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与“低龄重罪”尴尬如何化解

2015年06月24日08:00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据媒体统计,近期见报类似校园暴力就有十几二十起 据媒体统计,近期见报类似校园暴力就有十几二十起

  作者:李晓亮

  无论措辞怎样委婉,这都是一个痛心而沉重的话题。直面并着力尽快解决它,却又是无比重要而紧迫的当务之急。都说,弱者之间的攻伐,尤其让人心痛。那么小孩对小孩的暴力,自然更是令人心碎。

  未成年人间的暴力问题和法律责任界定与追究,是今天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化解这种尴尬,也迫在眉睫。因为仅近段以来,见诸报端的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暴力事件,就扎堆频密出现。

  端午节期间,最引人注意的,是“浙江多名初中生将小学生关黑屋中暴打用香烟烫身”的恶性事件。之前已有跟进后续报道:“4名打人初中生到案”以及当地“教育局配合打人者家长致歉”。而最新结果是“浙江小学生被围殴案落定”。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已到案,均为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6月23日《京华时报》)

  仅以最近的为例,“陇南:8岁同学刺死4岁娃”(6月17日《西部商报》);“重庆12岁男孩电梯内暴打8岁女孩”(6月4日《重庆晨报》);最新的“网曝四川初中女生遭扒光羞辱 警方已介入”(6月23日《华西都市报》)。据媒体统计,近期见报类似校园暴力就有十几二十起。

  有此起彼伏,似乎无休止的暴力羞辱,有临时起意恶意攻击致死,这些不再是偶发现象,而是必须纳入法律视野认真考量的问题。当然并非是呼吁严刑峻法,但罪罚适当是必须的。可借鉴“恶意补足年龄”等更科学追责量刑方法,同时注意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同步进行。

  法律追责之余,社会特别是教育的内化感召,必须提质提速。以前有“闲来无事打人玩”的村镇教育、乡村儿童等村痞化的问题。城里的教育不均以及社会的暴力和权势崇拜,对孩子的身心侵袭也不可不察。总之,减少杜绝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是系统综合工程,需要政策教育和社会家庭全方位介入,无缝接驳,最后才是法律量刑等更科学地兜底保障。 □李晓亮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校园暴力 未成年人 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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