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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京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7:58 cctv4《今日关注》

  腐败,官场的恶疾,社会的癌症;腐败,严重地威胁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存在着贪污腐败、职务犯罪?对腐败分子,国际间建立有效合作,在追逃、追赃、遣返、引渡与司法协助等方面加强合作,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在中国召开,会议将取得那些成果?敬请收看《今日关注》。

  主持人(鲁健):

  各位好,欢迎您收看国际频道正在直播的《今日关注》。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第一次年会10月22日-26日在北京召开,来自世界上137个国家和地区负责侦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还有这些机构的负责人,近千名代表出席了这次大会。这次大会上可能会取得哪些成果?另外对于腐败分子,国际间今后在追逃、追赃,还有遣返、引渡、司法协助等方面可能会开哪些合作?这些就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话题。

  今天我们请到了两位专家:一位是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王伟先生,您好;还有一位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岳礼玲女士,欢迎两位。

  在节目一开始,我们先通过一段新闻背景,来了解一下这次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的相关情况。

  新闻背景:首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中国召开

  10月22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来自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近1000名代表出席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大会开幕上发表将讲话指出,中国政府将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中国最高检察院承办,整个会议将持续五天。会议的主题是: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行而加强国际合作,在这次会议上,将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宪章,并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会议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在全面务实地对国际反贪合作进行辩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关于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发展方案。今天,本次大会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讨论。

  记者(全晓通):

  在今天的会议结束之后,参会的代表纷纷表示,来北京参加这样的一次盛会,对于今后在本国、本地区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

  刚才我们看了这个短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第一次年会,显然是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紧密联系起来的。为了有效了实施这个公约,是不是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也是新成立的?

  王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在今年4月19日-20日,在联合国的支持一下,在联合国维也纳总部召开了一个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特别磋商会议。当时到会的有20个国家,有大约40个代表,这个会议就决定要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其实这个构想是在2003年12月,当时在墨西哥召开一个旨在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会议,在这个会议上,人们就开始议论提到这个问题。在今年4月维也纳会议上,正式决定要搞这么一个反贪局联合会,而且委托中国来搞第一次。

  主持人:

  而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实是去年年底才正式生效的,虽然是2003年12月份就开始搞这个公约了。

  王伟:

  签署是从2003年开始陆续签署,我们国家是在2003年10月开始签署的。

  主持人:

  2005年10月是人大批准的。

  王伟:

  到2005年10月,人大批准,它是经过移动程序之后,到了去年的12月10日,批准的数目已经超过了可以生效的一些具体的,所以开始生效了。

  主持人:

  也就是签署的国家超过了一定数目以后,这个公约才能正式生效。

  王伟:

  而且还得得到批准。

  主持人:

  所以从公约生效到今年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这其间相隔的时间是很短的。

  岳礼玲(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因为今年四月才有预备会议,磋商会议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决定要举办第一次成立大会,而且把地点定在中国。

  主持人:

  为什么第一次会议就选择在北京召开呢?

  王伟:

  我觉得这个很耐人寻味。因为4月份的会议,据我所知,在特别磋商中,中国并没有参加,但是与会的代表还是一致同意这个会议由中国来承办。我觉得这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尽管生效了,但是它还没有一个能够具体错作的平台或机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成立就将为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所以它具有非常急迫性;第二,世界范围对中国的反腐败还是给予一种首肯,尽管中国这些年发生腐败比较严重,但是中国的党和政府采取的反腐力度和取得的成效也是巨大的,也使得这些特别磋商国一致建议由中国来承办;第三,跟中国具有组织国际会议的几个成功经验也是分不开。我觉得基于这三个条件,国际反贪局会议筹备大会在中国召开很自然。

  主持人:

  这样,很多观众也在想反贪局联合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联合会?是不是各国的反贪机构,因为第一次年会除了各国有些反贪机构的人来参加,也有不少的学者和专家。所以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也去了解一下反贪局联合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新闻背景:走进国际反贪局联合会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是一个独立、非政府、非政治、非营利的司法性国际组织,也是当今世界唯一由各国负责侦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的专门机构组成的国际组织。本届年会实质上是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成立大会。大会将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章程,选举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领导机构。此外,大会还将就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方式与方法方面,在各国之间交流经验,增进互信,推进司法协助。

  主枝人:

  刚才我们看到的就是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相关情况。在昨天的开幕式上,国家主席胡锦涛也是致词。他在致词当中说,“坚决地惩治和积极地预防腐败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他的重要讲话在今天节目当中也是截取了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一起来看一看。

  国家主席 胡锦涛:

  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腐败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我们认为反对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总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我们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今后,中国政府将继续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主持人:

  刚才胡主席在讲话当中提到了几句话,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16个字。近几年,我们也看到了中国有一大批贪官和腐败官员都已经纷纷地落入了法网。但是如果从这16个字来看,是不是说以后的反腐败工作其实预防可能比惩治还要重要?

  王伟:

  我觉胡锦涛总书记这次提出的16个字方针,是对前一段整个反腐工作的总结,同时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一个方向。这16个字非常全,标本兼治,实际上对已经出现的腐败进行惩防,这治标,同时还要从深层次上来解决一些问题,使得腐败发生的几率越来越低。所以他讲的“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很有意义,特别是“注重预防”。我们原来可能有那么一种感觉好像是抓住的贪官越多好,惩治得越厉害越好,这是一个方面,但治本、预防应该提到更高的高度是非常必要的。

  岳礼玲:

  我觉得胡主席这次提出的16字对中国的反腐是一个深入的标志,所以今后要是从“治本”的角度,也可以说是一个战略重点的转移,而且是非常具有历史意义的。

  主持人:

  其实中国的反腐一直是在积极地进行的,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短片来具体了解一下中国都有哪些方面的举措。

  新闻背景:中国反腐出重拳

  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贪官外逃的通道正被一一堵塞,一些腐败分子被引渡回国,中外反腐合作趋于制度化。

  2006年2月12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该公约是目前国际上双边、多边反腐败条约中内容最全面的公约,为国际社会共同打击腐败犯罪提供了法律框架。

  3月31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超过10亿元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在广东受审,成为中美建交以来,第一例经过美国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押送回中国审判的“外逃贪官”。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双边引渡条约。

  7月下旬,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周永康访美,中美双方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合作的联合声明》,决定进一步加强在缉捕逃犯、打击洗钱以及遣返非法移民等执法领域的合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自2001年至2005年7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2440件17008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6亿元。其中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78202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81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197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20人,省部级干部29人。

  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存在着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现象?面对腐败,各国政府都有哪些举措?《今日关注》继续讨论。

  主持人:

  欢迎大家继续收看我们的节目。

  其实中国现在除了在国内加强对腐败的惩治以外,在国际合作方面也是一直在积极和很多国家展开合作。尤其是去年年底,广东开平支行的余振东被遣返,当时引起了很多媒体的关注。如果现在看起来的话,余振东被遣返的事件,在中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上到底有什么意义?

  王伟:

  首先它说明反腐败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情,它是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同任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反腐败公约》一共71条,很长,二万八千多字,它的第四章就叫“国际合作”。余振东引渡案件实际上是让大家看到的,国际合作对打击中国的腐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它可以制止贪官外逃,所以给了人们一种把反腐败引向广度和深度的信心。

  主持人:

  但是可能大家也在想,如果中美之间要是有引渡条约,不就更好了嘛,就不用经过那么多的谈判了,直接按条约办事,可能像这样的贪官就都能够遣返回来了。但是为什么现在有点难度?

  岳礼玲:

  因为可能在每个国家的司法制度不一样,有些问题在讨论之中可能还存在一定的观念、理念的不同,怎么样达到一个……

  主持人:

  现在很多国家还有死刑犯不引渡这样的司法理念。

  岳礼玲:

  对。比如欧洲,在欧洲已经没有死刑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没有死刑的区域。当中国跟他们谈引渡的问题,他们肯定担心会不会判死刑,所以这可能成为障碍之一。 比如像美国这种大国,各州也有存在死刑的和废除死刑的,所以有很大的争议。现在在我们学术界,大家也在激烈地讨论,首先能不能对经济犯罪,因为经济犯罪属于钱财方面,和人的生命价值相比,……

  主持人:

  另外中国和西班牙签署的《引渡条约》其实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双方可以在协议当中增加一些相互的承诺,这个也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岳礼玲:

  我觉得这个协议的签署也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推进和欧洲或其它国家进一步协商的空间。

  主持人:

  另外,现在加强国际的合作,尤其是怎么样追逃、追赃这样的话题可能也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现在我们可以来看一看,有很多贪官出逃都已经是蓄谋已久了,怎么样把这每一个环节的漏洞堵住,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贪官出逃的一些程序。

  转移资产,然后先把自己的家属派出去,不管是投资做生意也好,或者是留学也好,总之是先派出去,然后准备护照,自己在国内通过腐败猛捞一笔,然后辞职,也有很多官员是采取不辞而别、突然消失的方式,到了其它国家以后就隐匿起来,最后获得这个国家的身份。所以这真的要是打起官司来,追逃或追赃的法律成本是很高的,是吧?

  王伟:

  对。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现在进行追逃有一个反腐成本问题,我们有些法律法规可能跟国际上不是很衔接,但也确实还有一个物质上的经济成本问题。现在中央已经下决心了,花多少钱也要把那些外头的贪官捉拿归案。有了这么一个前提,对震慑那些企图出逃的贪官还是有很大的作用。

  主持人:

  有没有相对成本比较低的一些方式,像我们刚才看到的这几各环节中,他可能首先要转移资产,派自己的家属出去,自己再大捞一笔等等,在这些环节当中,有没有相对比较低的成本可以把漏洞堵住的办法?

  岳礼玲:

  现在有些国家,如果你成为公务员,公务员财产要公布的,美国也是这样,总统也要公布个人的财产,个人的财产也包括你家庭的财产。对于家庭成员,如果你是一个公务员的话,你在成为公务员的时候接受这样一个条件。

  王伟:

  其实这个问题恰恰是我这十几年来研究的,就叫“行政伦理”。俗成称“从政道德”。1995年,当时美国驻华大使邀请我到美国进行访问,我跟他商量的题目叫“行政伦理与美国廉政建设”。我了解到水门事件是因为尼克松违反了美国“从政道德”而被迫辞职的。

  主持人:

  但是这样的伦理可能需要有法律的保障,仅仅是一个道德的约束恐怕不够。

  王伟:

  当时是这样,尼克松在1974年辞职,1976年,当时在大选卡特上台之后,他就按照美国公共行政学和专家小组的意见,搞了美国政府的立法。

  主持人:

  这是尼克松搞的法律。

  王伟:

  不是卡特,就是尼克松水门事件之后的教训。他是1978年,搞了美国政府《伦理法》。

  主持人:

  就是《公务员伦理法》?

  王伟:

  就是《公务员伦理法》。到1989年,老布什又重新进行修改,这个法律一共七万字,比如跟才谈到的关于申报的问题,在美国政府《伦理法》的第二章、第七条,美国总统怎么申报,接下来总统夫人怎样申报,总统子女怎么申报,非常严格。

  主持人:

  它的操作性比较强。

  王伟:

  操作性非常强。

  主持人:

  很细。

  王伟:

  《伦理法》的好处是它把一些没有涉到,可能没有违反《刑法》,也就是一般的《刑法》不可能处理你的,但是违反了美国公务员的《伦理法》的时候,就由《伦理法》对你进行处理,处理的结果就是把你从公务员队伍中清除出去。

  主持人:

  就是杜绝进一步的犯罪。好像腐败也是每个国家都要面临的一个问题,但是可能各个国家的都有自己不同的方式。

  王伟:

  包括韩国,韩国在金泳三执政的时候,曾经把两位前总统推上审判台,所以这样,直接导火线就是金泳三认真执行了《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

  主持人:

  就是各个国家,像美国、德国、新加坡、法国、日本、韩国、瑞典,其实每个国家好像都有一些不同的反腐败方式。美国主要的方式就是建立廉政的法律体系,不得在外谋相关的兼职,还有就是《公务员伦理法》;德国就是设立权力约束机制,“肥岗位”。我们有相关的介绍,大家可以来了解一下。美国廉政法律体系;德国是“肥岗位”轮流坐;新加坡主要靠公积金,如果你要是在职腐败的话,那你养老可就没有办法了;法国就是跨部门设立防腐中心,向总理报告;日本是公务员轮岗制,级别越高,轮换得就越勤;韩国是实行的“金融实名制”,提高行政透明度;瑞典是首相要住居民区,官员要带头以身作则。

  主持人:

  这些国家,我们看看每个国家可能都面临着腐败的问题,他们可能都有一些反腐的举措,有没有我们也能借鉴的,比如说像“金融实名制”,有的人也提出来比如信用体系,每个人建立一个终身的信用体系,有效地监督,这样的方式能不能借鉴一下呢?

  主持人:

  我觉得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开始在借鉴。比如韩国当时在金大中担任总统时,通过的《韩国防止腐败法》,当我们后来把这个法律翻译成中文之后,提议送给尉健行同志。后来尉健行同志再通过统盘考虑之后,当时就批示要搞中国的《廉政法》,所以中国的《廉政法》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进行制定。

  主持人:

  就有点开始接近于您刚才提到的《公务员伦理法》。

  王伟:

  当时韩国金大中的副手,他明确告诉我韩国防止腐败法的性质就是形成《伦理法》,所以我觉得我们国家现在还有很多其它的制度,比如有很多的党规、制度,是同样性质来讲,跟国外的《从政道德法》是很接近的。所以在去年,中央再通过有关的廉政纲要的时候,专门写到:要探索制定“从政道德”的法规法规建设,而且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着手做了一些。

  主持人:

  但是一些具体的办法,像“金融实名制”,韩国好像也是仅仅搞了一段时间之后,后来就取消了。

  王伟: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我当年1997年、1998年在韩国同他们进行研究的时候就发现,进入任期初期的时候实行了“金融实名制”,其结果把两位前总统推上审判台,但是他在任期结束的时候,他又把“金融实名制”去掉了。

  主持人

  觉得这样的手段可能……

  王伟:

  当时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韩国当时面临着进金融危机。

  主持人:

  所以每个国家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国情。我们的记者在这一次反贪局联合大会的首界年会上也采访了一些参会的人,那么听一听各个部门国家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对待腐败的。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协调员 阿根廷法律专家:

  在我们阿根廷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让公众了解情况,有关于反腐的信息,掌握在所有公民手中,这是一种方式。它让公民可以掌握政府和官方。

  斯洛伐克总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兰福罗娃:

  我们为了反腐制定了一项法律,这项法律是在2004年9月出炉的。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法院和法官,处理这类腐败案件。

  英国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论坛主席 巴里莱德:

  我们在英国最近成立了一个新的组织,它不仅是处理反腐问题,也处理那些严重的有组织犯罪。因为有组织的犯罪,往往都是跟腐败问题有关的,腐败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以色列廉政运动副主席 迈克尔 帕坦姆:

  以色列主要都是通过法院来解决反腐问题,我们允许公民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投诉那些犯了腐败罪的官员。

  主持人:

  其实通过这样一个大会,我们也能够感觉到反腐败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但是通过这样一个大会,大家互相来交流经验,其实真的是很好的一件事情。那通过这个大会,对于以后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可能会产生什么实际性的作用吗?

  王伟:

  最重要的是它现在已经给我们提供一个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个有效的平台。有了这样一个平台之后,有了这样一个机构之后,我想它对推动反腐方面的国际合作肯定会起重大的的意义。

  岳礼玲:

  而且我觉得第一届大会就在中国开,它本身次就对我们现在开展的反腐活动是一种促进,而且也会加强我们在国际上的一些交流,我觉得这对以后我们的反腐还有很深远的意义。

  主持人:

  一方面,在制度腐败建设方面可能会吸取很多国际方面好的经验,另外一方面在反腐败,尤其国际方面的合作,在追逃、追赃,包括引渡等等,可能这些国际合作方面也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非常感谢两位今天到演播室,跟我们一起来关注这一次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第一次年会在北京举行。也感谢各位观众收看我们本期的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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