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费制”酝酿“变脸” 关注细节政策制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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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57 新京报 | |||||||||
2004年4月11日,某农民工子弟学校,孩子们课间在走廊玩耍。“一费制”的实行,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受到了家长特别是农村家长的欢迎。本报记者薛珺摄 核心提示 今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校推行“一费制”,在此前,广州已进行了两年的试点。 作为一项减轻学生家长负担的举措,广州“一费制”试点收到了部分效果,但也有
广州“一费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目前有关部分正在酝酿“一费制”的第二次变脸。 9月2日,中小学开学第二天。上午,广州市五羊小学校长王苏娅主持召开了一次行政会议。 会议的议题之一是如何解决五、六年级学生放学后的托管问题。 “下午5点就放学了,但有些双职工家长无法在此时来接孩子,学校只有组织老师继续照看这些孩子,一是担心安全,二是怕孩子染上不良习惯。”王苏娅谈到了问题的背景。她说:“老师都工作一天了,让他们再继续照看孩子总该给点报酬,以前我们是可以收托管费的,而且家长们也都愿意。” 但是“一费制”的实行改变了这种局面。 王苏娅说,实行“一费制”后,收托管费被视作乱收费行为。去年终于有所松动,上面批准可以采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按每天一元的标准收取托管费,但又附加了条件:只允许对一到四年级的学生收费,五、六年级不准,理由是“孩子大了,可以回家。” 这位女校长为此抱怨说:“大孩子可以自己回家,这在理论上成立,但事实是有些孩子自己回家是不能让人放心的。”“出于对孩子们负责,不管让不让收费,我们都要将孩子留在校园里,直到家长接他们回家。” 广州“一费制”在争论声中诞生 始于2002年秋季的广州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在广东省“一费制”的大背景下诞生的。 广东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2001年,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了(2001)教电46号文件,提出了“在国家扶贫开发县推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的精神。 当年秋天,针对广东省中小学收费项目较多,在操作上容易造成混乱和滋生乱收费等问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指出:“要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大问题来抓,治理乱收费首先要规范学校支出,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规范支出结构和范围,其次是规范学校收费标准,必须走‘一费制’的路子。” 2002年7月,广东省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正式出台,“除住校生应缴的住宿费以外,全省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实行省政府定收费项目和最高收费限价,县以上政府定具体标准。 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则实行省定收费项目,市定具体标准的管理体制。 两个城市都通过开听证会的形式确定了收费标准。 一位参加过2002年8月12日深圳“一费制”听证会的当地媒体记者介绍,听证会参与人员几乎是一致通过了“一费制”的标准。 而广州市听证会的气氛则截然相反。知情人说,在2002年8月16日广州举行的听证会上众说纷纭,达不成一致意见。支持者如广州大学张人杰教授等人认为,“一费制”是一个比较科学的、可行性强的方案,充分考虑并依据了教育成本和社会的承受力。 支持者还认为“一费制”的最大好处是增加了教学收费的透明度,能够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持不同意见者则认为“一费制”中书费标准过低,不分年级统一收费不合理,对“一费制”之外诸如校服、体检、春游秋游这些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片争议声中,“一费制”还是于2002年秋季在广州如期实行。 广州“一费制”收到了部分效果 那么,“一费制”在广东实行近两年来,实际效果如何呢? “作为一项意在减轻学生家长负担的举措,”一费制“收到了部分效果。”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李伟成说。 广东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张秋牧处长则有一本账:“实行‘一费制’以后,全省中小学生交费幅度下降了17%左右,平均每人少交50元,大约可以少交11亿元。” 具体落实到广州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是:普通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学期收取的书杂费(学杂费)分别为253元、400元、940元,比实行“一费制”之前的收费标准分别下降了9.84%、14.12%、4.60%。 资料显示,有7成学生家长支持“一费制”做法。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员李伟成说,“一费制”中学校收取的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书本费,一是杂费。而收费下调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书本费的压缩。广州市在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时,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本费分别是按85元、160元、220元算进书杂费里的。但在2001年广州市中小学生人均实际支出的书本费是:小学112.62元,初中225.81元,普通高中265.32元。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学校普遍对这一书本费的压缩持有不同看法。广州市五羊小学校长王苏娅说:“如果按照85元的标准,我们的学生就只能使用黑白教材了,但我们仍然坚持使用彩色教材,这两者教学效果是不一样的。”她告诉记者,五羊小学18个班,900多学生,平均每个班每学期在教材这一项就要超出标准3000多元。 王苏娅说,书费超支的部分就得从公用经费里面填补,但在“一费制”前提下,要从公用经费里填补的项目还有很多。由于书费有限,不能买更多的辅导资料,有些老师只好到书店里买资料,从中挑出有用的内容用油墨印出来发给学生,去年这所区级小学全年超支了6万多元,账到现在还挂着。 李伟成也承认,现在最让校长们头疼的就是学杂费中书本费的压缩。“下调没有依据实事求是原则,不考虑学校成本,造成了很多学校运转困难。” 但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经济师陈建东并不认为这和一费制当初制定标准过低有关。陈建东认为,教育经费不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收费本身是有弹性的,“我们制定‘一费制’标准是依据我们的社会调查,进行过成本核算的,不能就此认为标准过低,不然收多少钱才算够?” 一个事实是,广东省教育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省教育厅今年3月5日关于“一费制”的情况汇报中称“‘一费制’的书费标准偏低,造成学校收取的书费总额低于实际书费总额,学校书费开支普遍超支,一定程度上影响基础教育的质量。” 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处长张秋牧告诉记者:“外地省市来我们这里考察‘一费制’时,发现定的标准有问题,他们实行时就将书本费从‘一费制’中剥离了。”不过他表示“目前还没有向省政府报告,规定不想老是变来变去,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实际上,书本费的压缩已经带来了一些负面效果。 广东教育系统的官员说,由于(这)给学校的运转带来了困难,这种情况下,乱收费的情况仍时有发生。2003年广东省检查了8578所小学和1983所中学,清理了936.32万元违规收费。 “一费制”外的收费拿捏不准 家住广州东山区的蒋铭记得2004年春季开学时家长帮学生抢购教辅资料的场景,那是一个星期天上午9时多,她赶到位于广州大道的一家科教书店,书店大门还没开,已有20位前去买书的家长在门前守候,每人手中都有一张列明各科教辅书名称的纸条。 纸条上写的是老师给孩子指定的教辅书名称。 蒋铭当天给四年级的儿子买了6本辅导资料花了150多元。 “家长们很欢迎‘一费制’,但这样的教辅资料,我们打心眼里希望老师能够代买,可以减轻家长的麻烦,只要能做得透明就行。” 但蒋铭说,学校不敢这么做,因为怕被戴上乱收费的帽子。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经济师陈建东并不认为老师代买教辅资料的做法可取:“家长帮子女买一次书就不能买吗?现在每个学科的教辅资料都不下几十本,如果物价部门允许这样做,谁能保证到后来不会再增加学生家长的负担。”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一费制”的定义:“除住宿生应缴的住宿费外,全省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学校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等,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立项收费。” 但这一定义对“一费制”外诸如军训、体检、看电影、看展览等收费项目却没有明确。 广东教育系统的官员为此抱怨说,基于此,在实际操作中,学校对收费项目拿捏不准,家长投诉渐多。“实行以后,很多家长都来投诉,说这个费‘一费制’没有规定,那个费‘一费制’没有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处长张秋牧说“我们每天都要安排几个人解答家长的问题。” 两个例子可以说明学校的无奈:广州番禺区某中学在2002年秋季对放学不回家的学生收取了每人每月20元的托管费,遭到了一些家长的投诉,学校只好退回了收费。 另一个例子是:东山区某小学因为不收托管费也放弃了监管学生的职责,因而被当地媒体曝光,称文德路小学将学生赶出校园。 广州市越秀区朝天学校李顺松校长说,朝天学校以前一直坚持每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一次,费用向学生收取。但“一费制”实行时对这项收费没有明确,学校就不敢收费,活动停止了半个学期。 2002年10月底,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中小学在正常教学计划外组织学生开展郊游、观看展览和电影,或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各种提高学生素质的活动时,每次可按实收取活动费。活动结束后,活动费的收支账务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李顺松说,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以后,朝天学校才又恢复了学生的社会活动,费用都跟家长公示,现在出游则直接跟旅行社挂钩。 教育界反对之声迭起 根据记者采访,一费制执行后,广州教育界反对之声迭起,广州教育局主要领导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反对“一费制”,认为此举减少了学校收费,影响了学校运转。 广州市协和小学的负责人认为:“(实行一费制后)不仅有些费用不能收,一些代收费操作起来也很麻烦,每组织一些活动就让孩子带一次钱,在过去,我们都是开学预收一些钱,作为带孩子出去玩的经费,到期末给家长公布,只要主管部门下点功夫,事先收钱也是可以杜绝乱收费的。”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员李伟成认为,一费制对于广州这样的城市实际效果不及农村地区,主要是现代化城市收费相对比较规范,倒是农村的地方政府部门搭车收费的情况较多,乱收费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而且在广州以及珠三角地区,很多家长已经不在乎每学期几百元的收费,一费制的意义不及农村地区。 李伟成说,广东2002年9月才执行了一费制标准,但各地中小学按惯例一般在当年4月份就以往常的教材订购标准签订合同……‘一费制’政策的出台,没有考虑到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而且也缺乏一个必要的过渡期,学校工作受到了很大冲击。 李伟成说,根据他的调查,学校工作的麻烦还来自于有些政府在一费制实施过程中只控制了“收”,规范不了“管”。根据文件要求,一费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部门每学期在收到财政专户银行进账单后10日内,按缴款额返拨给学校,但不少地方政府却以统筹的方式截留了收费,粤东某市的书杂费平均返拨率只有55.7%,最少的只有27%.李伟成列举日本的经验说,日本的“一费制”是由老师、家长以及校务委员会组成一个专门机构,由该机构来研究每学期学生包括看电影、出游等各项费用在内的收费标准,然后经过国家至少是市一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费用由学校收取后代管,学期结束多退少补。 “这就减少了很多环节和麻烦,真正实现了一费制。”李伟成说,“这样看来我们现在实行的还不是真正的一费制。” 亡羊补牢与“一费制”变脸 其实,早在2002年8月广州举行一费制听证会的时候,就有代表提出了“一费制”含义表述不清的说法:“现实当中,有的费用是学校必须收取的,如校服费、体检费、春游秋游费、看电影费、午间管理费、军训费等,应在文件中给这些项目加以立项,如果含糊不清,到时候必定会造成学校的尴尬和家长的误会。” 但代表们的这一提议在当年的一费制方案中没有体现。 一年后,广东省开始重新对一费制进行补充。2003年8月20日,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纠风办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规范了“一费制”之外的收费,一费制至此变脸。 这个被有关人士认为有点“亡羊补牢”意味的广东省《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规定,住宿生的住宿费、体检费、高中会考费、军训食宿费、校服费是可以按规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广东省还将高中阶段的择校费也列入可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 广州市则根据省里规定制订了9项可根据家长自愿收取的费用,包括城镇小学午休管理费、托管费、校外活动、饮用水费等,并将中学毕业班的补课费也列入其中。 “收补课费,省委省政府批评了我们,但我们觉得这是实际中无法避免的,不如将其合法化,仅限于中学毕业班,每次收费不得超过2元。”广州市物价局价格处经济师陈建东说。 但陈建东不认可“这是物价部门与教育部门相互博弈的结果”,而是“一费制的不断完善和改进。” 广东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处长张秋牧则介绍,他们会同省物价局、财政厅制订出《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酝酿“一费制”的第二次变脸。 张秋牧说,政策目前正待广东省政府批准,打算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实行,其中内容之一就是在赋予广州、深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审批权下放到珠海、汕头、佛山、江门、中山和东莞,并允许其他地级市以省原规定的最高限价为基准,上下浮动20%. 深圳启发了广州 相对于广州“一费制”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争议,深圳的“一费制”实施要平稳得多。 深圳市教育局审计计财处副处长陈彩蓝认为:“‘一费制’主要就是调低了课本费和规范了其他收费。” 在广州中小学反映比较集中的书本费超支问题上,陈彩蓝表示在深圳的中小学中没有听到,而记者在深圳走访了一些中小学校长,也没有听到类似说法。 陈彩蓝介绍他们制订书本标准的做法:从当年3月做这项工作开始,深圳市教育局遇到问题就经常召集中小学校长开座谈会,工作做得很细。 她提供的资料显示,深圳市对教材的数量、出版社版别、单价都作了划定,其中也包括英语课的录音带、光盘的单价,每项都很仔细。经过与校长们多次座谈后,最后才得出了每个年级的书本费价格。 另外,深圳市在2002年推行一费制的同时就规范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立项,给以后的执行省去了麻烦,这也是深圳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的主要原因。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员李伟成说:“广州到第二年(2003年)才出台了一费制以外的收费政策,其实这也受到了深圳的启发。”本报记者钱昊平广州深圳报道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