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燕梅:快乐着消费者的快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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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12 《法律与生活》杂志 | |||||||||
本刊记者/杜智娜 群众利益无小事,即使是一个人来投诉,我都会仔细处理,将工作落到实处。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是我最大的快乐! ——耿燕梅
调解冰箱爆炸事件 2006年央视“3·15”晚会上,当人们为“国谊”的业主维权成功欣慰时,很少有人知道,在这次维权中,有一个人在不停地奔走呼吁着,她就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耿燕梅。为此,本刊记者走近了耿燕梅。 就在这次采访接近尾声时,本刊记者在她的桌子上发现了一张她与一位老人的合影。采访的话题随即转向了那次成功的调解——冰箱爆炸事件。 那是冬天的一个周末的早上6点半左右,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国内某著名企业北京分公司的经理打来的,他很着急地说:“耿姐,我们遇到麻烦了,需要您帮忙调解。我的车已到你楼下,具体经过见面再说。” 时间紧急,我顾不上洗脸梳头,拿起衣服就下了楼。上了车我才知道,此行的目的地是房山。 在路上,经理告诉我,房山的一位消费者家的冰箱昨天早晨突然发生爆炸,屋里的窗户上的玻璃和一面镜子被崩碎了。 消费者家里就住着老两口儿,老太太有心脏病,事发后,老头通知了儿女。下午,企业的维修人员上门检查,老人的儿女特别激动,提出让企业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因为没有谈妥,他们将维修人员锁在卫生间里,已经半天一夜了。 那天正下着大雪,路上特别难走,到达消费者家时已是中午11点了。 我的到来并没有得到老人儿女的欢迎,虽然我一再表示我是中消协的工作人员,但他们认为我是企业找来的帮手,不相信我会维护他们的利益。 把工作证和身份证交给老人的儿女后,我直接去看躺在床上的老人。她告诉我她的心脏不舒服。我马上和企业经理说:“调解的事先放一放,先带大妈到医院检查去。”并一再向老人的儿女保证:“既然我来了,证件也在你们手上,问题解决之前,我一步都不会离开你们。你们扣下我,放了工作人员吧。”他们点头答应了。 在医院,我带着老人从头到脚做了全面的检查,没有查出毛病,我就为老人开了一些治疗心脏病的药。老人感动了,也相信我了。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2点了,安置了老人,我开始进行调解。我对老人的儿女说:“我并不是向着企业,实话实说,你们要求30万元的赔偿确实太多了。如果你们坚持这个数据,企业是无法接受的,即使告上法庭,法院也不能支持你们这么大的数额。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听我一个建议,让企业为你换一台新冰箱,另外补偿你3万元行不行?” 其实爆炸的这台冰箱是消费者很早以前买的,已经很旧了。另外,消费者家的电压不稳,连电灯都忽明忽暗的,何况冰箱呢。再者说这次爆炸并没有伤到人,消费者的损失也不算大。老人的儿女考虑了一下,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很痛快地接受了我的建议。 离开老人家时,老太太突然抓住我的手,哭着说:“你真是我的好闺女。” 一瓶酱油钱也要讨回 翻阅耿燕梅的工作日志时,记者记录了她一天的工作: 1.来信录入、登记、分检;2.接待家装问题的消费者投诉;3.接待富士公司负责人商谈今年的活动主题;4.直接处理由总局托办的投诉;5.接受记者采访;6.下午开完会后继续整理投诉信件。 看着自己写的密密麻麻的日志,耿燕梅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这就是我的工作,我用心地处理每一件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是我最大的快乐!” 在她解调的案件中,多的标的达170万元,少的仅仅几块钱。她常常这样提醒自己:保持很好的心态去接触消费者,不要嫌弃他们,不分贫与富、贵与贱,只要他是消费者,就要维护他们的权利。 有一次,一位消费者拿着一瓶酱油来找耿燕梅,说她在超市买的酱油颜色不正常,她找超市理论无果,找到中消协。“虽然只是几块钱的酱油,我还是陪同这位消费者到了超市,很顺利地为她办理了退货手续。” 别看耿燕梅解决这点儿小事很上心,其实她也遇到过在超市买豆质品过期的事情。“自己的事情,就算了吧。”她笑着说自己从来没有为这点小事去索赔过。“但消费者的事情就不同了,我就要为他们解决问题,这是他的权利。” “当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在你身后;当你独自的时候,我们伴你左右;当你快乐的时候,我们一同牵手;当你烦恼的时候,我们为你奔走分忧……”这是“3·15之歌”,耿燕梅很喜欢这句歌词,她说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只要消费者找到她,她都尽心尽力去调解。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4月上半月刊) 相关专题:法律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