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李思辉
路人突然倒地,围观民众该不该施救?施救行为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媒体报道,《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即将出台,条例中有一点格外亮眼:将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鼓励更多人加入到街头急救之中。
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新闻不断,民众对此深感担忧。8月30日,河南开封一位老人摔倒在大雨中,目击的路人却不敢上前搀扶,期间积水数度没过老人头顶,3分钟后当他终于被人扶起时已经停止了呼吸。扶不扶不单单是一个道德的问题,很多时候它直接指向生命之重——诸如突发性疾病,如果救助及时可以有效减少死亡,专家称“发病后4至6分钟堪称黄金救治期”。问题是,“不敢救”、“不会救”的问题阻挡着人们施救的脚步。
为什么“不敢救”?一是担心被讹诈,二是担心救援中出现意外自己还要担责。人人都有道德的血液,人人也都有规避风险的本能,某种意义上说,救人的风险系数越高,救人的主动性就会越低。一些摔倒老人讹诈搀扶者的事件虽然只是少数,但法律若不能为救人的义举撑腰,若无法让讹诈者得到相应惩处,摔倒的道德就很难搀扶起来。整个社会一旦形成“不敢救”的气候,每个人都可能深受其害。破解之道既在道德引领,更在法律兜底。
此前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如果有“急救免责”的法律保护,毫不犹豫去救人的比例将从原来的36.8%上升到了93.9%。这就是为什么近些年来有关“以法律为见义勇为撑腰”的呼声不绝。不久前杭州出台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原则性规定,如今上海又拟出台地方法规“对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这些举措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有助于打消人们见义勇为、积极救人的顾虑,促使人们第一时间搀扶起摔倒的老人、倒地的孩子以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人。
网上也有一些人质疑此举的正当性。有人认为无偿救人、见义勇为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立法不应逾越道德层面。可当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乃至影响民众的生命救助效率时,它就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已。这时,法律的及时兜底也是对社会道德的一种有力回应和支持。从世界范围来看,减轻或免除“救人不当致死者责任”,早被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等诸多国家引入法律。可见,在无偿救人、见义勇为这个问题上,法律的兜底不仅应该而且必须。
还有人担心“公众无偿参与救治免责”的规定,可能助长一些人“乱救人”。比如,不具备科学救援技能,好心做了坏事。这样的情况有没有可能出现?有。但这是“救援专业性”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比如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那样从青少年开始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众的自救和救人能力等。不能因为“民众救援专业性整体不足”,就反对见义勇为、及时施救,那样做只会把社会推向自私和阴冷的境地。
当下中国社会的现实不是“乱救人”的太多,而是“不敢救”的问题太普遍。就此而言,好人救人不仅应该免责而且应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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