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舒圣祥:死刑犯有没有资格建议废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8日09:07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舒圣祥

  震惊全国、残杀8人的恶魔熊振林16日被执行死刑。临刑前,熊振林还在辩解自己“本质不坏,不是杀人恶魔”,杀人是因为自己“内心很苦”。但同时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没有太多的遗憾。他还对我国刑罚制度提出建议,“从和谐社会角度考虑,国家应废除死刑”;并对死刑执行方式提出要求,要求“用药物注射”,因为“用枪打很疼”。由于随州没有药物注射死刑的条件,执行人员对熊振林实行的仍然是枪决。(4月17日《武汉晚报》)

  无论如何,任何一个生命的离去都不值得我们庆贺——— 这是美国电视剧《越狱》中的一句台词。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个死刑犯被执行枪决,透过成千上万网友的留言,我却听到了一阵阵刺耳的叫好;其实又何止是叫好,我仿佛看见无数愤怒的手指,在指着那具一动不动的尸体大声辱骂,恨不得拿上皮鞭将这个“恶魔”的尸身抽成肉浆……

  对于熊振林要求“用药物注射”,网上充斥着嘲笑之声:当初杀人的时候为何没想到那些受害者也会“怕疼”?这样的反问貌似充满正义感,实则没有多少道理,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死刑犯有没有选择死刑方式的权利?我国法律虽未对此进行明确,但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死刑犯显然应该享有这样的权利;即便只在平等的角度,既然药物注射死刑已经有其他死刑犯使用,熊振林当然也有权提出要求。

  当然,熊振林遭到讥讽与辱骂最多的,还是他“从和谐社会角度考虑,国家应废除死刑”的建议。有人说“普通人建议废除死刑是出于人道主义,你有什么资格建议废除死刑?”也有人骂“真是无耻到极点,可以死一万个来回的人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说三道四。”更有人主张应该恢复“凌迟”、“斩首”等死刑执行方式,最好能公开处决……

  康德告诫过我们,人永远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手段。死刑犯在临刑前也仍然是人,而不是物。一个人在临刑前的遗言,应该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为何我们会觉得除了无耻还是无耻呢?何况,他只是以一个死刑犯的身份,对早已成为法学界热门话题的“废除死刑”表达观点而已。无数事实证明,一个“本质不坏”的人,是很有可能在诸如“内心很苦”之类的个人特殊境遇之下,犯下滔天大罪的。熊振林只是从自己的个人经历,试图让大家看到死刑可能不尽公平的另一面;即便我们不能同意,但至少也应该引起思考,而不是嘲笑。

  如有学者所言,死刑是公正而不人道的。死刑能否废除,取决于民族心理对于公正感与人道发生冲突时的取舍。即便我们暂时不能废除死刑,那也不意味着在追求“杀人偿命”的公正感之外,任何人道主义都是多余的。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发生后,与32个遇害者一道,凶手赵承熙作为第33名遇难者,得到了同样的祭奠,因为“他曾经是我们中的一员,他做了这样天理难容的事情我们也有一份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受害者”。熊振林虽然杀死了8个无辜的生命,可他的生命离去并不因此而毫无怜悯的价值;更何况,任何人都不会是天生的“杀人恶魔”,熊振林又何尝不是另一层意义上的受害者?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死刑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