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专招矮个子卖“大郎烧饼”的双重伤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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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48 红网 | |||||||||
企业招人对应聘者有身高要求不算新鲜事,可要求应聘者必须是矮个子绝对让人难以置信。这不,8月2日,万州一公司打出的招聘启事,就出人意料地对应聘者身高作出上限规定:身高不能超过140厘米。(8月6日《重庆晚报》) 为何专招矮个子?该公司一负责人介绍,他们从事餐饮业,主打产品之一是“大郎烧饼”。考虑到经营产品的独特性,决定专招身高1.4米以下“身残志不残”的员工。男女不限
卖烧饼就卖烧饼,但却要以“大郎烧饼”为烧饼名,连卖烧饼的人也要1.4米以下,男女不限,侏儒、佝偻病患者均可,这哪里是在卖烧饼,这分明就是在卖噱头。以侏儒、佝偻病人的病态身材为卖点,我想问一声:策划“大郎烧饼”的策划人,你们还有良心吗?你们的心灵还健康吗? 最生意讲的是产品的质量和经营者的人品。没有质量无论你搞多少花招乃至怪招,你的产品不会有生命力。同理,做生意更重要的讲的是人品,那种靠残疾人的身体缺陷为卖点同样是没有市场的。如同重庆工商大学商务策划学院教师陈亚东所认为的那样,以招聘身材矮小者作卖点,利用员工身体缺陷来开展产品营销,从创新角度来讲确实不错。但“以矮子换取顾客眼球”过程中,应考虑员工自尊心及心理承受能力,还要考虑会否引发顾客逆反心理。一旦应用不当,会适得其反。在我看来,岂止适得其反,尽管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但多数普通百姓还是心地善良的,儒家文化的仁义道德还是深入人心的。他们绝不会去迎合老板以侏儒作卖点等所谓创意的。 这家企业老板强调以侏儒为卖点事实会“实现共赢”:对应聘者而言,得到了难得的就业机会;对公司而言,可以此作为卖点,迅速扩大产品知名度。但在我看来,他丝毫不会实现双赢,他首先在道德上就输了。对于侏儒等残疾人他们需要工作,但他们需要的是力所能及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们也应如同健康人一样需要有尊严的工作,而不是有辱人格尊严的工作。拿残疾人的缺陷做卖点已经涉嫌侮辱残疾人,因为,不仅历史上的武大郎还是现实生活中的侏儒等残疾人,都易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现实生活中马戏团等滑稽戏团里面也有专共人们取笑的侏儒。如果真有这样一个“大郎烧饼”店,那岂不把这些卖烧饼的服务员当成马戏团的滑稽小丑吗?滑稽小丑还需要专门的训练,还有一点艺术细胞,把侏儒当卖点就是把他们当成纯粹意义上的小丑。 果真如此,那不是太残忍了吗?这种把残疾人当纯粹小丑的做法事实上带来的是双重伤害:对残疾者来讲是对他们人格尊严的伤害;对身体健康者来说,如果把取笑残疾者当作正常事或见怪不怪、习以为常,那是身体健康者的福音吗?不,那只能是对身体健康者的一种更大的伤害,因为那种伤害已涉及道德及心灵,一个没有同情和善良之心的人难道不比残疾人更可怜吗? 收起专招矮个子的那套怪招吧,送这家企业老板一句流行话:做人要厚道![作者:徐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