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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自主品牌一定符合民族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9:36 南方都市报

  经济人之吴向宏专栏

  上个月爆发了一场关于“自主品牌”的大讨论,起因是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原中国WTO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说了一句“不一定要自主品牌”。讨论结果,赞成龙先生的人少,反对的人多。这并不奇怪,因为龙先生的观点本来就荒谬得很。对任何做生意的人来说,有品牌总比没品牌好,这是起码的常识。连马路上支摊修自行车的那位兄弟,也知道拿块硬
纸板,写上“×记修车铺”。

  然而龙先生错了,是否龙先生的对手们就对了呢?并非如此。因为很多龙先生的对手们也持有一个荒谬的观点,那就是:“自主品牌一定符合民族利益。”这不一定。民族利益至少包括两块,一块是生产者也就是企业家的利益;另一块是消费者也就是广大民众的利益。自主品牌一定符合企业家的利益,但是它是否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呢?

  比如说:有些所谓的国内

自主品牌,用低价向美国、欧洲大量销售产品,美其名曰占领市场。其出口实际上是亏损的,靠国内市场利润来弥补。也就是说,是中国的消费者在牺牲自己的利益,补贴美国、欧洲的消费者。这类“自主品牌”出口得越多,中国人的经济利益也就向国外流失得越多。更有甚者,不少这些出口企业,在国外又是贴所在国企业的品牌。也就是说,中国消费者支持“自主品牌”所作出的牺牲,不但补贴给了外国消费者,而且还扶持了一个或多个外国品牌。

  我还经常听到另一个支持自主品牌的论证,就是防备国家之间万一发生冲突甚至战争。一个非常煽情的句式就是:“今天你购买×货(×国品牌)的钱,将来会化成射向你自己的子弹。”这话也是漏洞百出。首先,如果购买×货比购买国货省钱,那么省下来的钱,将来就可以变成射向×国的子弹。其次,购买本国品牌的钱,将来就一定保险吗?比如说,拥有中国最知名品牌的那些企业,不少是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创立人的资产,基本上只能在境外,而不是在中国国内变现。如果将来中国和该企业的上市国发生冲突,该企业的大股东将面临一个严重的利益考验。

  消费者不是冤大头。大家牺牲自己的利益,哺育自主品牌和本国的企业家,是期待本国企业家最终会回馈本国的消费者。可是“商人重利轻别离”,逐利而动是企业家无可厚非的天职。如果消费者和企业家之间缺少有力的纽带,二者就不会形成真正坚实的同盟。支持自主品牌,最终得益的就只是中国的少数人,而不是中国的广大人民。

  真正有力的纽带应当包括两个内容:第一是尽量消弭普通民众和企业家之间的界限;第二是创造人民和企业家之间“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关系。

  这第一个内容,就是要赋予广大人民自主的经济权利。如果广大人民没有自主创业、自主成功的权利,如果社会资源始终向一小部分人倾斜,如果永远只是那些有关系、有门路的人才能搞到贷款、批到土地,如果地方政府只与被扶持的个别“自主品牌”眉来眼去而对大多数民众漠不关心,如果法律制度常常对普通人民设置障碍而对有权势者大开方便之门——总之,如果成为企业家永远只是一小部分社会阶层的特权,那么企业家和广大人民之间将永远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所谓“自主品牌”的利益,也就不会等同于普通民众的利益。

  这第二个内容,就是创造出中国自主的经济环境。只有当中国的经济制度、法治建设能够向世界先进国家看齐,当商业信誉和社会公正建立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石上而不是在三两个人的良心冲动上,当企业家信赖本国的金融体系、财产保护和司法公正胜过信赖外国时,企业家的个人命运才会最深刻地和民族的利益连结在一起。

  在一个有良好经济环境和广泛经济权利的国家中,自主品牌就是沃土中长出的参天大树,它们由土壤所哺育又能保护土壤。没有这样的前提,人为去扶植一些“自主品牌”,就像是无根的盆景。看似郁郁葱葱,其实丝毫不能改良土壤,而且很容易就会被连盆搬到别人家里去。

  (作者系发展战略研究博士)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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