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过程 节目现场
播出时间:23:30分
编导:李品华
主持人:李品华
内容简介:
做手术在过去通常都是由患者的家属来签字。但是现在手术必须要经过患者本人同意才可以进行。这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规定的,新条例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带来的一个变化就是在了解了自己的病情和可能面对的风险之后,一些患者取消了预定的手术。本期节目针对以上情况对北京佑安医院的主治医生段钟平进行了专访。他可能是中国最早尝试让患者知情的医生。
演播室嘉宾:
段钟平教授:北京佑安医院的主任医师人工肝移植治疗专家
热线电话:
石祥恩博士: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
“关于患者知情权,要求病人签字以后,我们觉得现在做起来,我们觉得很好。因为这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一个象征或者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趋势,我觉得让病人知道病情有很多好处。为什么呢?因为他知道他自己得的什么病,那么以后怎么治疗,治疗过程中,会有什么出现什么问题他心里很清楚。我们执行一段时间以后,我们觉得没有遇到太多的问题,如果要是压力特别大的,患者家属说你别告诉他,告诉他以后,他会产生什么思想低落,或者是不愿意治病,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也会找他,让患者本身写一个委托书,然后让家属来签字,但最后还是要告诉病人,我们觉得没有太多的阻力。”
访谈一:
主持人:石医生的看法,可能代表了大部分医生的观点,但是也有的医生表示了这样一种担心:让患者知情可能会让一部分患者产生消极的情绪,并影响到治疗。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北京佑安医院的主任医师人工肝移植治疗专家——段钟平教授,他可能是中国最早尝试让患者知情的医生。
主持人:在两年之前,您就已经开始在尝试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为什么呢?
嘉宾:人工肝它是一种特殊的治疗,尽管我们讲它的风险还是不大,可是它仍然会有一些风险。
主持人:这种人工肝手术,它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嘉宾:主要的风险大概有七到八种这样的情况,我来的时候带了一个人工肝治疗知情同意书过去老的版本,你们都可以看到。
主持人:新的知情书当中像这样所罗列的风险的条目大概有多少?
嘉宾:大概有四十多条。
主持人:就是从原来的七八条
嘉宾:对现在变到四十多条,而且每一条下面都还要补充说明。
主持人:增加了这么多的风险条目您觉得有必要吗?
嘉宾:按照这个知情同意的原则写得比较详细,而且简明易懂,我们觉得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持人:您可能会比别人更早地意识到您所面临的风险,所以您需要告诉给患者?
嘉宾:对,因为现在的医疗风险还有一些由此引起的一些医疗纠纷确确实实是每个医疗机构跟医务人员面临这样的问题。
主持人:有关风险的条目是越来越多,包括直接的还有很多间接的,你们是不是想让患者承担所有的这样的医疗风险?
嘉宾:那不是这样的。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我们尽可能地把这种特殊治疗、特殊诊断的风险告诉患者,这里面的主要的这些风险就是一些很难完全避免的,通过多少年来这种医疗事件很难完全避免的一些风险,就是我们认为风险不是很大,或者说即使发生了这种风险不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们就不会罗列上去。罗列上去的都是有可能引起的比较严重的,或者说发生机率比较高,有不好后果可能的情况。
主持人:您在做手术的过程当中有没有觉得,患者读到了现在四十多条风险,和以前读到有七八条风险,他们可能会有不同?
嘉宾:有的。过去我们把七八条(风险)跟病人(谈)大概有两三分钟就谈完了。有一些患者看完了之后,不是完全了解(的情况)就签字,这种情况是有的。那么现在按新的这种知情同意的原则去操作,我们就应该每一条只要写上去的,都应该跟病人讲得非常清楚。
主持人:在那些患者他知道自己的病情之后,结果是怎么样的,他还会不会接受这个手术?
嘉宾:告诉完之后,就存在了这三种不同的反应,这是我们过去也没有预料的。第一种情况就是患者一看还有这样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有些是要命的,他可能就完全放弃这种治疗,这样可能就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他会失去这种比较好的治疗机会。所以说严格讲(这)是对患者不利的;第二种情况是患者勉强接受了这样的知情同意也签字了但是他的思想负担会很重。例如我们第二天要做手术了,如果今天告诉他,患者有的时候一夜就焦虑睡不着觉,第二天还没到手术室就心跳加速,特别的紧张,有的时候没法进行,有的时候在手术过程中特别的容易出现一些异常反应,影响干扰手术的顺利进行。
主持人:这些都是因为告诉了他的病情造成的?
嘉宾:对,第三种情况是,有一部分患者还是乐意接受这种现实,他也了解这种手术的风险跟他的利益是并存的原则,所以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从人工肝的前一年做的总结情况看,大概有各占三分之一的样子。
主持人:您在面对那些了解自己病情之后然后选择不做手术,选择放弃治疗的这些病人您感受如何呢?
嘉宾:这种情况下我们觉得有时候很矛盾,而且也很困惑。因为像人工肝这样的血液净化的手术,严格上讲它的风险是不大的,而且是安全的。更重要的是它的疗效是肯定的,一些部分危重患者,在病情进展非常快的(情况下),如果采取这种措施有可能会起到甚至起死回生(的效果),对他的病情有很大促进。
主持人:有促进恢复的作用
嘉宾:是有的时候看到病人为考虑一些严重的并发症,就放弃治疗,我们觉得也是很可惜。
主持人:对这部分放弃手术的病人您会去说服他们吗?
嘉宾:我们是尽量给他做工作。有时候我们的主管大夫就把我们过去治疗的一些安全的记录,一些手术的这种数字,这种风险,慢慢慢慢地给他讲。有一部分病人他还是愿意接受治疗,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病人还是放弃了治疗。
主持人:但是可能会有这样一个情况发生,就是这个病人,他本来不愿意再做手术了,然后通过您的说服,来给他讲这里面的好处,他接受手术了,但是在手术当中发现了危险或者风险,您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嘉宾:像这种情况,如果他同意做手术的时候,从法律角度讲,我们不管他第一次同意也好,第二次同意也好都让他签署一些相关的文书,而且在一些病例中我们也反反复复讨论这个病人为什么一再要动员他做手术或者动员他不做手术。在一些病程记录里面我们都要有一些清楚的反映我们觉得这样比较合适
主持人:但是他还是会埋怨你,家属可能还会埋怨你。
嘉宾:这是难免的。
主持人:稍微休息一下,稍候我们会继续采访段钟平教授
访谈二:嘉宾:北京佑安医院的主任医师人工肝移植治疗专家——段钟平教授
主持人:在手术前如果这个病人,他不太想知道自己的病情,您还会告诉他吗?
嘉宾:这种情况根据现在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区别地对待,新的医疗事故条例它强调这种医疗知情的原则,就是要让患者本人知道,如果这个患者了解病情之后,确实对他的身体没有特别大的伤害,不会产生特别严重的医疗后果,而且他有完全的民事责任,他脑子清楚也不昏迷这些情况,原则上还是要让病人有这种知情原则。
主持人:就是说他不想知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必须让他知道?
嘉宾:也要必须让他知道。
主持人: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别人可以不知道自己的病情,也不需要他本人签字,也可以进行手术?
嘉宾:有这种规定。因为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面,强调一个是“知情同意”的原则,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医疗保护”的原则。就是告诉病人情况下如果要造成病人的这种损害的时候,我们说尽量可以不告诉他。
主持人:在这个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规定,要让患者本人知道自己的病情,但是又要避免不利后果,你是如何又能做到让患者知情,又避免这种不利后果,你可以做到吗?
嘉宾:现在做到这个方面是有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也做了一些尝试,例如我们尽量用一种比较委婉,或者病人能够接受的语气告诉他病情,用这种方式告诉患者有的时候这两个方面是可以做到的。
主持人:能不能完全地避免这种不利后果的出现?
嘉宾:这是很困难的,从医疗行为上讲很困难。因为每个个体对一些刺激的这种反应差别很大的。
主持人: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一种不利的后果,作为医生您可能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嘉宾:在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面就没有明确地界定,因此这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探索或者说总结的。
主持人:对什么东西没有明确地界定?
嘉宾:例如它没有说在哪些情况下,在新的《医疗事故条例》里面,有这样一条就是这样写的,这个患者有对他的病情,对这种医疗行为,包括一些不良后果的知情权。但是第二句就是说要尽量避免对患者造成损害,这两条要同时做到这两个方面,在特定的情况下要完全做到是很困难的。这个不是医护人员本身一个方面就能完成的问题。
主持人:如果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就是非常需要去告诉病人他的病情,另外一方面您可能会考虑到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后果,您会怎么选择呢?
嘉宾:从(我们)心里讲,这也是一个比较矛盾的问题。从现在的法律条例上看,从知情同意的原则看,到前一段的一些医疗纠纷,包括一些医院,从管理层这个角度讲,我们还是要尽量地让病人做到知情同意,但是在我们从临床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从心理从伦理这个角度讲,我们还是想尽量地减少这种患者可能告诉他之后产生的不良后果。
主持人:是不是所有的医生都可能会面临医患纠纷?
嘉宾:对每个医生。这是医疗行业面临的共同的风险,因为这个专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专业,这种风险是任何人难免的,只要你从事这个方面的工作。
主持人:每个医生可能都会面临这种纠纷的风险,会不会影响到他对治疗的态度?
嘉宾:这是可能的。
主持人:会影响到他的治疗?
嘉宾:会影响到他对这种治疗的态度。例如如果这个医生觉得这种风险特别的大,而且患者提出来一些要求特别的高,他就有可能采取一些比较消极的措施,尽量避免承担这样大的风险。
主持人:医生在向患者介绍他的病情的时候,(做手术的)决定权由病人来拿,但是医生介绍的态度和他介绍的方式是不是也会对患者造成影响?或者影响到他的决定
嘉宾:是。
主持人:你的意见对病人有多大的影响?
嘉宾:从我们的体会看,对患者还是有一定影响。
主持人:他可能会很听大夫的建议?
嘉宾:看情况有时候不同。
主持人:有的患者可能认为发生很多医患的纠纷,更多的责任是在医生,因为他们不是那么负责任,有的医生不是那么负责任,您作为一个医生怎么来解释?
嘉宾:我认为这种情况是有的。医务人员作为一个社会行为的人,不可能大家都是一样的或者达到一个层次,更有一部分(情况)恐怕还是在于医疗风险,这个医疗行业本身这种风险性来决定的。刚才我们讲到有一些特殊的个体,这种特殊的手术,特别是在有创伤情况下出现一些不良的后果,有的时候是很难避免的。
主持人:治病救人和面对这样的医疗风险,是你们医生面对的一个难题?
嘉宾:对现在这是困扰整个医务界或者说整个医疗市场的一个很头疼的问题。这也是我特别想强调的一个问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还有我们患者的亲属,应该说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大家就是想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提高我们的生存质量,提高大家的生命期,所以目标是一致的。如果有的时候过于强调一个方面有可能最终损害的还是我们整个人群,损害的是大家的健康损害了我们的医疗事业的发展。
主持人:更多地损害到患者自己的利益。
嘉宾:对。我们说最终如果大家不充分理解,不充分沟通的话,特别强调一个方面,有的时候最终损害的还是整个全民,还是大家的利益。
主持人: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在采访结束之后,我们又把电话打到了卫生部,卫生部的官员表示,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大都是因为医患双方没有能够充分理解新条例。感谢收看我们的节目,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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