一个单位,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应该有相关差旅规定。这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
再说说高低问题。级别决定差旅标准,笔者认为也没有问题。省部级官员的出访活动,一定的级别,对应着一定的差旅标准,这也是国际惯例。对于官员差旅标准,我们从来不怕高与低的问题。怕就怕,这个差旅标准,只是一个摆设,无论是科级,还是处级,抑或是厅局级,都能轻而易举地享受到飞机和轮船的“头等舱”,动车或高铁的“商务舱”,出门就是奥迪车和五星酒店,条件差的免谈……因此,高低的问题是次要问题,真正关键的问题其实是对这个现行的制度标准是不是严格执行的问题。
我们从来不缺好制度,缺的就是严格的执行和良好的监督。近些年来,中央各部门也没少按着差旅费管理下功夫,但是,总是得不到真正严格的执行。比如,2006年财政部发布过《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2012年8月,财政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到了2013年11月,中央和国务院又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到了12月,财政部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如此之多的差旅管理规定,让人眼花,目不暇接。但是不是真正管住了官员的嘴和腿,似乎还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归为一言,差旅费管理制度本身没有原罪,而且,现在看来其中一些“厅局级只能坐普通舱”的规定还非常接地气,但是,真正的问题,是把上述制度和规定监督好、落实好、执行好,是把权力关进笼子,是防止官员的亲属家人沾到差旅报销的便宜,这些才是关于差旅问题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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