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书记叫停政绩广告重塑政府形象(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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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1:41 新京报 | ||||||||||||
商业广告一般禁用“销量第一”、“治愈率百分百”等表述,但在有关形象广告中,“一流队伍”、“成绩显著”、“跨越式发展”等词汇应有尽有。 专版记者郑治更愿意将一些政府机关的专题报道称为“形象广告”。 他分析说,此类形象广告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篇幅大,对开大报,要么半版,要么整版。二是不管形式怎么变,内容总是政府改革动态、成绩之类,有时还配发政府官员或者政府部门照片。 三是基本不考虑读者的接受度,看得最多的还是刊登单位本身。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最隐蔽的形象广告会以新闻形
南京市工商局一位人士认为,商业广告一般禁用“销量第一”、“治愈率百分百”等表述,但在有关形象广告中,“一流队伍”、“成绩显著”、“跨越式发展”等词汇应有尽有。 这位工商人士同时称,目前尚无法对此现象进行治理,因为相关文章特征模糊,能否界定为广告尚存很大争议。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国内媒体仿照国际习惯,刊登特殊的广告形式———Advertorial(直译为社论式广告)。这一形式介于广告新闻之间,尽量贴近媒体自身的报道形式,用第三方的视角关注一个事件或者产品,但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标注Advertorial,一般都将文字框起来,以区别于新闻报道,对读者明示其内容属性。 而南京当地媒体刊发的一些“专题报道”,大多以“专版”、“特刊”或者“××采风”等形式出现。其文首一般会有类似表述:“×部门服务‘两个率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或者“在×××领导正确领导下,××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创造了新的辉煌”。 记者翻阅12月以来的南京市级某媒体,最多时一天曾对3家政府机关进行类似专版报道。 而在江苏一些厅局级机关,接受采访的媒体联络人士均表示,年终刊发宣传性报道,是“人之常情”、“习惯做法”。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