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魏英杰
近日,江苏淮安市“地标性建筑”金地商业广场2号楼发生坍塌事故,坍塌面积约100平方米。对于这起事故,淮安区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却表示:这件事情一不存在人员伤亡,二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本身也就是个小事情。
商业广场开业不足一年就发生如此大面积坍塌,这已经很让人吃惊了。有关官员的说辞,更是令人震惊。作为负责宣传的官员,这番话不仅暴露了其对自身职责的无知,也反映了其内心对公共利益的冷漠。
照理说,商厦发生坍塌事故,当地应立即着手调查,查清事故责任,堵住安全漏洞,安抚受损业主,以及妥善安排善后事宜。做好这些事情,有关部门必须以公众利益为根本,用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作为。同时,有关部门要把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进展及时公之于众,让公众知情。这不仅是应对公共事件的标准流程,也是基于执政为民理念以及政府行政公开透明化的内在要求。
但我们看到的是,由于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有关部门表现出根本没有当一回事的姿态。更有甚者,当地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事故本身的处理上,不是在如何深挖根源吸取教训上,而是盯住网上“负面消息”,还表示“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对付网上“造谣”行为。当地对待安全事故的态度及其行为,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负责任的公权力部门该做的事。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大楼也不会就这么突然坍塌。商厦开业不足一年就发生坍塌,证明大楼必属豆腐渣工程无疑。但导致大楼坍塌的原因,并不全部在于工程质量问题,也和有关部门对公共安全的漠视有关。报道提到,业主们多次反映过房屋质量太差和漏水等问题,但并没有“得到及时维修”。相关部门若平时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结果肯定完全不一样。
没错,判断安全事故级别的标准主要是死亡人数或经济损失。但这决不是说,未造成人员伤亡就是小事。商厦发生坍塌,不仅给位于坍塌部位的商铺业主造成直接损失,对商厦的正常运作也将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这笔账,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算。更何况,这座商厦今天这里塌了,保不准明天哪里又会发生坍塌。如果连看在眼里的安全事故都不重视,难道要等真的出人命了才关心?这种冷漠无情的态度,简直比大楼坍塌还可怕!
近年来,借着网络的便利,人们见识了不少官员的“雷言雷语”。这些不无荒诞的话语,或者体现出权力的傲慢,或反映出官员的无知,或表现了官员的冷漠,不一而足。细究起来,皆因个别官员对民生问题缺少关注,对公众利益缺乏关心,对民间疾苦缺乏关怀。别的不说,如果这位官员能够换位思考一下,会说出这种既没水平又没良心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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