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财产性收入,农民才可能买得起房

2016年01月26日09:41  新闻专栏  作者:马涤明  
增加财产性收入,农民才可能买得起房 增加财产性收入,农民才可能买得起房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马涤明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陈光在参加委员分组讨论时说,让农民进城得让他们买得起房,“之前房地产价格虚高主要是政府搞土地财政导致开发商将成本转嫁到房价上。目前,政府征收房产税之后,是不是能考虑一定程度的减少土地价格,从而让房价下降。”

  买得起房,有地方住,才好谈农民进城的问题。那么,让农民买得起房是个大问题,政府在这方面应有一些作为;一味等市场,农民买得起房恐怕要等到猴年马月。以政府减少土地价格降房价,这个想法很好,但未必可行。首先,地方政府不能摆脱土地财政依赖之前,让地方政府主动降低卖地价格,恐怕不好商量。其次,即便土地价格下降,未必一定会影响到房价下降。房价由成本和市场需求共同决定,如果市场需求旺盛,房价很难下降。这个问题上,开发商不会听政府的,政府以行政手段调控房价,也是有限度的。再者,如果房价能够下降到农民能够买得起的水平,会不会再次刺激投资投机需求入市,也难说。理论上说,房产税可以遏制投资购房需求,但房产税的全面铺开目前尚无时间表,实施后效果是否会很快显现,现在并不好评估。

  唯有增加农民收入,才可能买得起房。而这个问题上政府帮助农民,其实是有潜力的。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当属卖地致富,因为土地补偿金而一夜进入小康的情况,已经有一些了。但更多的情况却是,卖地收入上的利益分配不公平,政府赚得盆满钵满,到农民手里的钱却少得可怜,比如,很多地方征收土地给农民的补偿金标准,每亩只有几万甚至更少;而政府转手之后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是每亩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也是征地拆迁领域频发暴力冲突的直接原因。低价征地,强征强拆成为城市低成本扩张,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实际上是以牺牲广大失地农民利益为代价的。这既不公平,也为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留下很多的问题。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中央已经提了很多年,但底层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与“增加财产性收入”的距离还很远。大多数农民的财产,除了土地和房屋,基本再无更多,而一旦被低价征收,基本就没有了财产。土地和房屋财产正应该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甚至唯一路径,如能够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很多卖地农民或早已经致富,至少是可以在城里买得起房。遗憾的是,能够公平交易或叫兼顾农民合法利益征收土地房屋,而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情况,目前并不多。

  社会分配不公情况中的很大一个问题,是政府与民争利,而低价强征土地房屋,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某些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政府如能改变一下,其实马上就能够解决或缓解很多问题。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农民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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