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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远:国企利润划入社保基金是合理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08:25  东方早报

  作者:陈宁远 

  4月15日央视著名栏目《新闻1+1》播出节目“国企赚钱分给谁”。该节目说出了一个人们一直以来的困惑:全体中国人投资的国有企业,其投资收益显然应该归全体国民,然而目前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最高才10%,这10%是干什么用的,剩下的90%去哪了?

  这个节目引起了很大反响,但这个节目的话题和内容都只说对了一半,因为“国企利润分给谁”,并非那个简单的“谁投资谁受益”的普通市场经济学常识。这个常识在中国,尤其在国企身上无法得到体现,这是有历史原因的。简单按照这个常识来看问题,热情激愤有余,理性和操作远远不够。

  中国改革发展到目前阶段,“国企赚钱分给谁”其实是一个国民怎么分享到中国经济发展和进步的问题,是一个如何建立惠及全民、合理公平分配和保障制度的问题。不谈这些,国企利润就是上缴了,哪怕是按照投资人最大程度收益权上缴了,和普通国民有什么关系?即使我们不说国企,不谈“谁投资谁收益”这样财务权益常识,就是谈国家财税收入如何支出和分配,也面临这个问题。

  一句话,国家不建设国民公平合理分享国家经济发展的分配保障制度,仅仅谈国企分红,其实和国民毫无关系。

  按照全民所有的概念,国民天经地义地拥有国企财权,但若以此来争取相应的财务利益,中国当下却告之无门。因为普通国民通过法律手段,谋取这个看似正当的全民所有权益,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甚至都无法起草诉状。虽然按照《公司法》,一个正常经营的公司长期不给股东分红,又拿不出正当理由,股东是可以告公司的。但除了在二级市场投资买股票成为国企的股东外,哪一个名义上是全部国企股东的国民,可以站出来说,他是某个国企的实际投资人?无法说,因为根本拿不出来法律上的权益凭证。

  在中国,国企全民所有的定性也是常识,而且是中国国本不可动摇的原则性常识。这并不小于“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经济学常识。但这个国本式的定性,没有相应的法规配套,是无法解决国企分红给普通国民的。

  要言之,以一个笼统的全民所有概念,来解决“谁投资谁收益”的分红问题,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项制度,可以保证落到每个国民头上。争做这种名义上的投资人,谈国企利润分红和上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考虑到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在国家层面的收支,是纳入国家预算的。现实一点谈“谁投资谁收益”的分红,只能是在其他制度不能马上建立的情况下,可以以预算的方式,把国企应该上缴的利润划拨到社保基金中。至于上缴的比例,可以参照上市公司的标准来计算。哪家央企不分,国资委、财政部就应该拿出办法惩罚它们。

  这是当前能够想到的唯一路径。其他方案,在国民可以主张股东实质权益之前,都是不靠谱的。不说也罢。

  (作者系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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