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士君(河南 公务员)
辽阳市弓长岭区业已实施一年的公车改革方案显示,区委、区政府正职车补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区人大、区政协正职6.5万元,区委、区政府副职及其他区委常委5万元,区人大、区政协副职4.5万元,其他享受副县级待遇者为4万元。
弓长岭区以改革名义推出的公务用车补贴制度,实际上已沦为不折不扣的“新的腐败增长点”。
其一,人人有份的车改盛宴,推行起来自然毫无阻力。以职级高低为经、补贴多少为纬的车改盛宴,官无论大小,人人有份。原先没资格享受公车之便的一般干部,如今也能享受车改之利。弓长岭区“改革受益面”竟从车改前的97人直接受益,扩而大之到1218人受益了。
其二,显而易见的“节约”,为车改蒙上貌似正义的面纱。辽阳市弓长岭区相关材料显示,该区车改第一年,综合节支320万元。不管舆论再有非议,人家车改节省下的真金白银却有目共睹,这很容易令反对者闭嘴。殊不知如此“节约”是在怎样一个庞大浪费基数之上的“节约”?即车改之前的公车使用状况往往是公务用三分之一、官员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换言之,车改前的公车支出至少有三分之二是本不该发生的,而把如此一个荒唐的基数作为车改参照,再不合理的车改,恐怕也能取得立竿见影的“节约”成效。
其三,车改为受益者所主导,自导自演。在类似车改中,各级行政权力成为利益分配的受益主体,旧的“车轮腐败”顺理成章转变为了新的“补贴腐败”。
要防止各地车改成为“新的腐败增长点”,关键的关键,要从剥夺被受益者主导的车改主导权开始。