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肇事宝马有无狂奔得用证据说话

2015年06月23日00:59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一辆高速行驶、闯红灯的宝马,将一辆马自达撞报废。 一辆高速行驶、闯红灯的宝马,将一辆马自达撞报废。

  警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是建立警民良性互动关系的内在要求。警方从监控视频中去认定肇事车没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应社会关切,反倒疑似在给肇事者辩护。

  6月20日下午,一起发生在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路口的车祸,短时间内引起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根据当地媒体的描述:一辆宝马轿车以“闪电”般的速度闯红灯,在路口撞上了一辆正常左转弯的马自达轿车,导致后者后半车身粉碎,车上两名年轻人当场身亡。

  又是惨烈的车祸,还有新闻的数度反转,以及网民对官方信息的高度怀疑,这些似曾相识的场景,具象成又一起震惊全国的交通肇事案。事发瞬间的视频和现场照片在网络上传开后,“顶包”“毒驾”等各种传言与猜测纷纷出现。6月21日,南京警方确认,被警方控制的王季进就是肇事者本人,其并未酒驾和毒驾。针对网传“司机精神异常”的说法,警方表示正在核实。而对于事发时肇事车的车速这一关键信息,警方人士表示,仍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

  警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是建立警民良性互动关系的内在要求。在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场上,来自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说比不说好,早说比晚说好,实话实说比弄虚作假好,有一说一比推诿塞责好。

  南京警方在短短两天内,两次集中发布案件信息回应舆论质疑,这值得肯定。但在肯定之外也必须指出,一方面警方的信息披露还没有完全打消公众的怀疑;另一方面,警方的回应也有一些细节值得总结。

  当然,公众的合理怀疑其实并非都来自警方。比如,媒体披露此案信息曾有反转,起初的报道多将车主许某列为肇事嫌疑人,后来又出现了“真正的肇事者”王某;起初的报道称在肇事车内曾发现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后来“白色粉末”又成了“玉米粉”,毒驾被排除。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记者的调查与警方的调查都有一个从求证到证实的过程。其间,排除之前的怀疑,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发现新的“事实”都是很自然的。

  由于宝马肇事在舆论场上往往关联着“贫富差距”“司法公正”等现实问题,因而常常变得敏感。这对警方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披露、连续披露、有效披露。民众对于公正的渴求,不是一个结论就能轻易满足的。所谓“有图有真相”的网络互信法则,对警方而言指的就是应有更多的证据材料和证明过程来佐证结论。

  警方在信息披露上还必须恪守法定职权范围。作为侦查机关,警方只有权在不违背侦查秘密的原则下,披露相关案件信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需求。比如,“肇事时宝马车的车速需要进一步检测才能得出结论”,这就是一条警务信息,表明肇事时车速正在检测中。但“一路上,他的车速确实要比身边车辆快一些,但并没有出现狂奔的现象”这一说法,就不是警务信息,因为判断肇事车是否“狂奔”有较强的主观因素。警方从监控视频中去认定肇事车没有“狂奔”,不但不是在回应社会关切,反倒疑似在给肇事者辩护。杭州“70码事件”轰动一时,其争议焦点“70码”正是出自于当地警方的一次答记者问。殷鉴不远,南京警方不可不察。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原标题:肇事宝马有无狂奔得用证据说话)

(编辑:SN064)

文章关键词: 宝马 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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