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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受贿济贫和劫富济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58 东方网-文汇报

  湖南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副市长期间,收受贿赂22.5万元,其中有15.47万元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去年12月23日,湖南岳阳市君山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今年7月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事昨天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不少人认为,余斌受贿没有自己占有,和那些有车、有别墅、有情妇的贪官不同,其所作所为情有可原。还有人认为,余斌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劫富济贫的好官。

  确实,和那些私欲膨胀的贪官相比,余斌可以说是一个“另类”。据报道,余斌在纪委工作期间,曾深刻地感受到,我国目前的工程招标体制和现有的基建工程预算定额标准,导致基建过程中形成了很大的利润空间,这是许多基建老板一夜暴富的重要原因。因此,当有基建老板送给他8.5万元现金时,他没有拒绝。他当时的想法是,“只要自己不占有这笔钱,用这钱来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矛盾,并不构成原则性的问题。”

  维护法律的尊严,推动社会的进步,是国家干部的重要职责。但余斌并没有这样做。他发现了问题,却没有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这不仅助长了所谓的“潜规则”之风,也最终导致了自己收受贿赂的行为。余斌说:“我这个副市长所能支配的就一万元钱。”而他分管的工作却有很多矛盾需要经费解决。或许就是这一现状,引发了余斌用受贿款“济贫”的原因。但作为一个国家干部,哪些财产你可以动用,哪些财产不应该动用,都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决不能以旁门左道来获取资金。从这一点上来说,余斌和其他贪官又有相同之处,这就是滥用手中的权力。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人们盼望有侠客劫富济贫,并以此来反抗专制制度。如今,我们已进入了法治社会,扶贫帮困已成为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侠客的那种“以暴易暴”的办法早已行不通了。以践踏法律为代价的所谓受贿“济贫”,也同样走不通。

  作者: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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