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国图”怎能将青少年拒之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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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0:48 新京报 | |||||||||
作者:刘超逸 “国图”,顾名思义是全国人民共用的图书馆,可我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暑假期间想进去学习却被拒之门外,使我很愤慨。 久闻“国图”里学习气氛极好,前几日,我跟同学约着去“国图”学习。我们一大
如此“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规矩未免也太不合理了吧?图书馆是国家向公民提供学习、查阅资料、借阅图书的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向全国所有需要进入的公民提供服务,而学生以学习为主业,理应当得到图书馆的优先服务,现在是不仅没有优先,而是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入馆对象之外,不知法律依据何在?回家后,我在网上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22条说: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其中第31条说:儿童应有时间休息和游戏,有同等的机会参加文化和艺术活动。 我想,图书馆不让我们进的惟一原因就是怕小孩自制力差,影响他人学习,或损坏图书资料。但这问题根本不出在我们小孩身上,与其说担心未成年人自制力差,倒不如说图书馆管理能力不强,或是不愿意承担管理责任。图书馆是公共场所,我们这些青少年进去学习,图的就是里面的安静环境,绝对会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的。即使有少数自制能力差的小孩,也完全可以让工作人员通过教育管理使其遵守规则。一个人的素质,也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培养出来的。 实在不行,那设个未成年人自习室也行啊,怎么能就这么简单的“不准入内”呢?制订这样的规定有违背中国法律和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的嫌疑,呼吁“国图”尽早修改这一侵害我们青少年权益的规定。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