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台独英雄”黄安自生自灭又何妨?

2016年01月20日10:01  新闻专栏  作者:刘海明  
黄安通过在内地举报别人和“台独”“有染”,让自己的身价倍增。 黄安通过在内地举报别人和“台独”“有染”,让自己的身价倍增。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刘海明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至于池鱼是如何被殃及的,它们是无辜的还是有辜的,倒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万物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只是这样的联系在没有某个让人痛感的事件前,很少考虑罢了。黄安举报王喜,举报周子瑜,让他短时间内在内地获得巨大声誉。

  黄安1月16日晚发微博称“结束河南巩义演出,河南歌迷对我太热烈了,明天腊八别忘了喝粥”。黄安每月活动邀约可观,1场酬劳在人民币14至16万元之间。(中国青年网1月17日报道)

  就在黄安在微博上晒其滚滚财源的同时,台湾地区的选举结果揭晓,黄安在新浪微博上的名声也发生逆转。不少网友觉得,黄安自己不清不白:“看看多年以前他在台湾的节目里是怎样侮辱大陆女性的吧。”“得到钱,丢了节操。”

  一夜之间,“黄安一下成了千古罪人了”(网友看法)。于是,一些人把国民党在台湾地区的失利,归咎于黄安,指责他“为台独的贡献,相当于五个师。”“靠出卖为生的人真的很可怜。”更有人喊出让黄安滚出大陆的口号。持这种观点的网友,似乎不在少数。

  黄安作为艺人,追名逐利是其职业目标。为达目的,揪出同行的一点把柄,在内地举报别人和“台独”“有染”,在打压同行的同时,抬高了自己知名度,让自己的身价倍增。他感觉河南歌迷对他痴迷,应该就是其靠踩着别人肩膀搏出位成功的结果。

  但如果就此打压黄安,显然更不明智。在我看来,让黄安自生自灭,不因为他举报“有功”抬举他,也不因他间接帮了对岸某个派别选举的忙而遗弃他,而是让市场去做裁判。既然他在岛内的事业衰落,才转战内地。如果内地歌迷真的喜欢他,就让歌迷自己为他埋单。没了“举报英雄”光环,他能依然活得滋润,我们不妨祝福他又如何?

  黄安声誉的逆转,真正该反思的除了黄安自己,我们的个别媒体也该反思。举报是每个人的权利,接受举报的部门要判断准确举报者的目的,举报者自己是否干净。黄安举报王喜、周子瑜,看清了内地对“台独”的憎恨,央视给王喜的全程马赛克,与其说搞臭了王喜,不如说把黄安“英雄化”了。如果央视在模糊王喜之前,先调查清楚举报人,最终决定如何处理这个举报。也许,则是真正救了黄安,避免他在内地的大起大落。

  同样,我们的网络舆论,对于娱乐圈的事情,也不必太过较真。娱乐圈要的就是吸引眼球,为吸引公众视线,难免有人趁机搅浑舆论之水,自己从中渔利。搅混水的人能力有限,只要遇到理性的对手,能够不被蒙蔽眼睛,一个艺人能有多大的本事,能搅浑舆论之水呢?前些天黄安的“成功”,不过是我们的网络舆论还不够成熟的表现。

  艺术要和政治保持距离,政治也不宜绑架艺术。泾渭分明,对双方都有好处。既然现在黄安自身的“政治污点”也大白于天下,让他接受来自舆论的批评可以,只是千万别套用对付王喜那样的套路,再即刻雪藏或者下达驱逐令。那样,反倒会让“爱憎分明”的惩罚者自己更加狼狈。

  为人处世,正心非常重要。心不正出来混,害人害己是早晚的事情。希望黄安通过这些经历,端正心态,正人先正己,逐渐成熟起来。果真如此,内地这么大,钱还是有的赚的。相反,多行不义,自毙不远矣。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黄安 台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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