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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家政公司推出奶妈服务 月薪最高达3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16:34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专稿/吴学安

  日前,颇受争议的扬州某家政公司的“奶妈”服务,终于在一片争议声中开张,有13名“专职奶妈”开始上岗。据悉,这13名奶妈是从30多个报名者中挑选出来的,按照综合素质的差异,奶妈的月薪从1500元到3000元不等。13名奶妈中,有7个人是扬州人,其中有4名有大专文凭。

  “奶妈”职业化两面看

  去冬今春,江苏省扬州某家政公司就开始筹备开办奶妈业务。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反对之声更是一波高于一波。尤其是作为“娘家”人的扬州市妇联更是明确地予以反对,并呼吁全市妇女联合起来,坚决抵制奶妈公司。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公司老板只得宣布,将无限期搁浅“奶妈服务”。至于何时能正式推出,他则表示“放一放”再说,待时机成熟再推出。

  面对“奶妈”服务可能面临的窘境,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前,曾对法律条文进行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从“法未明令禁止即可为”的法理为自己的经营业务找到了依据。尽管目前在家政服务经营范围内,没有奶妈服务这一项,但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款加以禁止。从工商行政管理角度看,如果申请成立奶妈公司,肯定得不到营业执照;但如果在家政服务中增加此服务项目,则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奶妈”服务作为尘封了半个多世纪的古老职业,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意欲“重操旧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是一件极其自然的事情。因为人们的道德底线目前还难以突破,并给予“奶妈”行业必要的宽容度。人们疑惑的是,为什么要将别人母亲的乳汁作为一种商品来交换呢?而来自妇联的声音则是,尽管目前法律对奶妈行业没有明文禁止,但这毕竟是旧时代的“沉渣”,是与倡导现代文明、平等的社会关系格格不入的。

  事实上,在欧美国家,人奶买卖现象也时有出现。如从2005年9月起,美国加利佛尼亚州的博拉达生物科学公司就已经正式向市场投放母乳产品。目前博拉达公司已经具备每年向10万名住院婴儿提供母乳两个月的条件。该公司母乳交易主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在

医院布点采集,在美国不同城市,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将自己的乳汁捐献给当地医院,医院将这些母乳冷藏并运送到博拉达公司的中央处理库进行消毒后出售。公司与这些医院签署协议,建立母乳采集站,而医院负责检查自愿献奶者的健康状况,挑选健康的“母亲”和运送母乳;其次,美国加州博拉达公司根据医院提供的母乳数量支付佣金,并且统一组织推广活动。

  事实上,每个产妇的奶量是不一样的,有的少得不能足以喂养自己的婴儿,有的是因为多胞胎没有足够的奶水喂养,有的则因是领养孩子、无乳可哺;而有的产妇奶水充足,用不完甚至会挤掉的。在此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婴儿成长的原则,调剂余缺,让奶水多余的产妇供给母乳不足的婴儿,不啻为一件两全齐美的事情。而对于供给母乳的产妇给予应有的酬劳,也属于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与有偿性献血并无二致。

  可以说,职业化“奶妈”并非仅仅是市场需求的问题,更是事关一些缺乏母乳婴儿正常生长的事情。事实上,在我们身边吃“乳母”奶长大的孩子并不鲜见。现推出职业化“奶妈”只是将这一隐性职业社会化而已。有了这样特殊的家政服务,既能让需求者获得满足,更能让缺少母乳的婴儿得到哺育,从这一层面上看,职业化“奶妈”的出现,并不有悖于社会道德,也并非是“沉渣”泛起。时下,尽管对于此项“特殊服务”,不少人颇有微词,但扬州一位具有大专文凭的奶妈则认为,奶妈服务十分正常,自己奶水多,一个孩子吃不掉,能够帮助别人的孩子健康成长,应该是一种高尚的行为。

  职业化“奶妈”遭遇

  法律尴尬

  人体器官、组织、血液、精子等物能否再利用,长久以来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医学角度看,人体的这些组成部分对于人类是有一定好处的。例如器官移植、失血病人的输血,可以起到救治生命的作用。母乳,由于其所含的营养成份对婴儿最有益处,是培养下一代不可或缺的物质。但是,抛开伦理道德问题不谈,从制度可能导致的后果来看,这类人体器官或与人体密不可分之物的采集、分离、制备等环节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目前,国内对于器官移植、血液制品、精子利用等有明文规定和严厉的把关机制,而母乳属于特殊组织,算是体液的一种,能否纳入现行法律的规范之内,仍有相当大的争议。

  有法律学者认为,虽然,没有完全针对这一特定行为的法律条文,但通过对法律行为的分解,仍可以从现行法律中找到该项服务不合法的依据。“法未明令禁止即可为”的法理适用必须是以不侵犯他人或社会利益为前提的。尤其是“奶妈”服务社会影响面较大,而且涉及婴儿食品,显然不能单纯适用该法律原则。

  现在问题是,除了社会道德底线难以突破之外,“奶妈”服务还面临着一个母乳卫生问题,尤其是

艾滋病、肝炎等烈性传染病都是通过母乳喂养来传播的,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的社会防控机制,对奶妈们进行严格的体检,并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使靠奶妈母乳喂养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与一般家政服务不同,“奶妈”服务不仅提供类似保育的服务,而且提供母乳这一产品。由于母乳的获取依赖特定的人体,哺乳期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这一时期“母乳”提供者的健康状态是动态的,不能做到时时监控,也不排除“奶妈”或服务机构为了追求商业利益,使用一些激素进行催奶或隐瞒哺乳期间的疾病和服用药物的情况。从食品卫生监管角度看,当母乳卫生得不到必要保障时,就不应该推向市场。

  根据卫生部2000年关于“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的批复,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七条的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目前从“经营”的母乳来看,显然缺乏一种常规的质量标准。从妇幼保健要求来讲,幼儿喂他人的乳汁则要防止交叉感染,因为有些疾病会有“窗口期”,在这段时期即使经过再详细的检查,也无法在临床上得到确认,而这种隐患一旦存在,必然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由此可见,要想让“奶妈”服务真正实现职业化并为社会所接受,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磨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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