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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副市长受贿济贫透视官场生存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46 人民网

  身为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他一边收受贿赂,一边却将所得贿金用于帮助下属乡镇、企业、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后来,他被指控受贿22.5万元。一审法院认定他有9.5万元属于受贿,其他所得属于违法所得,不构成受贿,同时证实,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因而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但是,有关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他本人也以“不应领刑”为由提出了上诉。结果,二审法院下达“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这位副市长名叫余斌。围绕他的行为是否受贿、法院判决是否公正的问题,法律界人士颇有争议,公众也多有不同看法。这里,并不想就法律等问题过多置喙,余斌“另类受贿”的本身,其实更让人深思。

  现在的官,权力大,钱与色等常常不请自来。于是,在权钱色面前,通常出现这样两种情况:要么“下水”,大享权钱色的好处,被发现了就锒铛入狱,没被发现就逍遥法外,好不自在;要么坚决不受,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两袖清风,一世英名。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要成为后者,着实不易。官场潜规则意味着,在一个权倾一时的位置,“软硬不吃”要做地道清官,开展工作就会比较难,甚至很难立足。于是,有人排除万难,保全了自己,但也有更多的人,则在良心与潜规则之间苦苦挣扎。怎样才能既不受诱惑的干扰又能自如地开展工作?这是所有一心想干一点事情的正直官员思考的一个问题。

  在我看来,余斌也是这样想的,他也在实践中找到了“生存之道”。这就是,按潜规则行事,又不全按潜规则行事。对于贿赂、馈赠,能拒则拒,拒不了的,受之。但这些所得全不为了自己,而是用于扶贫帮困,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去。因而,在余斌心里,他是坦荡的,他的“受贿”与众不同。他用远大于所认定的受贿额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和事。他受贿但不违法办事,这也是他并没有因受贿造成损失而受到指控的缘故。同时,在工作中,他敢把一些违法乱纪的人拉下马,以“铁腕”著称。

  余斌这样做,与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的行事逻辑全然不同。“他得罪了个别领导,具体情况不方便说。”一位知道个中原由的人士如是叹息。余斌的“暴露”,看起来或许是偶然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却是一种必然。在强大的潜规则作用下,余斌的“生存之道”注定是失败的。

  然而,余斌实践了,他也因此具有了某种标本意义。我也相信,余斌并不孤独,在现实生活中,会有许多像余斌这样的人,在走着余斌这样的路。但我更期待着,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便于官员们干净地干事的良好氛围?

  作者:谷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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