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华”的“忤逆”该不该点赞

2015年06月14日09:18  新闻专栏  作者:朱达志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朱达志

  这几天有个话题真可谓炙手可热:2015高考作文新闻原型遭人肉,考生在事主微博下留4万评论讽刺挖苦。而昨天该热门话题出现令人瞠目结舌的逆转:湖北高速警方说,骂错人了!

  话说今年高考全国一卷的“孩子举报老爸(材料作文)”是有新闻原型的。前两天,有位叫@爱心菇娘 的微博用户被人肉出来,说她就是那个原型,随后遭致大批疑似考生的恶语相向或出言不逊。孰料前天,湖北高速交警方面向媒体证实,网友骂错了人,新浪微博上的那位@爱心菇娘 并非作文试题中的“明华”,也不是当初媒体报道中的“爱心菇娘(化名)”,真正的当事人已经受到了警方的严密保护。

  不过,坊间针对那位“真正的当事人”即试卷中“明华”的行为,却毁誉参半,有赞有弹。我比较认同这样的看法:“明华”的行为合理合法,但多少显得有些“忤逆”。古人云,亲亲相隐。从西汉开始,亲人之间不能互相“揭发”,更是成了一则法条。而后来的唐律,甚至对亲亲不相隐的行为做了处罚性规定。西方法律在这方面也有类似规定,亲人之间可以合法地拒绝相互作证揭短。“明华”提醒父亲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打电话,乃至阻止无效后选择报警,都是可以的;但这样的“大义灭亲”之举并不宜公开褒奖,因为它毕竟违背了亲亲相隐的传统伦理。

  那么,高考作文试题拿这个新闻事件作材料,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或者说在价值传递方面或有问题。查看网友给@爱心菇娘 的留言可以发现,多数人认为此事罔顾亲情,对于高中生来说造成了很大困扰。高考作文命题,要考虑命题立意、学生能力和判卷难度,而此题必然会对答题和判卷造成困扰,因为很有可能“大义灭亲,再反复劝告的分数比较高”,如果考生并不一定赞同这一价值,但为了得高分而不得不违心作文,那么这样的命题立意就有问题。

  高考作文不仅仅是要测试考生的文章写作能力,也要借此向考生传递合乎当代社会主流价值的意识与观念。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打电话,女儿劝阻与制止,毋庸置疑都是正确的。除了向警方举报,女儿还有其他方式阻止或规劝父亲改掉开车时打电话的恶习,并不一定要采取违反某些传统伦理价值观的“举报”做法。

  俗话说,法不外乎人情。法律一般不会超出人类社会的情感之外,也就是说,人间的法律要基本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及人的普遍情感。法不容情,但法律本身是人性化的。如上文所说,亲亲相隐既是一句古训,也是中华法系和西方现代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的现有法律也是不鼓励某些方面的“大义灭亲”行为的。这种价值观,我以为应该被我们的高考作文命题者加以考虑。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高考 作文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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